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民工监测报告载《2011中国发展报告》第99-105页农村劳动力转移,已成为推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目前,农民工遍布全国各个地区和各个行业,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与农民工流动有关的一系列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本文利用2010年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资料对农民工总规模、分布状况、就业和收入状况、权益保障状况等方面进行初步分析。主要结果如下:一、农民工总体规模(一)201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4223万人据调查结果推算,201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1]达到24223万人,比上年增加1245万人,增长5.4%。其中,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2264万人,比上年增加697万人,增长6%;举家外出农民工3071万人,增加105万人,增长3.5%。本地农民工8888万人,增加443万人,增长5.2%。表1.农民工数量单位:万人、%2010年2009年增减增长农民工总量242232297812455.41.外出农民工15335145338025.5(1)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2264115676976.0(2)举家外出农民工307129661053.52.本地农民工888884454435.2(二)中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468万人,比上年增加450万人,增长4.5%,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43.2%;中部地区农民工7619万人,比上年增加473万人,增长6.6%,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1.5%;西部地区农民工6136万人,比上年增加322万人,增长5.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5.3%。表2.2010年各地区农民工比重单位:%合计东部中部西部农民工10043.231.525.31.外出农民工10031.836.631.62.本地农民工10062.922.514.6二、农民工流向及就业地域分布(一)农民工务工仍以东部地区为主,但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比重提高从农民工的就业地区[2]来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16212万人,比上年增加644万人,增长4.1%,占农民工总量的66.9%,比上年降低0.9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104万人,比上年增加274万人,增长7.2%,占农民工总量的16.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3846万人,比上年增加327万人,增长9.3%,占农民工总量的15.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分省看,农民工就业地区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这4个省占到全国农民工总数的近一半。图1.2010年农民工在输入地与输出地的分布(%)(二)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重下降在长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810万人,比上年增加263万人,增长4.7%,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065万人,比上年增加148万人,增长3%。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分别占全国农民工的24%和20.9%,分别比上年下降0.2和0.5个百分点。(三)在省内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数量增加较多,跨省外出的农民工比重下降在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内务工的农民工7618万人,比上年增加526万人,增长7.4%,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9.7%;在省外务工的农民工7717万人,比上年增加276万人,增长3.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50.3%。在省内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上升0.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在省内务工的比重比上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表3.不同地区外出农民工在省内、省外务工的分布单位:%地区2010年2009年省内省外省内省外东部地区80.319.779.620.4中部地区30.969.130.669.4西部地区43.156.940.959.1(四)外出农民工主要流向地级以上大中城市从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8.8%,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19.4%,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4.8%,在县级市务工的占19%,在建制镇务工的占13.8%,在其他地区务工的占4.2%。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占6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三、农民工的主要特征(一)农民工以青年男性为主,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高于外出农民工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占65.1%,女性占34.9%;从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6.5%,21-30岁占35.9%,31-40岁占23.5%,40-50岁占21.2%,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2.9%。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6岁,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是31岁。本地农民工中40岁以上的占一半以上(56.3%),而外出农民工40岁以上仅占18.1%。本地农民工的已婚者占近九成(87.7%),远高于外出农民工已婚者的比例,这反映了年龄和家庭对农民工的空间流动有一定的影响。表4.农民工的性别和年龄分布单位:%外出农民工本地农民工男性65.964.2女性34.135.8已婚57.587.716-20岁8.81.921-30岁49.617.831-40岁23.524.041-50岁13.432.250岁以上4.724.1(二)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外出农民工初中及以上的比例高于本地农民工在农民工中,文盲占1.3%,小学文化程度占12.3%,初中文化程度占61.2%,高中文化程度占15%,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2%。其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比例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达到25.2%。外出农民工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88.3%,比本地农民工高4.9个百分点。(三)农民工多数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民工接受培训的比例也较低在农民工中,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技能培训的占52.4%。文化程度越低接受过技能培训的比例也越低,文盲半文盲农民工中没有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占73.7%,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占66.1%,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培训的占53.1%,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技能培训的比例分别为46.6%和37.1%。