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环环境境影影响响报报告告书书(简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二OO八年九月来自项目由来及建设意义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结构的不断提高,特别是与石油消费密切相关的汽车、交通运输、建材、轻纺等行业的发展,为我国石化等基础原材料产业的加快发展,提供了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和不断拓展的市场空间。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十一五”期间炼油工业专项规划,以及近年来执行情况,2010年我国炼油能力将达到4.2亿吨,到2020年,考虑技术进步,节能节油措施落实以及替代燃料的发展,我国炼油能力大约需达到5.5亿吨,即2010年后尚需再增加炼油能力1.3亿吨。我国炼油工业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基本满足国内对各种石油产品的需求。但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炼油布局不尽合理,炼厂布局集中在资源产地,随原油管道建成及沿海、港口码头建成,只要原油资源能到达地,也布局了一批炼厂。但是由于东北、西北地区原油资源集中,当地油品消费能力较差,炼油能力过剩,形成我国成品油“北油南下、西油东进、逐次递推”的调运格局,占用了我国相当的运力资源。改革开放以来,开始加工进口原油,炼油布局调整重心移至经济增长快,消费需求大,有条件加工进口原油的沿海地区,以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实现了转移。进入二十一世纪,石油资源紧缺,市场化进程加快,大力发展成品油长输管道及网络建设,减弱了布局不尽合理带来的矛盾。二是行业集中度低,资源利用分散,影响了炼油工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三是原油资源对外依存度逐年加大,原油供应体系脆弱。2007年我国加工原油3.46亿吨,其中净进口原油1.59亿吨,占46%。国内原油产量未来基本保持不变,而消费量将大幅上升,加剧我国石油供应对世界石油市场的依赖,预计到2020年,我国原油加工量将达到5亿吨,届时需进口原油3.2亿吨,占64%。此外,尽管我国是世界第二大原油进口国,原油进口量已占世界原油贸易量9%,但在世界原油市场的价格博弈中常处于被动地位。加之70%进口原油来自中东和非洲,需通过马六甲海峡运到国内,运输方式单一,风险较大。同时,国家石油储备、企业商业储备等多层次储备制度也还刚来自刚建立。因此,可以认为我国原油供应体系十分脆弱,难以应对国际油价波动和供应短缺的风险。从我国经济和产业安全角度考虑,将获得稳定可靠的石油资源的供应,作为决定中国炼油工业发展及新增炼油能力的重要决定因素。据此,中国石油为获取更多石油资源,保障石油安全供应,履行国家石油公司的社会责任,从上世纪1993年开始探索“走出去”寻求合作开发机会,争取获得国外资源,至今已取得明显成绩。2007年中国石油从国外拿到份额油3600万吨,预计2010年将拿到5000万吨,与此同时和主要石油资源国签署了一系列长期贸易原油协议,包括与俄罗斯签署的贸易原油协议。俄罗斯已启动建设远东输油管道及中国支线。中国支线从俄境内的斯科沃罗季诺到中国境内的大庆市,将逐步达到每年进口俄罗斯原油3000万吨的输送规模。中国石油从自身炼化企业发展与调整相结合及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出发,对中国支线进口的俄罗斯原油,拟主要留在东北加工,其中锦西石化是主要加工企业之一。鉴于锦西石化建立于1938年,各装置规模小、设备陈旧、能耗高,且厂区已靠近城市中心,距居民点最近距离不到100米,存在严重的安全、环保隐患,已无进一步扩建的空间。为此,中国石油将原列入“十一五”规划的就地改扩建,调整为在异地扩建1000万吨/年规模炼厂,新厂址选在葫芦岛市规划的北港工业区,是辽宁沿海工业带的重点发展区之一。在锦西石化分公司建设1000万吨/年俄罗斯原油加工能力项目,具有多方面的必要性。首先是通过加工进口俄罗斯原油,解决了我国石油安全战略问题;其次是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符合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思想;炼油项目的建设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成品油增长的需要,帮助企业发挥规模效益,提高企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受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的委托(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承担了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环境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在进行现场勘查、工程资料和环境资料收集、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2008年8月国家环保部环境评估中心组织专家组对评价大纲进行了技术咨询,提出了咨询意见。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要求及专家咨询意见,中国石油大学环境工程研究开发中心通来自过细致的现场工作,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调研、现状监测、数据处理、预测分析等,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册。敬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敬请各位专家、领导批评指正。1.2编制依据略1.3评价工作指导思想和评价原则1.3.1评价工作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循环经济理念,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采用最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将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减轻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促进项目及周围地区的环境、经济、社会等方面协调、持续的发展。