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实施方案根据长沙县城镇管理局《县城新增出租车特许经营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出租车市场的实际情况,同时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社会服务目标及经济目标,为乘客提供安全、快捷、舒适、文明和优质的服务,明确公司与驾驶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经营模式(一)采取员工制管理方式。即由公司投入资金办理好出租车的所有运营手续,招聘驾驶员作为公司员工进行营运,公司与每位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每台车由公司根据出租车经营管理有关规定选定一名正班驾驶员,由正班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运营;正班驾驶员必须至少在公司招聘的驾驶员中自由组合一名副班驾驶员;在合同期间,正班驾驶员有权选择该车辆的副班驾驶员,但必须报公司办理有关手续,经公司审检合格后执证上岗。(二)安全基金。每位驾驶员须一次性向公司交纳安全基金贰万元,安全基金用作驾驶员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费用的支出,也可作为违约金以及驾驶员在经营期间所欠公司各种费用的抵扣。此款不分红、不计息,合同到期时予以清退。(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驾驶员表现良好且无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时,原则上优先其续签劳动合同。驾驶员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公司,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方能办理相关手续。(四)责任目标书。驾驶员除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外还须与公司签定车组责任目标书,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分配原则等。(五)出租车辆。新宝来城市出租汽车,随车设施:计价器、GPS系统、顶灯、防护栏、座套(不包括车辆随车工具等)。(六)收费价格。出租车起步价、公里价以及计费方式等均以物价主管部门审批标准执行。二、主要考核指标(一)安全1、营运车辆由公司投保,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时,除由驾驶员承担绝对免赔基数外,壹仟元内的事故由驾驶员全额承担;超出壹仟元以上事故的免赔部分由驾驶员按事故责任来分担,即全责承担80%,主责承担70%,同责承担50%,次责承担40%。2、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何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扣车或修车),3天之内(含3天)上交费用减半,3天以上的公司减免上交费用的百分之八十。3、事故损失超保额部分由公司承担。4、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找好旁证并及时通知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和公司,一天内将写好的事故经过及认识交公司安全部门,并配合公司做好事故的调处和善后工作。5、隐瞒事故不报或逃逸事故现场者,一切后果自负,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概不负责。(二)车辆保养1、为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的完好,保证保养、维修及时,配件供应到位,各级保养均须按计划在公司指定修理厂进行(具体保养要求详见公司出租车保养规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正班驾驶员承担,公司概不负责。2、责任性机损事故,不论大、小均由责任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车辆因刮、碰而整容的费用由责任驾驶员自理。三、分配方案(一)合同期内正班驾驶员须按月向公司预交月上交费用——元。具体构成如下:1、折旧费。折旧率第一年至第六年分别为25%、25%、20%、15%、10%、5%。2、资金利息。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政策执行。3、保险费。按目前费率计算约800元每月(车损13万、三责20万、玻破、车上人2万每座、交强险)。4、营业税5、车船使用税6、防洪安全基金7、人防工程维护费8、GPS座机费、维修工料、服务费9、票据工本费10、座套及洗涤、安装费11、驾驶员制服费12、计价器维修、检测费13、车辆年检费14、管理成本分摊15、企业所得税16、个人所得税17、企业合理利润每月上缴后余下的营运收入即为驾驶员的毛收入,驾驶员之间的分配由其自行决定。上缴费用原则上是每年递减。(二)安全奖和服务奖:分月奖和年奖。凡每月未发生有责交通事故者奖50元,每月无有责投诉和违章违规(含甲方规章制度)者奖50元。年奖以评先的方式体现。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公司有权按照有关营运、安全、服务、卫生等规章制度对驾驶员进行考核。