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工作前组织参与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动火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强调安全注意事项。2、指定一名专人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及组织工作,在井口设警戒线并派专人看守。3、指定一名瓦斯员负责作业现场瓦斯浓度的检测工作。4、现场准备2个完好的灭火器及水一桶。5、动火点附近10米范围内存在可燃材料时,必须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离或移出10米之外。7、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前必须进行完好检查,现场使用时二者的距离必须相距5米以上,动火作业完成后要及时移出工作区域。8、动火前,须经现场负责人、瓦斯员、矿安全员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符合作业条件并在安全措施上签字后,由安全员向矿调度室汇报,经调度值班同意后方可开工。9、现场瓦检员必须在作业前及作业期间对现场瓦斯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测,确认作业地点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4%时,方可进行作业;当瓦斯浓度超过0.4%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10、动火结束后,对动火地点进行洒水和清理,确认无热源或火种已完全熄灭,安全员将动火作业及现场清理情况汇报值班调度,经调度同意后方能离开现场,全部工作结束。11、动火期间除必要的施工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撤出动火地点。12、动火期间,必须开两台风机运行。13、动火地点:14、动火原因:15、动火时间:16、现场负责人:瓦斯员:电焊工: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