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角度来分析“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水污染事件”冯雷上海师范大学环境与科学学院2012环境工程120193475摘要:2012年6月底甚至更早,在鄂尔多斯乌审旗发生了环境污染事件,污染企业是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直接受害方是当地的生态环境,间接受害方是当地的牧民。自污染事件发生后至今,牧民一直就自己的合法权利遭到侵犯与污染企业进行周旋,由于环境污染事件的特殊特点和中国当前环境立法的缺失及环境污染事件审判体系的不完善,使得牧民的维权之路步步艰辛。从嘎鲁图到北京,从一两方到八九方人士的卷入,这一不单单是一次简单的环境污染事件,而是上升到对中国环境立法上的缺失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审理体系的不完善的检讨。关键词:环境污染;污染企业;牧民;环境立法;法律体系;举证;特点Fromtheenvironmentalprotection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fromtheperspectiveofwaterpollutionincidentinthebranchofChangqingpetroleumFengLeiSchoolofenvironmentalscienceandengineeringShanghaiNormalUniversity2012environment120193475Abstract:Attheendof6thin2012orearlier.TheenvironmentalpollutioneventinErdosWushenbanner.PollutingenterprisesisthecompanyPetroChinaChangqingoilfield.Directtheinjuredpartyisthelocalecologicalenvironment.Indirectvictimisthelocalherdsmen.Sincethepollutionincidentoccurredsofar.Theherdsmenhavetheirlegitimaterightsareviolatedtodealwithpollutionenterprises.BecauseofthespecialcharacteristicsofenvironmentalpollutionincidentsandChinesecurrentenvironmentallegislationandenvironmentalpollutioneventtrialsystemisnotperfect.Theherdsman'srightsofwaydifficultstepbystep.FromthegraphtoGarudaBeijing.Fromoneortwotoeightorninepeopleinvolvedinthe.Thisisnotonlyasimpleenvironmental作者简介:冯雷(1990-),男,上海师范大学学生Email:1414954722@qq.compollutionincident.ButrisingtotheChinaenvironmentallegislationandenvironmentalpollutioneventstrialsystemisimperfect,review.Keywords:Environmentalpollution;Pollutingenterprises;Herdsmen;Environmentallegislation;Legalsystem;Thecharacteristicsofproof;1事件的回顾2012年6月底,在鄂尔多斯乌审旗,一场大雨裹挟着中石油苏里格气田第三项目部的苏5-15-27AH井场泥浆池黑色粘稠的液体,流向额日克淖尔湖及周围草场,从那时起,附近牧民的牛羊陆续死亡,至今已超过500头。不仅仅是这场大雨,乌审旗牧民称,曾亲眼看到中石油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的工作人员向湖水中伸进一根管道,曾经清澈的湖水自此变黑发臭。即使没有收集到足以宣判的证据,牧民仍然选择了抗争。目前,这起看似简单的环保事件迅速升温、牵涉面越发扩大,除牧民与中石油外,陆续有八九方人士卷入,范围也从乌审旗扩散至北京。然而,多方的参与并未使问题得以澄清。1.1.事件的开端2012年8月26日,牧民们怀疑,天然气打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造成了牛羊死亡,牧民打电话到嘎鲁图镇政府牧业社反映情况。此后,嘎鲁图镇政府出具的在《关于对内蒙古乌审旗嘎鲁图镇萨如努图嘎查牧民反映湖水污染致牲畜死亡有关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中详述了当时的解决方案:“我镇会同旗环保局、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矿区环境道路治理办公室、公安局、兽医局等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经查,1.6月20日当地受暴雨冰雹袭击,导致苏5-15-27AH井的泥浆液体外溢,相关部门立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对中石油川庆钻探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处以5万元罚款,责成该院制定了《苏5-15-27AH井无害化治理技术方案》;2.湖水检测水质化验结果显示该湖中的COD比正常值高2倍,其他各项指标正常,超标并非泥浆液体流入湖中所致;3.同时对死畜解剖取样后,连同活体绵羊一起送往内蒙古农业大学兽医学院进行检测,经鉴定,死亡原因为羊肝片吸虫病,未发现其他寄生虫和菌类,基本确定死亡原因与湖水水质无关。”1.2.环境检测对于湖水,从乌审旗环境监测站做出的《检测报告》中可以看到,湖水COD值为172,是正常值的4倍多,并非《情况说明》中宣称的“高出2倍”。此外,《情况说明》宣称,其他各项指标正常,但《检测报告》显示,湖水中的溶解氧、硫化物、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洗涤剂均高出标准值2倍左右。对于羊的死因,2012年8月30日,乌审旗政府兽医局曾委托内蒙古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对死畜和活体绵羊进行死亡鉴定。该学院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寄生虫检查”一栏中显示肝脏内有寄生虫肝片吸虫,且未发现细菌。由于政府部门的环境检测与其出具的“情况说明”存在出入,对于政府相关部分对环境的检测,牧民并不认账。