驾驶员发生违章、违纪和纠纷等现象时,要写出书面经过和认识交公司并配合公司消除负面影响。凡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新闻媒体曝光、乘客投诉的责任性违章违纪和纠纷,公司视情节对驾驶员处以50—500元/次的罚款。2、公司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聘用或解聘驾驶员。3、负责处理正常营运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服务纠纷。4、如公司遇政府有关部门临时性任务,必须调配车辆以做他用时,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统一指挥。5、在责任期内,公司统一办理车辆有关保险。6、负责组织车辆的年检、车辆及驾驶员有关证件的审验以及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和培训。(二)驾驶员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依法依规进行营运,并享受除本实施方案第六条第1款规定的每月上交公司的上交费用外的营运收入。2、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管理,认真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在合同期内搞好优质服务,履行公司对社会的服务承诺,共同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3、驾驶员自行选择加油及停放地点,费用自理。4、驾驶员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个人所得税、违章罚金、驾证年审等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5、驾驶员在营运中严禁超速、严禁违法行车,一旦发生事故,造成损失概由驾驶员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6、驾驶员车辆收班后停放应注意防火防盗,保证车辆的安全,如车辆受损失(保险责任以外)由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7、驾驶员对公司的管理有建议权,如驾驶员对公司有意见,可派代表与公司协商,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罢运、堵路或冲击公司、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等行为。8、按公司有关规定按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并负责由此所产生的费用。五、服务规范(一)服务仪容1、驾驶员应做到精神饱满、端庄大方、举止文明、礼貌待客。2、驾驶员应按规定着装,正确佩带服务标志,配饰得体、衣着整洁无破损。3、驾驶员上岗前,面部应修饰整洁,卫生、自然,需化妆的要淡雅适度,不应在服务时化妆。4、驾驶员发型应梳理整齐,修饰大方,风格庄重,并应及时按需清洗。5、驾驶员手、脚应保持洁净,指甲修剪得体,不得光脚、赤足。6、驾驶员应勤洗澡更衣,做到身体无异味。7、驾驶员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向车外抛物、吐痰。(二)服务用语1、服务语言宜采用普通话。2、服务用语应规范准确,文明礼貌。3、驾驶员在对外服务时,鼓励使用简单常用英语。(三)运营服务1、驾驶员应持证上岗,证照齐全。服务证件放置在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位置。2、运营前应检查车辆燃油,备好发票。3、乘客提带行李时,驾驶员应协助乘客将行李放入行李厢内。行李厢应由驾驶员开启和闭锁,到达目的地时,协助取出行李,经乘客确认无误后关闭行李厢。4、乘客上车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主动为乘客打开车门,目视乘客,主动问候,问清到达地点,确认乘客指定的路线,起步行车,压下空车标志灯。5、车辆行驶应选择合理路线,不得绕路。停车时,应在允许停车路段按乘客目的地就近停车。6、营运途中,如乘客改变目的地,应按乘客意愿重新选择合理路线。7、遇有道路交通堵塞或临时封闭,需改变原行驶路线时,应按乘客意愿改道行驶。8、运营中应遵守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风俗习惯。按乘客提问,介绍当地旅游景点和风土人情。9、行驶途中,应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空调。10、必须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到达目的地按下暂停键停止计费;应按计价器的显示金额,报清当次业务费用,打印的发票应完整、字迹清楚,交予乘客。装刷卡设备的,应接受乘客的刷卡付费要求,当遇过高速路、隧道、桥梁及其他加收费用时,向乘客说明并交付票据。11、乘客下车时,应提醒乘客开车门时注意行人、车辆安全,在条件允许下,协助提拿大行李及物品,巡视车厢,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向乘客道别。12、发现乘客遗留物品,应设法及时归还,告知公司或上缴公司和相关单位。(四)特殊服务1、对老、弱、病、残、孕等乘客应提供提拿行李的服务,协助需要帮助的乘客顺利乘车。2、遇到乘客不适时,应提供必要的帮助或拨打救助电话。3、应耐心解答乘客提出的问题。