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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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93.160P59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176—2007替代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Inspectionandassessment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alqualityofhydraulicandhydroelectricengineering2007-10-14实施2007-07-14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2前言根据水利部2004年(历经三年)技术标准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并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本标准共5章,11节,84条和7个附录。与原规程相比,增补和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扩大了本规程适用范围;——修订了质量术语、增加了新的术语;——修订了项目划分原则及项目划分程序,新增引水工程、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原则。纳入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的有关条款——增加了见证取样条款;——增加了检验不合格的处理条款及水利水电工程中涉及其他行业的建筑物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办法的条款;——增加了委托水利行业质量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的条款;——修订了质量事故检查的条款;——增加了工程质量缺陷备案条款;——增加了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增加了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附录B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附录C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附录D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验收条件、附录E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F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定签证表、附录G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将原规程附录A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渠道及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修定补充后列入条文3.1.1说明中,作为项目划分示例;——删去原规程附录C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在附录后加入了“标准用词说明”。3目录1总则·································12术语·································33项目划分·······························53.1项目名称······························53.2项目划分原则····························53.3项目划分程序····························64施工质量检验·····························74.1基本规定······························74.2质量检验职责范围··························84.3质量检验内容····························94.4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104.5数据处理······························115施工质量评定·····························135.1合格标准······························135.2优良标准······························145.3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5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17附录B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35附录C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38附录D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验收条件····················40附录E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41附录F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42附录G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43标准用词说明·······························49条文说明·································5141总则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1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小(1)型水闸工程。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合格等级是必须达到的等级,政府验收时,只按“合格”确定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等级是为工程质量创优或执行合同约定而设置。1.0.4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1.0.5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水利行业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1.0.5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是参建各方(其中主要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的职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监督职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与检查。1.0.6本规程引用标准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idt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F80/2-2004)1.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2术语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qualityofhydraulicandhydroelectricengineering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2.0.2质量检验qualityinspection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2.0.3质量评定qualityassessment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活动。2.0.4单位工程unitproject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2.0.5分部工程separatedpartproject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2.0.6单元工程separateditemproject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2.0.7关键部位单元工程separateditemprojectofcriticalposition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或使用功能有显著影响的单元工程。2.0.8重要隐蔽单元工程separateditemprojectofcrucialconcealment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隐蔽工程中,对工程安全或使用功能有严重影响的单元工程。2.0.9主要建筑物及主要单位工程mainstructure&mainunitporject主要建筑物,指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及泵站等。属于主要建筑物的单位工程称为主要单位工程。2.0.10中间产品intermediateproduct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和物、砂浆拌和物、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土建类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2.0.11见证取样evidentialtesting在监理机构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进行的检测。2.0.12外观质量qualityof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表质量。2.0.13质量事故accidentduetopoorquality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62.0.14质量缺陷defectofconstructionalquality指对工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水利水电工程最重要的固有特性是安全性、功能、适用性、外观及环保功能。安全性指建筑物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对建筑物本身、人及周围环境的保证。功能指水利水电工程对建设目的(如蓄水、输水、发电、挡水、防洪……等)的保证。适用性指工程技术先进、布局合理、使用方便、功能适宜。外观是工程外在质量特性的体现。环境保护指由于工程的兴建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有利影响的利用程度和不利影响的减免或改善程度。国家及水利行业标准及合同的规定就是水利水电工程应满足的要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包含设计质量、施工质量和管理质量。本规程是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只涉及工程施工质量。2.0.13~2.0.14是按照《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编写。按其规定,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以下质量问题属于质量缺陷:1发生在大体积混凝土、金结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中,处理所需物资、器材及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费用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2发生在土石方工程或混凝土薄壁工程中,处理所需物资、器材及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费用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3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寿命。3项目划分3.1项目名称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3.2项目划分原则3.2.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3.2.2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3.2.3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7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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