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检测成果报告书规范1.建筑工程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检测成果报告书》应当包括:(1)地形图。(2)建筑工程放样总平面图。应当标示:建设基地的范围、用地界址坐标、规划控制线坐标、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及根据批准总平面图要求标示建筑物(构筑物)与周边的建筑间距以及与土地界址线及各类规划控制线的退界间距。(3)建筑工程放样检测成果表。应当载明:建筑基地面积、各单体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工程占地面积以及是否符合“零误差“要求。(4)上述文本、图件的电子文档盘片。2.建筑工程的《建筑工程竣工规划土地验收检测成果报告书》应当包括:(1)地形图;(2)建筑工程竣工总平面图。应当标示:建设基地的范围、用地界址坐标、规划控制线坐标、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和四至距离等以及绿化、道路、停车泊位、进出口等平面位置;2(3)建筑工程建筑物(构筑物)竣工单体图。应当标示:各层的平面尺寸、面积和层高等以及单体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4)建筑工程竣工检测成果表。应当载明:建设基地面积、各单幢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地下工程和地面以上工程分层面积,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总面积,地下和地面以上工程各层底部标高、建筑檐口高度、建筑总高度,基地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面积、不计容积率面积、绿地总面积、集中绿地面积、开放空间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绿地率、集中绿地率、围墙长度和高度等以及与规划许可差值内容的对照;(5)地下经营性用途建筑面积的分类和计算。应当根据沪规土资执规〔2015〕24号文及其《地下建筑面积分类表》进行分类和面积计算。(6)上述文本、图件的电子文档盘片。3.市政管线工程的《上海市管线工程跟踪测量成果报告书》应当包括:(1)地下综合管线图;(2)市政管线工程示意总图和分幅图。应当标示:位置、道路红线、沿线的地物地貌和管线特征点的三维坐标;(3)市政管线特征点三维坐标成果表。应当载明:特征点的点号、横坐标、纵坐标、标高和里程等;(4)市政管线竣工检测要素成果表。应当载明:管线的名3称、长度、规格、导管孔数、材料质量、管顶标高及对地距离等;(5)上述文本、图件电子文档盘片。4.市政交通工程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成果报告书》应当包括:(1)地形图;(2)市政交通工程带状示意图和分幅图。应当标示:位置、道路红线、沿线的地物地貌和中心线特征点的三维坐标;(3)市政交通工程带状示意图和分幅图。应当标示:长度、标高、宽度(管径)、桥梁纵坡、梁底标高、埋深标高等;(4)市政交通工程中心线特征点三维坐标成果表。应当载明:点号、横坐标、纵坐标、方向角、标高和里程等;(5)市政交通工程竣工检测要素成果表。应当载明:名称、长度、宽度(管径)、标高、桥梁纵坡、梁底标高、埋深标高及荷载标准等;(6)上述文本、图件电子文档盘片。4附件2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申请表收件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日期核发日期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申请表(建筑类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盖章)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E-mail地址手机建设地点开工日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工程名称结构层数栋数桩基地下建筑面积(㎡)底层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地下地上5零星工程围墙高度长度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编号地名批准文件编号批准地名拆除建筑面积面积施工许可证编号核发日期告知事项一、建设工程现场放样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填写此申请表,向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并报告开工日期。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复验完毕。二、提交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申请表》(建筑工程);2.《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检测成果报告书》;3.涉及道路规划红线等规划控制线的相关定界报告资料;4.建设用地定界资料或建设用地权属资料;5.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复印件);6.建设单位签订的《依法建设责任书》、施工单位签订的《依法施工责任书》;三、建设工程经复验无误后方可开工。规土管理部门在开工阶段还应查验地名命名及用地情况。建筑工程放样未经复验即开工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申请人承诺一、本单位(人)对本申请表以及《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办理指南》所告知的事项均已知悉并理解。二、本申请表及随本表附送材料的内容均真实、有效,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本单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名(章):6收件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日期核发日期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申请表(市政管线类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盖章)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E_mail地址手机建设地点开工日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工程名称架空管线长度M,规格,对地距离M地下管线长度M,口径,埋设深度M说明(电力,电讯需说明电压、对数及导管孔数等)告知事项一、建设工程现场放样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填写此申请表,并附送《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办理指南》“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中所需的提交资料,向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并报告开工日期。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复验完毕。二、提交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申请表》(市政管线工程);72.《上海市地下管线跟踪测量合同》(复印件);3.建设单位签订的《依法建设责任书》、施工单位签订的《依法施工责任书》;三、建设工程放样经复验无误后方可开工。建筑工程放样未经复验即开工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管线施工过程中应及时通知测绘单位进行跟测。四、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由两名规划管理监督检查员在现场进行。复验前监督检查员应出示证件,并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未出示证件的,被检查者有权拒绝复验。申请人承诺一、本单位(人)对本申请表以及《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办理指南》所告知的事项均已知悉并理解。