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区蛤旺路市政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900米招标单位:东莞市南城区办事处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2009年4月12目录第一章招标说明……………………………………………………(3)一、工程概况……………………………………………………(3)二、招标范围……………………………………………………(3)三、中标原则……………………………………………………(3)四、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3)五、承包方式……………………………………………………(5)六、结算调整范围和方式……………………………………(6)七、合同主要条款………………………………………………(6)八、会议时间…………………………………………………(7)九、投标标书…………………………………………………(7)十、补充要求……………………………………………………(8)十一、其它说明…………………………………………………(8)第二章其它补充说明………………………………………………(9)第三章招标资料汇总………………………………………………(10)3第一章招标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东莞市南城区蛤旺路市政工程2、工程规模:道路总长约900米3、工程地点:南城区蛤地4、已具备满足施工要求的招标图纸二、招标范围、要求及补充说明1、图示招标文件设计范围和招标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2、路灯只做基础和灯杆,灯头(含灯具和光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3、道路设计标高以上的土石方工程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约2万立方的土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约1公里),其余土方和石方按5公里的运距由施工方自行解决。4、破除桩号+012至桩号+050之间的旧砼路面的费用在本次招标范围内。5、起点和终点处的机动车信号灯(附着人行信号灯)及基础、人行道板的拆除和恢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6、此次报价包含石屑填一口深水井包干的报价,工程量约97立方米,施工方自行考虑包干费用。7、此次石方采用爆破施工,施工方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爆破公司施工,爆破前办理爆破许可证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围栏和安全挂网)的费用,包含在施工方报价内,结算时费用不再增加。8、1号路桥梁两侧各有排水、排污管道。为了施工便利,桥梁两侧的排水管与排污管先由石鼓连接线5标段施工单位施工,所需费用15.9万元由蛤旺路中标单位负责。9、投标前补充说明。410、材料相关品牌见附表。1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须提交3套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含3套刻有竣工资料的电子光盘及声像资料)给甲方。三、中标原则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高于标底无效,综合价中标的原则。四、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一)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1、报价编制依据:(1)参照现行定额及相配规费费率;(2)参照相应的工程计费标准计算;(3)参照东莞市现行材料价格。2、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报价;3、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法由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行政事业收费及其它措施项目费报价构成。(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干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2)施工技术措施费(含脚手架使用费、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等)、行政事业收费(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定额测定费、堤围防护费)和其它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赶工措施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等)为合同价包干项目。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增(减)10%以内时,措施项目费执行合同的费用总额;增(减)超过10%时,超出部分的措施项目费总额按合同价款中措施项目费总额占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的比例相应调整。53、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的项目及描述、数量、单价与招标图纸有出入者,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会前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单位认可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中的项目及描述、数量和单价,并同意按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4、由于现场无水电提供,故施工单位必须考虑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及电源、水源接点的费用,并配备发电机。包括施工现场临设搭建场地由中标单位自己解决并做到完工场清。5、土方的运弃地点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解决。6、临时施工便道,包括在总价内,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因素。(二)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创优良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四)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中所有措施费用及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五)投标单位必须充分考虑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所需的一切费用。(六)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如遇地下水时处理所需的一切费用。(七)按设计要求,电缆沟直线段为每20米设置五块活动盖板。(八)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挖开埋管时两侧的支护措施及塌方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要考虑对现有管线、沙井等的保护及维护费用。(九)投标单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同时借建设单位的地质资料进行参考,并将路基及现场的实际考虑在施工方案及费用内。五、承包方式61、采用总承包的方式,由中标单位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2、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费。3、本项目承包价在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如人工、钢筋、水泥、砂石、沥青、钢材等)涨落时不作调整。六、结算调整范围和方式招标单位在网上公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及其费用、其它项目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费用、主要材料价格、定额总工日工资,增减工程结算原则如下:1、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内容,建设方公示工程清单里有的,结算时就套用建设方公示工程量清单的子目价为标准执行。2、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内容,建设方公示工程清单里没有的,按当时建设方公示工程量清单的相应定额和计费程序进行计算。3、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内容,建设方公示工程清单、现行定额、东莞造价信息中均无的项目价格,在施工前由建设方和施工方共同约定价格和结算方法。