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合伙协议甲方:项目名称:乙方: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则1.1根据《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2条众筹经营场所2.1主要经营场所:温州乐清市派对空间休闲酒吧第3条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3.1合伙目的:本合伙项目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投资设立私营并为合伙人谋求投资收益最大化。3.2合伙企业经营范围餐饮酒吧休闲娱乐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第4条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姓名住所第5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姓名:出资方式现金认缴出资(万元)万元占出资总额比例%第6条资金使用安排用于本店运营前期和后期经营的日常开销和店面装修等费用。第7条企业运营本店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归所有。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不参与直接管理。第8条财务披露及利润分配办法8.1入股个人盈利后应当分红,各股东获得分红的前提为实缴出资额。入股每人提取净利润的10%作为项目日常维护资金,其余可分配净利润的【90】%按照入股比例分配到每个股东。首次分红最迟在当月所在的季度进行,其后每叁个月分红壹次。入股企业应当将每天的收入支出状况用手机短信、手机微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易于合伙人接收的形式发送至每一位股东。每个月一次股东大会,针对本月的盈利情况等,由项目的执行人对该项的全部汇报。股东分红所得10%作为管理层工资。第9条亏损承担办法9.1承担办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如果项目以资金原因无法经营下去,该项目全体股东以止损方式停止项目运营。清算9.1.合伙人员解散的,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选定清算人并进行清算。①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9.2清理本本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9.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本项目未了结事务;9.4清缴所欠税款;9.5清理债权、债务;9.6处理本项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9.7代表本项目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②清算程序及相关事项:9.2.1本项目解散后,由专业评估机构对该项目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本项目解散事项通知和公告债权人。9.2.2清算结束后,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10条保密义务10.1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就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接触关于股东的个人隐私以及合伙企业的职业,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和非专有技术、商业、财务、运营,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将任何保密信息披露或传达给除本协议签约方以外的第三人。第11条违约责任11.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协议各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本合伙人员或其他协议方造成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合伙项目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依法由合伙人员承担,如合伙人员设立失败,由各方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摊。11.3股东以下行为被定为违约行为:1.未按合同履行该股东义务2.未按合同日期交付筹资3.未按合同法对股东个人信息进行保密4.未按股东协议履行职责5.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无法联系到股东)6.从通知股东逾期后起3日内未得到股东的任何书面申请及书面回复。第12条资金的管理及监督12.1资金的管理1众筹资金交由众筹项目的对公账户保管,由专业财务人员进行管理。2.进账出账必须做到一票一结。3.账目必须做到一天一结。4.每日营业额及每日开销的金额每天以微信或短信形式通知所有股东。12.2资金的监管1.由众筹发起人选出2名或2名以上人员对众筹项目的对公账户进行监管。2.选出的监管人员有权不定期的到项目财务那里进行查账。3.每次查账都要有书面记录(必要时可视频记录),查账后以微信或短信的形式告知每位众筹股东。4.每次股东大会(每个月一次),项目财务都要做当期的财务汇报,并将当期的财务汇报以书面形式上交每位众筹股东。第15条受益模式季度分红,直至本项目停止营运。第16条争议解决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合伙项目所在地的执法机关,根据我国的《合伙企业法》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留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方:乙方:年月日:合伙人为自然人请填写下表:合伙人基本信息登记表(自然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认缴资金额电子邮箱常用移动电话传真备用移动电话邮编固定电话联系地址收款户名收款开户行收款帐号签名指压:备注: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诗歌是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毛诗-大序》载: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南宋严羽《沧浪诗话》云:诗者,吟咏性情也。只有一种用言语表达的艺术就是诗歌。中国古代不合乐的称为诗,合乐的称为歌,现代一般统称为诗歌。它按照一定的音节、韵律的要求,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诗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古。虞舜时期就有相关文献记载。《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相传为孔子所整理,关于这个问题学术界尚有争论。中国古代诗歌历经汉魏六朝乐府、唐诗、宋词、元曲之发展。《汉书·礼乐志》:和亲之说难形,则发之於诗歌咏言,钟石筦弦。汉荀悦《汉纪·惠帝纪》作诗謌。唐朝韩愈《郓州溪堂诗》序:虽然,斯堂之作,意其有谓,而喑无诗歌,是不考引公德而接邦人於道也。明王鏊《震泽长语·官制》:唐宋翰林,极为深严之地,见於诗歌者多矣。鲁迅《书信集·致窦隐夫》:诗歌虽有眼看的和嘴唱的两种,也究以后一种为好。孔羽《睢县文史资料·袁氏陆园》:袁氏(袁可立)陆园在鸣凤门内,……每逢佳日节期,州内文人名士在此聚会。所吟诵的诗歌,后来荟为专集,名《蓬莱纪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