二、本申请表及随本表附送材料的内容均真实、有效,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本单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名(章):8收件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通知文号日期核发日期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申请表(市政交通类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盖章)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E_mail地址手机建设地点开工日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工程名称(起止路段)道路(公路)桥梁长度(M)宽度(M)横断面布置(M)宽度(M)梁低标高(M)荷载标准告知事项一、建设工程现场放样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填写此申请表,并附送《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办理指南》“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中所需的提交资料,向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并报告开工日期。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复验完毕。二、提交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申请表》(市政交通工程);2.《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检测成果报告书》;3.涉及道路规划红线等规划控制线的相关定界报告资料;4.建设用地定界资料或建设用地权属资料;95.建设单位签订的《依法建设责任书》、施工单位签订的《依法施工责任书》;三、建设工程放样经复验无误后方可开工。建筑工程放样未经复验即开工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四、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由两名规划管理监督检查员在现场进行。复验前监督检查员应出示证件,并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未出示证件的,被检查者有权拒绝复验。申请人承诺一、本单位(人)对本申请表以及《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办理指南》所告知的事项均已知悉并理解。二、本申请表及随本表附送材料的内容均真实、有效,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本单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名(章):10附件3依法建设责任书我单位(个人)将严格按照你局核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要求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将严格依照《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积极配合规土管理部门的巡查与检查,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如我单位(个人)隐瞒有关建设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单位(个人)将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个人):(章)日期:年月日11附件4依法施工责任书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你局核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将严格依照《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积极配合规划管理部门的巡查与检查,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对施工质量负责。如我单位隐瞒有关建设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单位将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施工单位(个人):(章)日期:年月日12附件5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备案表备案受理编号:备案受理日期: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编号施工许可证编号开工日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测绘单位备案人承诺一、我单位(人)对本备案表以及告知事项均已知悉并理解。二、本备案表及附送材料的内容均真实、有效,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我单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我单位(人)将严格按照你局核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要求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将严格依照《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积极配合规划管理部门的巡查与检查,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备案人签名(章):备案日期:13附件6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结论单(建筑类工程)编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下列建设工程经现场开工放样复验,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要求,同意开工。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工程名称结构层数栋数桩基地下建筑面积(㎡)底层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地下地上零星工程围墙高度M长度M拆除建筑物结构面积㎡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日期14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结论单(市政管线类工程)编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下列建设工程经现场开工放样复验,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要求,同意开工。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工程名称架空管线长度M,规格,对地距离M地下管线长度M,口径,埋设深度M说明(电力,电讯需说明电压、对数及导管孔数等)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日期15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结论单(市政交通类工程)编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下列建设工程经现场开工放样复验,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要求,同意开工。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工程名称(起止路段)道路(公路)桥梁长度(M)宽度(M)横断面布置(M)宽度(M)梁低标高(M)荷载标准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日期16附件7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备案登记凭证备案凭证编号::你(单位)在建造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的开工放样复验备案材料已收悉。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及沪规土资执规(2013)862号文的规定,我局将依据你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若符合规划审批要求,本《备案登记凭证》与《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结论单》具有同等效力。若发现你(单位)提供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检测成果报告书》检测数据不符合规划管理要求或开工放样检测结论意见为不合格的,本《备案登记凭证》无效,我局将对你(单位)启动监督检查程序。备案机关:备案日期:17附件8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结论通知单编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机构对你(单位)在的建设工程现场放样情况,于进行现场复验和审查有关材料,发现下列问题:请你(单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