(五)服务禁忌1、运营中的出租汽车不应拒载、议价、绕路、甩客、私揽。2、乘客之间交谈时忌插话。3、严禁将车辆交给无出租汽车从业资质的人员驾驶营运,不应驾驶无营运资质的营运车辆。4、劝阻乘客不在车内吸烟。六、服务设施(一)车容车貌1、车身内外应整洁完好,漆皮完整无损,不做个性化装饰。2、车辆牌照字号清晰,固定端正,无遮档物、反光物。3、车前后内外照明灯全亮,干净明亮,功能完备。4、轮胎盖齐全,完好整洁。5、车内外饰条完好无脱落、缺损。6、车窗玻璃齐全,洁净明亮、无破损、无遮蔽物,升降滑动功能有效。7、仪表完好、整洁,仪表台不放置与营运无关的物品。8、遮阳板、化妆镜、顶棚、后风档窗台齐全完好洁净。9、车厢内整洁、卫生,无杂物、异味。10、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倾度可调。11、座套、头枕套齐全、洁净平整。12、脚垫整洁、平整无破损。13、行李厢整洁,照明有效,开启装置完好,行李厢内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行李厢的三分之二。(二)技术要求应保持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的维护、检测、诊断应符合GB/T18344的各项规定。(三)服务标志1、空车待租标志灯应显示明亮,字迹清楚。2、车身两侧前门标示的企业名称应字迹清楚、端正。3、车辆年检审验合格证、车船使用缴讫证、环保标志、经营权证、营运证,按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摆放粘贴。4、安装的计价器显示位置应方便乘客查看,数字显示清楚,发票打印准确,铅封有效,并应定期检验。5、安装的车载GPRS定位系统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七、服务安全(一)行车安全1、驾驶员应保证身体健康,并应定期体检。2、公司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的教育。3、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病驾车,行车途中不应接打手机。应劝阻乘客提出的不利于安全行车的要求。4、出省、市、县境或夜间去偏远、冷僻地区时,应向本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5、载客时不应超过核载客人数,不应装载可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二)车辆安全1、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日常维护检查,保持车况良好。2、车辆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3、车辆应安装防劫防盗装置。4、应定期检查车况,车辆安全应符全GB7258的有关规定。车辆内饰材料应符合GB8410的规定。(三)乘客安全1、一切问题的处置以乘客的安全第一为原则,行驶中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提醒乘客不要将头、手伸出车外。2、乘客上下车时,车辆应与人行道平行停靠,并在右侧下车。在交通法规禁上下乘客的地方,驾驶员应劝拒乘客上下车。3、车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应及时报警。4、车辆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车,首先帮助乘客下车至安全区域,然后进行灭火。5、乘客因交通事故受伤时,驾驶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有关方面,公司应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四)乘客财产安全1、公司应建立乘客报失管理制度,设立报失途径,公布接待电话,遗失物进行登记、保管,尽力寻找失主。2、公司应在接到乘客遗失物查询电话后,及时与乘客对遗失物的查询进行沟通,在72小时内,将遗失物查询情况答复乘客。3、对涉嫌恶意侵占乘客财物的员工应依法处理。八、保险严格按保险公司条款执行。九、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一)劳动合同一经签定,驾驶员不得中途随意退出,确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中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写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并交纳违约金5000元,方可办理下列手续:1、营运手续。包括电子眼抄牌、营运纠纷、相关费用等是否结清;电子眼抄牌未处理的要放押金(每条300元),处理完后再结算。2、安全手续。包括交通事故是否结案、了结,未了结的要放押金直至了解后再结算。3、社保手续。社保个人部分须交齐;4、车辆状况及相关营运设施手续。由于车辆状况等是由正班驾驶员负责,所以如果是副班驾驶员提前终止合同,则不需要与公司办理该项手续,只要正班驾驶员确认即可;如果是正班驾驶员提前终止合同,则需办理该项手续,包括车况是否完好、车内设施是否齐全,有问题的一律按公司规定修复、完善,如果双方就该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委托检测机构确认车辆状况,该修复的修复或公司扣款由公司负责修复。(二)提前中止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