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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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部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1.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程序1.1项目中标后及工程开工前期准备工作1.1.1办理项目《安全施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堂卫生许可证》、食堂作业人员的《健康证》和《卫生培训证》。1.1.2项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安全计划》。1.1.3审核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法人资格、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与管理能力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情况。1.1.4审核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认可证》、《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特种作业人员学习证》、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务用工手续(如办理《做工证》和《暂住证》)。1.1.5建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保证体系、各项有关管理制度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1.6建立项目义务消防队和现场急救组织。1.1.7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包含有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1.1.8编制并审核各项有关的安全措施和方案(如深基础施工、重要防护设施、高大异形架子等)。1.1.9召开本工程项目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会,签发安全交底书,并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1.1.10组织分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年审、换证工作。1.1.11按规划对现场临时建筑、大型机械、消防器材、环保设施等进行合理布置,并对分包单位划定责任区(表式:Ⅰ1-001),确定责任人。1.1.12建立现场周边联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扰民等沟通处理工作(表式:Ⅰ1-002)。1.2施工过程管理(控制与检查)1.2.1督促各级各类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1.2.2组织验收临时用电工程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机械机具、特殊材料(如保温材料等)和重要劳动保护用品。1.2.3组织现场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章,杜绝野蛮作业,消除安全隐患。1.2.4组织现场的日常安全教育(包括转场教育、变换工种教育、季节性施工教育、节假日施工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期教育等)。1.2.5定期组织项目的安全生产例会,掌握现场安全形式和安全动态,分析和评价各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奖优罚劣。1.2.6定期组织项目的安全活动,营造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和氛围,通过各分包单位的相互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1.2.7做好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记录,按要求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台帐。1.2.8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检查(包括“全国安全周活动”检查和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检查)和整改指令。1.2.9项目及时向公司质保部报送有关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报表及相关业务汇报资料等。1.2.10项目安全主管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和安全系统交流会,以提高业务能力和现场管理水平。1.3工程竣工总结1.3.1在工程竣工前整理好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有关的技术资料。1.3.2做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总结,交送公司质保部。1.4记录1.4.1施工现场责任区域划分记录表(表式:Ⅰ1-001)1.4.2施工扰民接待记录(表式:Ⅰ1-002)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2.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图:2.2企业法人——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其委派一名副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工作。公司设质保部,配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经理一人,负责日常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及其相关业务工作。2.3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委派项目副经理(或现场经理)主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项目设安全组,配备安全主管一人,并根据施工任务的规模和特点,配适当安全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工作。2.4各分包应建立与总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并根据本单位人员数量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各分包的安全员由总包安全主管总经理项目经理主管副总经理项目副经理责任工程师质量保证部安全员施工班组分包负责人项目安全组统一管理,共同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2.5项目安全组受项目经理直接领导,并接受公司质保部业务指导,与总部互相传输、处理、反馈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项目各分包单位接受总包单位的监督管理,进场前要与总包单位签订《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2.6总包单位的责任工程师是项目各区域或专业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负责人,分包单位的工长(或班组长)是各工种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分包工长(或班组长)要接受总包责任工程师的管理,共同做好区域或专业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同时要接受相应安全主管部门(或人员)的业务管理。3.安全生产责任制3.1公司总经理3.1.1严格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负责,是公司的第一责任人。3.1.2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批准安全生产的长期规划、年度目标和保证措施。3.1.3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3.1.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项目经理签订包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的《项目经理部任务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3.2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3.2.1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规定,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计划,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领导者和责任者。3.2.2组织建立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3.2.3结合生产特点和安全形势,安排职工安全教育的技术培训。3.2.4按规定每二年组织“建筑施工安全资格审核认可证”的申办。3.2.5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突出对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的审核。3.2.6定期主持和督促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支持安全部门的工作。3.2.7组织对因工伤死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3.2.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交流会,抓好正反典型事例分析,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3.3公司质保部3.3.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3.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3.3.3组织编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及检测工作。3.3.4参与分包商选择过程中的安全资质审查,并审查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的条款。3.3.5监督项目贯彻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3.6协助项目组织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教育,督促检查项目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考核和取证、换证工作。3.3.7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安全抽查,纠正违章,督促整改,制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3.3.8加强安全系统的业务管理,指导项目安全主管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业务系统会议,研究工作,交流经验。3.3.9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收集有关安全管理信息,拓展安全管理业务渠道。3.3.10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验证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3.3.1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季度考核。3.4公司物资中心3.4.1对自有和租赁的起重设备、爬架等大型机具设备的安全使用负管理责任。3.4.2设备管理专职人员定期检查机具设备的使用及其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并督促项目按照规定进行管理。3.4.3建立公司设备档案,对设备应及时组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报废处理,发现并制止设备带病运转或超期使用。3.4.4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及爬架零部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各种资料齐全,经过入场检查验收方可交付使用,回收时应进行检修、保养。3.4.5督促做好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制止违章作业。3.4.6对新设备及革新机具,编制安全操作技术措施,配合项目做好技术交底。3.4.7经常对职工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要落实仓库的防火、防盗和危险物资储存的责任制和管理制度。3.4.8参加机械、设备及材料方面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3.5公司技术中心3.5.1贯彻安全标准和规范,从技术上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负责。3.5.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技术交底时,把安全技术措施做为重要内容之一,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3.5.3针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的施工方法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3.5.4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3.6项目经理3.6.1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北京市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资质证方可上岗。3.6.2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3.6.3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3.6.4在生产管理人员中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工程需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3.6.5做好对分包队伍的考察评估工作,做到聘用手续完善。确保分包队伍的管理体制健全,具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在签订分包合同时,要明确分包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指标和CI要求,并规定考核办法。3.6.6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3.6.7督促或组织项目的有关人员每旬(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认真整改;对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报告执行结果。3.6.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除及时上报外,要积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精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且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3.6.9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形势,处理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3.7项目副经理(或现场经理)3.7.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3.7.2结合项目生产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指标和文明施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组织责任工程师、分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贯彻实施。3.7.3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7.4领导、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分包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3.7.5每旬(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坚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的原则,及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3.7.6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保证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3.7.7接到上级单位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通知后,及时组织实施并且及时报告实施情况。3.7.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组织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3.8项目技术负责人3.8.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上级安全技术文件。3.8.2编制施工方案或审批施工方案时,要注重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并且主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3.8.3针对施工的不同阶段(如季节性施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专题安全教育。3.8.4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事先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底。3.8.5组织对大型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并督促使用者做好使用中的安全管理。3.8.6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与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3.8.7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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