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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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01版)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制定特别告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业主、甲方)要验看装饰公司(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四、第一条第6款“总价款”是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不大。如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所用材料发生变化,应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时的依据,防止口说无凭,造成纠纷。五、第一条第7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六、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无论是甲方(业主)供料或乙方(装饰公司)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甲方(业主)提供的材料还需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七、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八、家庭装饰装修每个单项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需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均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装饰公司)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九、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装饰公司应向甲方(业主)提供“保修单”,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过程对该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十、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余款,装饰公司必须开具统一发票。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01版)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2.装饰施工地点:区(县)路弄(村)号楼室。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1―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税金(3.41%):,垃圾清运费:其他费用: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已双方应办理交接年续。已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已方负责赔偿。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已方不得挪作他用。如已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3.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已方负责。―2―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由于已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已方承担,工期不变。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已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已双方商定。凡甲方么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6、工程验收。甲、已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年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方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已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当顺延。7、工程竣工: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言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年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已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已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8、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已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畅通、合格。已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已方责任的,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3―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工程款付款时间表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签订合同之日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天内30%元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35%元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30%元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5%元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100%元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已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第六条其它事项: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4―(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第七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5―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第十条附则: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6―第十一条其它约定:1.2.3.4.5.第十二条合同附件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附件六:工程结算单;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住址:委托代理人:电话:地址:邮编:邮编: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7―附件一:第页共页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装饰施工内容表甲方:乙方:序号分项工程施工说明一地面部位:二墙面部位:三天棚部位:四门窗部位: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8―附件一:第页共页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装饰施工内容表(续)序号分项工程施工说明五家具六卫生间七厨房八电气、水管九其它要求: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9―附件二:第页共页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乙方: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10―附件三:第页共页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主材料报价单甲方:乙方: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11-附件四:第页共页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工程项目变更单甲方:乙方: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详细说明:增加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增–减)金额实付金额元元元元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变更单认可时,将款一次付清。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12-附件五:第页共页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乙方:检验结果日期检验项目名称合格不合格补验检验签名整体工程验收意见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注:(1)分项检验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2)分项检验意见记录,写在反面。年月日-13-附件六:第页共页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工程结算单甲方:乙方:序号项目金额备注1工程合同总价元2变更增加项目元3变更减少项目元4工程结算总额元5甲方已付金额元6甲方结算应付金额元甲方代表(签字盖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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