2013年3月12日,当地仍有牲畜陆续死亡。15户牧民亲自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SGS北京通用保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湖水有机碳、石油类、金属类、挥发性有机物等进行了检测。SGS为瑞士通用公证行的简称,在全球140多个国家设立了856个办事处、330个实验室。乌审旗《检测报告》宣称没有检测出铁、锰、铜、锌、汞、砷、硒、镉、铅等重金属,并未对有机碳进行检测。但SGS的《检测报告》显示,湖水中,铁超标599倍,砷超标36倍(,铜超标15倍,锰超标97倍……据统计,重金属超标项目总共达到11项。但检测结果没有发现有机物或石油烃类的污染。2013年7月,内蒙古乌审旗环保局又委托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院重新检测,结果显示,湖水中PH、总氮、总磷、氯化物、氟化物、化学耗氧量、砷超出地表水五类标准,铁、锰超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表水源地补充目标限值,其他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3838-2002)五类水标准。1.3.事件升级事件一直得不到让牧民满意的解决,2013年5月,牧民决定派代表进京求援。找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赵章元在看了牧民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决定亲自去当地调查。由于受到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的阻挠,赵章元的这次调研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效果。2013年6月,牧民要求彻底查清牛羊的真正死因,决定自己出资邀请专家召开研讨会。2013年6月18日,“鄂尔多斯乌审旗湖水污染牲畜死亡事件”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元辰鑫酒店召开。会议邀请了多位环保领域的知名专家及媒体。会上,嘎鲁图镇镇长那日苏对一些问题进行了现场答复,并称“会保障牧民人身安全和自由”。这次会议并没有像牧民以及与会专家预期的那样,对中石油长庆油田涉嫌排污入湖事件的解决起到多少促进作用。1.4.司法之路据悉,涉嫌造成污染的5-15-27AH天然气井于2012年6月11日完成钻井作业,其间,乌审旗嘎鲁图镇曾责令污染企业制定无害化治理技术方案。然而,中石油并未对气井做无害化处理。直至1年后的2013年5月,仍可看到大量裸露在地面的临时污水坑,而本应用于处理污水的污水罐却至今全新。牧民试图走过司法途径,但并不顺利。在镇政府对中石油进行处罚之后,牧民曾对草场和湖泊进行了拍摄。视频显示,湖周草场上遍布着大小不一的盛满黑色液体的坑洼,另有一条碗口粗的软管正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湖中。湖水呈黑色,漂浮物泛着油腻的白光。此外,据赵章元调研后陈述,在污染地的周围除了长庆油田的天然气井之外并没有其他污染源。中石油的钻井作业完成之后,也并没有按照操作规则,及时处理污染物。但要立案首先得进行司法鉴定,牧民首先得证明排污与死羊的因果关系,而这要花很大的代价[1]。2事件的分析根据以上的事件回顾,有两个问题有待解决,一是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的钻井作业有没有对当地的环境造成污染,有没有违反法律;二是牧民的牛羊大量死亡跟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的钻井作业可能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有没有关系,其因果关系到底成不成立。以下我根据现已掌握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现有相关法律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2.1.中石油在苏里格气田的钻井作业对当地的自然环境造成了污染中石油苏里格气田第三项目部的苏5-15-27AH在钻井过程中,没有对所产生的对环境有重大危害的污染物进行及时的无害化的处理,而是由其随意露天堆放,导致2012年6月的一场暴雨,使得污染物流出,对周围的湖泊、草场造成了污染。石油钻井作业主要的污染物是石油类物质、重金属离子、人工合成高分子材料。它们对水体、大气、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影响了水、土壤中生物的生长发育,破坏了原有的生态平衡,对人体健康构成了威胁,也使其财产受到了损失[2]。根据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中石油分公司的行为已明显违反了法律,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乌审旗嘎鲁图镇曾责令污染企业制定无害化治理技术方案,而其也准备了处理污染物的储物罐,而其就是置之不理,不处理污染物,最终导致污染物流出。污染事件发生后,牧民及时举报,嘎鲁图镇政府派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情况,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对污染企业处以5万元轻微的罚款,并与污染企业协商,赔偿此次事故对牧民所受到的损失共计48万元。虽然污染企业受到了处罚,但与其所造成的污染损失相比,这点处罚太少,并且这次污染事件是可以避免的,若按照新颁布的法律第五十九条,责令不改,可按日连续处罚,直至改正为止,没有哪一个企业能够承受如此连续高额的罚款。从这件事件可以看出,中国当前的法律对污染企业的处罚较轻,使得犯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使得污染企业宁愿污染环境,也不愿守法。除了一次突发事件所造成的重大污染外,据牧民反应,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还有乱排污的不法行为,使其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无法估计。而中石油分公司对其拒不承认,可见政府也没有对此进行处理。从嘎鲁图镇政府出具的在《关于对内蒙古乌审旗嘎鲁图镇萨如努图嘎查牧民反映湖水污染致牲畜死亡有关情况的说明》可以看出,嘎鲁图镇政府有包庇污染企业的嫌疑,发生了这么大的环境污染事故,湖水的变质,牛羊的死亡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