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变改革发展集体经济主要内容一、为什么现在重提壮大集体经济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状三、从“三权分置”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走向四、什么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五、怎样通过“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为什么现在重提壮大集体经济(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两个飞跃”、“两个转变”的必然要求两个飞跃:1990年3月,邓小平在谈到农业问题时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两个转变: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两个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经过近40年农村改革发展,“第一个飞跃”和“第一个转变”已基本完成。随着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分”得充分、“统”得不够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资源分散、资金分散、农民分散,难以适应农村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需要,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现在是时候推进“第二个飞跃”和“第二个转变”了。一、为什么现在重提壮大集体经济(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12月26日下发)开篇直言:“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现就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农村拥有巨大资源性资产,且所有权归集体。由于长期实行的城乡产权二元体制,农村产权不能流通交易,不能抵押变现,从而沦为“沉睡资产”。只有通过产权改革,特别是“三变”改革,才能唤醒或激活农村巨量“沉睡资产”,实现“资源变资产”或“资源变股权”。推进“三变”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或“资源变股权”,首先必须唤醒农村资源性资产的“主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为什么现在重提壮大集体经济(三)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宪法规定的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201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文件要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的重要举措,加大政策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农民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家家包地、户户务农,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本实现形式。家庭承包、专业大户经营,家庭承包、家庭农场经营,家庭承包、集体经营,家庭承包、合作经营,家庭承包、企业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新的实现形式。一、为什么现在重提壮大集体经济(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脱贫攻坚和和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乡村振兴七条路径,第一条是“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第二条就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他指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交汇推进期,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一、为什么现在重提壮大集体经济(五)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在搞好统一经营服务上、在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上、在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上多想办法。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清产核资,进行身份确认、股份量化,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为什么现在重提壮大集体经济(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状况”规律的必然要求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表明:一定的生产力总是要求一定的生产关系和它相适应,一定的生产关系只有依赖一定的生产力状况才能建立起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迟早要发生根本性的变革,以便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表现为两种情况:①适合生产力状况的先进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②不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落后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其促进与阻碍的程度,决定于适合与不适合的程度。人民公社制度为什么会被家庭承包制度所取代?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状(一)农村四大组织的区别1、党组织(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党的基层政治组织;2、村委会、村民小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3、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虚置、缺失、隐身(有集体没名份、有集体没经济、有集体没组织);新名称:集体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状(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与作用1、发展集体经济是中国农民(穷人)的创造。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互助组、初级社;2、发展集体经济是富村的秘诀。传统先进村:山西大寨、河南南街、江苏华西、陕西袁家村等;后起先进村:宝鸡东岭村、沣东和平村、碑林西荷村、礼泉白村、安徽凤阳小岗村等。3、发展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呼唤。乡村振兴“五位一体”的振兴,全面的振兴。只有发展集体经济,才能有效盘活农村资源,整合各方力量,实现全面振兴。4、发展集体经济是精准脱贫的必然。各地实践表明,凡有集体经济的村都没有贫困户。家庭承包经营只能使一部分人富起来,只有集体经济才能实现共同富裕。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状(三)集体经济组织有了新“名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可以称为经济合作社,也可以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现阶段可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据此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以便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状(四)原集体、现集体、新集体优劣性比较生产队(原集体)家庭承包(现集体)股份合作社(新集体)产权关系不清晰:集体所有权凸显、社员权属不清不清晰:家庭承包经营权凸显、集体所有权虚置清晰:集体所有权凸显、家庭股权(承包经营权)凸显经营主体单一:生产队集体单一:家庭及新型主体多元化:家庭、新型主体、集体等经营方式单调:集体统一经营相对单调:家庭分散经营及新型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多样化:家庭承包及新型主体、集体等规模经营产业体系粮果畜菜粮果畜菜粮果畜菜及三产融合型新产业、新业态劳动力大量闲置浪费大量青壮劳力外出打工、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劳动力合理配置、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收入来源工分年终分配家庭经营收入及务工收入产业经营收入、工资收入及股份分红等利益机制大锅饭:出勤不出力、出工不出活收入与经营直接相关,但农业效益低留不住人连股连利连心,能够分享二三产业利润三、从“三权分置”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走向解放初(1947年土地法大纲):打土豪分田地,变地主私人所有为农民私人所有,实现耕者有其田(毛)(第一次土改)(分);大跃进:1957-1958年,人民公社制度(毛)(私权变公权),体制: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统一经营、平均分配。(第二次土改)(合)改革初(1979-198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邓)(一权变两权),体制: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第三次土改)(分)十八大前(1998-2012):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江、胡),体制: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十八大后--4种形式并存(习)(两权变三权)1、分户经营: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统分结合、双层经营。2、全程托管: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土地托管、专业化经营。3、土地流转: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土地流转、新型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经营。4、股份合作: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土地入股、按股分红。(第四次土改)(合)形式3:经营权流转,--“家庭承包经营”变成“家庭承包”;形式4:土地入股,“土地变股份,农民变股东”--“家庭承包”变成“家庭持股”。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实现“耕者有其股”。四、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三个赋予: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六个允许: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略)五个保障: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略)。八个推进: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略)三个建立: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四大突破产权制度改革,核心是“还(确)权赋能”。四、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中省部署1、中央部署。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陕西部署。2017年3月21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7】5号四、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三)贵州省“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三变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1、贵州六盘水市的创新实践核心:还权赋能,股份合作资源(存量、增量)主体(国家、集体、企业、农民)自然生态资源社会经济资源可经营性资本还权赋能折股量化入股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其他经济组织按股分红变“死资源”为活资产变“黑资源”为绿资产变“冷资源”为热资产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资源变资产,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财政资金(量化到村或贫困户)村集体资金个人资金经营主体或其他经济组织“三变”承接主体入股按股分红资金变股金,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就是农民将个人的资源、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到经营主体,成为股权投资人,参与分红。有效转变了农民的投资方式、创业方式、就业方式和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