(四)农民工仍以从事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在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的比重最大,占36.7%,其次是建筑业占16.1%,服务业占12.7%,批发零售业占1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6.9%,住宿餐饮业占6%。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从事制造业为主,占46.2%,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从事建筑业为主,占26.1%。表5.农民工在不同地区从事的主要行业分布单位:%全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制造业36.746.222.415.0建筑业16.112.220.526.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95.88.59.3批发零售业10.08.613.111.9住宿餐饮业6.05.07.08.5服务业12.712.113.514.1(五)外出农民工劳动时间偏长在外出农民工中,初次外出的年龄平均为26岁。从事现职累计不满1年的占15.6%,1-2年的占40.4%,3-5年的占28.5%,5年以上的占15.5%,农民工从事现职的平均时间为3.1年。2010年外出农民工平均在外从业时间是9.8个月,平均每个月工作26.2天,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超过5天的占86.4%,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的占49.3%,更有37.9%的人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表6.不同行业外出农民工劳动时间每月工作天数每天工作小时数制造业26.09.0建筑业25.99.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6.09.0批发和零售业27.19.0住宿和餐饮业27.19.1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6.48.9(六)外出方式仍以亲友介绍和自发外出为主在外出农民工中,55.1%的外出农民工是经老乡亲友的介绍或带领下外出务工,自发外出的比重占37.8%,通过政府部门和中介组织外出的农民工占4.6%,农村劳动力外出的基本方式仍然是依托地缘、亲缘等社会网络来启动和展开的。四、外出农民工收入及居住情况(一)外出农民工收入增加,受雇者的收入和自营者的收入差异明显2010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1690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9.3%,比上年增速快13.6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1696元,比上年增加274元,增长19.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1632元,比上年增加282元,增长20.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1643元,比上年增加265元,增长19.2%。受雇人员的收入和自营人员的收入差异明显,受雇人员月均收入1655元,比上年增长19.2%;自营人员月均收入2226元,比上年增长21.2%。(二)在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收入水平相对较高,但收入增幅低于县级以下城市从务工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1877元,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1704元,在地级市、县级市和建制镇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1662元、1648元和1624元。从不同地区务工收入的增幅来看,县级市和建制镇的增长要快于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图2.不同务工地区收入水平及收入增长情况(三)不同行业收入水平差别较大,制造业、服务业和住宿餐饮业收入水平偏低从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收入水平较高的是采矿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1959元、1956元和1946元;收入较低的分别是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1511元、1520元和1582元。从收入增幅看,增幅高于各行业平均水平的是采矿业、住宿餐饮业和建筑业,收入增幅较低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17.1%。图3.不同行业月均收入水平及增幅(元)(%)(四)外出农民工的住宿是以雇主或单位提供宿舍为主,四成外出农民工的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从外出农民工住宿类型看,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宿舍的占33.8%,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7%,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7.5%,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8%,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6%,有9.6%的外出农民工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9%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居住条件要好于中西部地区,在工地、工棚及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比例要明显低于中西部地区。从外出农民工的居住负担看,43.4%的农民工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11%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45.5%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表7.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务工的住宿情况单位:%全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单位宿舍33.837.131.123.1工地工棚10.77.914.518.4生产经营场所7.56.59.79.8与他人合租住房18.019.712.215.9独立租赁住房16.016.512.616.9务工地自购房0.90.81.11.0乡外从业回家居住9.68.613.610.2其他3.52.95.24.7五、外出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一)拖欠工资状况有所改善,拖欠工资情况仍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制造业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中,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仅占1.4%,比上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主要还是集中在建筑业和制造业,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占2.5%。(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变化不大,近六成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中,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2%。分行业看,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最高,占70.9%,从事制造业的占52.3%,从事服务业的占62.8%,从事住宿餐饮业和批发零售业的分别占65.7%和64.7%。总体看,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建筑业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比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图4.不同行业外出农民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比例(%)(三)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然较低,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参保比例明显低于东部地区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9.5%、24.1%、14.3%、4.9%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