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对公司的生产设备的使用、保养及定期检查进行控制,保持生产设备的良好状态。2范围适用于生产设备的管理。3职责3.1技术部负责生产设备的购置。3.2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的管理a)确定生产设备管理员;b)对设备进行编号、建立台帐、档案;c)每年二次对生产设备的保养状况以及完好状况进行检查;3.3设备管理员主要质量职能:a)遵循设备控制文件,对相关设备进行管理;b)记录设备故障,联系维修单位,排除故障。4工作程序4.1生产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及安装管理制度4.1.1生产设备购置4.1.2生产设备的验收4.1.3生产设备安装a)设备外观;b)按出厂检验的精度标准和项目检验;c)设备的空运转、负荷运转、操作传动部分的灵活性;d)电气控制、设备的情况;e)液压装置、安全防护装置;4.2生产设备台帐管理制度4.2.1凡是已经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转入固定资产台帐的各种新购入设备,生产部对其进行编号,然后根据设备出库手续,参照生产设备统计目录,对各种设备进行分类建立《设备管理台帐》。4.2.2各种设备台帐必须保持帐、卡、物三相符的原则。4.2.3设备台帐必须保持其设备类别、编号醒目统一的特点。4.2.4生产部每年对公司的设备进行帐、卡、物全面核实,做到帐、卡、物相符,出现不平衡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解决。4.3生产设备使用制度4.3.1公司所有使用的设备都实行定人定机,凭操作证使用设备,按要求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4.3.2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不经生产部领导同意不准使用他人负责分管的设备。4.3.3二人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指定一人为主操作者。4.3.4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不准精机粗用。4.3.5公用设备如砂轮机、台钻等,由公司负责对使用者进行操作技术和安全教育,可不发操作证,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4.3.6设备操作人员下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擦洗、清扫、保养,设备周围物品要摆放整齐。停车前必须把各运行部位的手把、手柄停放在规定位置。4.3.7操作者应熟悉设备原理、使用范围、保养部位,掌握保养方法,熟练操作设备。4.3.8操作者每班都要对设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各部位运转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和润滑状况。一般要求班前十分钟开车检查一次,开车后按设备具体要求及时检查。4.4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生产设备定人、定机使用保养,并发放作业证。例行保养每日班前班后操作者应认真检查、擦试设备及润滑设备,班前试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和调整,保养时间为20分钟,做到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和安全”。一级保养(月保养)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按规定要求,每月安排一级保养(月保养),保养时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指导,保养时间为4个小时.主要内容是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和检查,清洗规定的部位,疏通油路,调整紧固等工作.主要目的是减少设备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消除事故隐患。二级保养(年保养)设备每运转一年,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参加,根据年度设备修理计划,在排定的时间进行一次包括修理内容的保养。主要内容是除进行月保养内容外,尚须进行检修、换油、修复更换部分零件和电机,并为下次修理提供资料。主要目的是使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提高和巩固设备完好率,延长大修周期。4.4.2保养计划实施和验收a)例行保养,日常维护由班组安排;b)二级保养根据实际设备情况,制订保养计划,安排时间保养;c)凡设备经二级保养后,由维修人员、操作者验收后才能交付使用。4.4.3维护保养要求各种生产设备实行定人、定机保养.并对该设备定机人员进行检查考核;非机床设备操作人员一律不得乱动和操作机床设备,本工种操作人员要操作本工种以外机床设备,必须经领导、主管人员同意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不得开动,同意使用完后应按要求擦试干净,然后交给本机定机人员。1)一级保养进行设备检查.凡检查不合格的设备按规定处理;2)三级保养制度要求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管理好(定人定机,管好自己使用的设备和附件),使用好(合理使用,不超负荷,遵守安全规程),维修好(认真实行设备三级保养制,参加自己使用的设备保养).四会即会使用(熟悉自己使用的设备规格、运转原理、工作范围和操作规程).会保养(熟悉自己使用的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润滑知识,并按规定进行保养).会检查(熟悉自己使用的设备的传动.润滑系统安全装置.经常检查这些部位和运转部位,能区别正常与不正常的现象).会排除故障(熟悉自己使用设备的结构和经常需要调整的部位,以及调整方法.一般故障能排除,发生事故后会分析,并能提出预防措施).3)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为90%,.对于经检定符合运行条件的设备,贴“完好设备”标志。4.5设备事故分析与管理制度设备故障与事故的定义:设备或零部件失去原有的精度,不能正常运行,技术性能降低等,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者为设备故障,设备故障造成停产时间管理费用达到规定数额为设备事故。4.5.1设备事故的分类a)一般事故:一般设备的修复费用在5百元~1万元,关键设备在1千~3万元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公司供电中断10~60分钟为一般事故。b)重大事故:一般设备的修复费用达1万元以上,关键设备达3万元以上者,或因设备事故而使公司供电中断60分钟以上为重大事故。c)特大事故: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公司停产两天以上,车间停产一周以上者为特大事故。4.5.2事故的性质a)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撤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转,加工工艺不合理及维护保养不良等,致使设备停产或效能降低者,称为责任事故。b)设备质量事故:凡属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致使设备停产或效能降低者,称为质量事故。c)自然事故:凡属自然原因如水灾、风灾、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灾害,致使设备停产或效能降低者,称为自然事故。d)凡不属上述三类者称为其他事故。4.5.3事故的上报与分析“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处理和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领导责任未追究不放过。a)一般事故: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生产部派人参加事故分析会,要认真找出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及处理办法,并提出今后的预防措施。b)重大和特大事故:发生事故后,要保持现场,及时报生产部,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公司,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分析,认真找出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及处理办法,提出今后的预防措施。4.5.4事故的处理4.6设备报废制度4.6.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报废。a)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或部件陈旧,精度低,效率低而且不能改装利用者。b)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建或工艺布置必须拆毁者。c)腐蚀过甚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可能引起事故和危险者。d)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e)因事故或意外灾害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者。f)技术落后,浪费能耗,污染环境严重者。4.6.2凡符合上列条件之一者,使用部门可提出申请,经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的技术鉴定,并填写《设备报废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4.6.3设备未经正式批准报废之前,车间不得拆卸,挪用零部件和自行处理。4.6.4设备经批准报废后,由生产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报废设备的处理,并注销设备卡片和在设备台帐中的编号及有关资料。编制: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