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享单车的看法共享经济也称合作消费或是协同消费,其实质是使用权的共享。共享经济属于“互联网+”经济模式的一种,是网络企业通过移动设备,利用网络支付、评价系统、GPS、LBS等网络技术手段,整合线下闲散物资或个人劳务,并以较低价格对供给方与需求方进行精准匹配,减少交易成本,从而实现“物尽其用”和“按需分配”的资源最优配置,达到供求双方收益最大化的一种经济模式。共享经济既像传统消费一样满足了人们的物质需求,又解决了人们对环境保护和资源配置不合理的忧虑,它承载着推进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历史使命,是我国经济改革转型、实现共享发展的重要路径。与传统的汽车租赁业、酒店业等传统产业不同,共享经济网络平台公司是通过网络平台撮合交易获得佣金,网络平台公司不直接拥有固定资产,因而这是一种轻资产管理模式。共享经济已成为社会服务行业最重要的商业模式,在交通、旅游、住宿、教育、社区生活等服务领域均获得全面发展,且各种共享模式层出不穷。在我们普通大众身边体会最深就是共享单车了,共享单车则是“互联网+自行车”,共享单车不但给我们解决了最后一公里出行的问题,还节省我们的开销。但同时也带给我们思考,共享单车带来的问题。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给交通造成了拥堵;共享单车的乱丢乱弃,给环境造成了污染;共享单车的赔偿问题等等急需我们和开发者努力。不过从大体来看,共享单车带来的利还是大于弊。共享单车解决了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难题。绿色出行,低碳环保。单车出行既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又益于健康,一举两得。人们出了地铁站就可以换乘共享单车,既方便又便宜,就再也不用坐“黑摩的”了。单车在不同用户手中流转,一直在路上的单车终于能实现其作为单车的使命,用户方便了,企业赚钱了,互利共赢。然而共享单车的发展面临着一个共性的问题,即所涉及的闲置资源对物主而言是一种沉没成本,如果通过共享机制盘活这些资源,就可以通过盈利降低沉没成本的损耗。同时,共享单车自身也存在商业运作的沉没成本,它是网络平台为发展市场的一种投入。与闲置资源沉没成本不同的是,这是一种新增的沉没成本,这个问题若得不到妥善解决,标榜共享经济模式的公司可能会因此走向倒闭。共享单车为开拓市场而投入巨大资金,形成了庞大的沉没成本,若不能建立合理的盈利模式,则势必会阻碍共享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共享经济中,政府既是网络平台创建的赋权者,又是网络民众利益的捍卫者。政府对共享经济的监管及完善,意味着要客观地、妥善地处理它的阴暗面。要确保共享经济健康发展,还应避免市场监管的失败,防止某些市场获得较其他市场不公平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