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存货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中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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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第二章存货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第一PPT』—PPT模板PPT素材免费下载存货初始计量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1发出存货计量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2本章目录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存货期末计量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3存货损失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4会计上的存货概念•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税法上的存货概念•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概念的差异分析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第一节存货初始计量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其他方式取得存货盘盈存货投资者投入存货自制存货外购存货外购存货的初始计量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采购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购货发票上列明的价款(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采购中发生的运杂费(不包括抵扣的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进口关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合理的损耗:–作为“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不合理的损耗:–应从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实,在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商品流通企业的进货费用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先归集后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直接计入损益–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外购存货的计税基础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外购存货的计税基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支付的相关税费,是指外购存货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提示:–流通企业采购费用已经计入存货成本的,不再作为费用扣除。外购存货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从总体上讲,外购存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规定是一致的。•但是,对于暂估入库的存货或其他应取得未取得发票的外购存货,企业采购时未及时取得合法凭据,且在汇算清缴期满前未取得合法凭据的,无论是否领用,或领用金额大,或是否形成产成品并对外销售,一律进行纳税调整。自制存货的初始计量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自制存货初始成本加工成本直接人工指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如可直接认定的产品设计费用等制造费用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工人职工薪酬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其他成本直接材料采购成本工资和三费的税务处理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文件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企业发生的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可以无限期往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借款费用的税务处理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文件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其他借款费用不予资本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08】121号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会计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税务处理•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投资者投入存货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会计处理•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税务处理•盘盈存货作为其他收入并入收入总额。盘盈存货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第二节发出存货计量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已售存货成本的结转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方法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文件发出存货计量方法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劳务的成本,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二十条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方法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文件发出存货计量方法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或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施工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余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方法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方法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1)发出存货计量方法选择•会计上限制条件较多(2)周转材料发出计量方法•会计上单独规定有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税法上领用时一次扣除已售存货成本的结转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2014.9会计处理•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税务处理•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第三节存货期末计量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会计处理:–存货期末计量的原则•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第三节存货期末计量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会计处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应考虑的因素•持有存货的目的——可变现净值的计算不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可变现净值的计算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存货种类计算公式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可变现净值=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第三节存货期末计量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会计处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第三节存货期末计量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会计处理:–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第三节存货期末计量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税务处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第三节存货期末计量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账面价值变为可变现净值,而存货的计税基础不变•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账面价值随之发生变化,而存货的计税基础仍不变•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存货期末计量的案例分析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主讲人:张园园【例2-1】大盛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期末存货进行计量,采用类别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假定每年会计利润总额100万元。其他资料如下:(1)2011年12月31日,存货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预计可变现净值为90万元;(2)2012年12月31日,该批存货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85万元;(3)2013年12月31日,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所恢复,预计可变现净值为97万元;(4)2014年5月,将该批存货的80%对外出售,取得收入100万元。要求:对该公司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案例分析过程(1)2011年12月31日,存货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预计可变现净值为90万元。借:资产减值损失100000贷:存货跌价准备100000存货的计税基础为10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会计处理:税务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法15条)存货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日期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期末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2011100-10=90万100万可抵扣10万可抵扣10万10×25%=2.5万合计日期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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