根据以上三个标准计费后,再按合同约定中标价相对预算审核价的下浮率下浮或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七、合同主要条款1、工期:总日历工期330天,其中1#、2#通道桥分项工程日历工期为120天。总工期及分项工程工期均从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第三天计算,如因招标单位原因延误开工的,开工日期顺延。总工期完成之日是指该工程完成并由施工单位提供竣工资料到南城区规划建设办并取回回执之日。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3、工程付款:7(1)按月工程进度付进度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下同)的90%,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工程款申请及经有关部门核实工程量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施工单位在申请第一次进度款前,必须到规定部门办理报建手续。(2)工程款支付达合同价9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提交请款报告30天内付至结算价的95%(不含安全文明施工单列费),剩余5%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3)本工程中的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其中减少工程的工程款在支付工程进度款前先行扣减;增加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参照东府【2003】12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上述所有调整合同价款中属增加工程部分的,均按南城区财政审核中心终审结果50%支付(预结算初审单位为建设单位,终审单位为南城区财政审核中心),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付至95%。(4)上述工程款(含增加工程款)的剩余部份在工程保修期满后20天内付清。(5)安全文明施工费于施工企业进场施工20个工作日内支付50%;工程完工后20天内支付20%;工程竣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合格的支付剩下的30%,不合格的不予支付。(6)本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工人工资的支付及监管,按东建【2006】7号文《关于实行定额人工费工资专户支付工人工资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投标时公布定额总工日人工费。4、保修:保修期为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5、分包与转包: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6、奖罚:8(1)工期:乙方未能按经监理确认施工进度表的分项工程工期完成施工或未能按总工期完成全部施工的,每延期一天,罚款人民币5000元;(2)质量标准: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标准罚合同价10%,并无条件返工至合格;(3)中标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具备与之相符的技术素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进度、安全、质量的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各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对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质量有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监理公司)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甲方对乙方将处予中标价0.1%的罚款,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会议时间投标会时间:2009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3:00时,地点:南城区规划建设办六楼;九、投标1、标书由技术标和商务标组成:(1)技术标内容: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材料、机具、机械计划,施工方案和确保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内容的施工组织方案。(2)商务标内容: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文件投标书中报价可以与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中含税工程造价不一致,以投标文件投标书中报价作为工程承包报价。2、投标文件要求字迹书写清晰、投标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93、建设单位可对中标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及提出修改意见。十、补充要求1、施工技术要求(1)具备适合本工程条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现场设一名长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不少于1名的工程师及2名助理工程师和配备质安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须持有上岗证)并向建设单位提供上述人员职责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中标后,于进场一星期内将上述人员原件供甲方核验;上述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业务相配的资质或资格。(2)要求全部采用钢管脚手架、木(竹)夹板模板或组合钢模板施工,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3)施工组织方案需列明保证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及保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对需办理监理的工程,投标单位应根据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进度表”(附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进度表”)制定施工进度计划,中标后必须按此表要求按期完工;(4)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方案设计(如须采用较复杂的施工技术的施工方案),施工中因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2、材料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按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材料要求(附“材料明细表”)或招标图纸要求,在施工中将选用的材料样板送建设单位确认后订货;(2)乙方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须向甲方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书等资料证明;甲方可随时对乙方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10(3)根据市建设局要求,对招标工程实行“主材按定额进场验收”制度;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每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3、实行“最高限价”的补充要求(1)根据东建字[2002]24号文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在投标中实行“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在投标时现场公布。(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十一、其它说明:1、各投标单位应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踏勘情况,将施工过程中应涉及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一次包干,结算不再调整。因投标单位未到现场踏勘,引起报价失误或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由投标单位负责。地质报告由投标单位自行到建设方索取。2、投标单位在取得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会前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予有关投标单位。3、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