1.3.2评价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辽宁省、葫芦岛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原则;(2)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3)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循环经济理念,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原则;(4)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节约水资源”、“节能减排”的原则;(5)充分利用已有环境现状资料,在对其进行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审核基础上加以利用,不足部分进行补充监测,在满足环评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环境现状工作力求精简;(6)贯彻公众参与原则,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调查与评价工作,充分反馈和落实公众对炼油工程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要求;(7)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炼油工程的环境风险事故的预测、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1.4评价目的和评价重点1.4.1评价目的通过评价查清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来自征,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审查、设计、建设和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4.2评价重点根据炼油工程和周围环境特点,本次评价工作以工程分析和清洁生产分析为基础,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海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和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为重点,结合其它专题工作,分析与评价炼油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1.5评价工作等级本工程为大型石油炼制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估算的污染物排放量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遵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大气评价等级:一级;地表水评价等级:三级从简,只作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海域评价等级:三级评价;地下水评价等级:在详查评价区域水文地质的基础上,分析炼油工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声环境评价等级:二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一级。1.6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要求,确定炼油工程各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的评价工作范围。1.6.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现状调查及评价范围:以动力站锅炉烟囱为中心,主导风向上风向7.0km至下风向7.0km为边长,考虑到对市区的环境影响,垂直主导风向左12.0km,右6.0km为边长,面积252km2的范围为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包括锦西石化分公司老厂区。1.6.2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范围:三河(五里河、连山河、茨山河)入海河段,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场出水进连山河入口处上游100m处和入口下游200m处;连山河与来自五里河、茨山河汇合处下游200m,五里河三河汇合处上游100m,茨山河三河汇合处上游100m。1.6.3海域本次海域环境现状调查范围:三河入海口及综合工业园以东附近海域,即锦州湾海域。1.6.4地下水本次地下水拟进行一般性现状评价,调查评价范围以综合产业园区为核心。1.6.5声环境厂界外1m,同时考虑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1.6.6环境风险(1)环境空气:厂址周围半径5.0km范围及葫芦岛市区的环境敏感点、社会关注区、人口集中区等。(2)地表水环境:三河入海河段及工业园区附近周边海域。1.7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1.7.2污染控制目标控制炼油工程废气、废水污染源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保护炼油工程所在区域周围环境质量。1.7.2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内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居民集中居住区、学校等社会关注区。各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7-1。表1.7-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社会居民集中居住区与厂界最近相对位置类别序号敏感目标名称居住人口(人)距离km方向1闻家沟2103N2魏家屯3502N笊篱头子村3北齐屯3121.05N4赵家屯1843N5于家屯1442.07NW独树沟村6杨家屯2852NW来自玉皇阁36534.25WWS21西山坡4.06S马仗房西街道22马仗房2463694S23柳条沟754.04S岛里街道24新地号573.1S学校与厂界相对位置序号保护目标名称人数距离(km)方向1北港实验学校8582N1.8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8.1区域环境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葫政办发[2002]61号《关于葫芦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本工程所在区域不在葫芦岛市城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范围内,但是其功能定位为工业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因此环评建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海域环境根据《葫芦岛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确定污水排放海域海水水质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四类水质标准。(3)地表水本工程污水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场,最终回用或排入连山河。根据葫政办发[2002]85号,《关于调整我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来自(4)地下水本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中III类标准。(5)声环境本工程所在区域不在葫芦岛市城市噪声功能区划范围内,其功能定位为工业区。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环评建议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标准。1.8.2评价标准1.8.2.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订)中二级标准,其他特征因子执行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2)地表水本次现状评价涉及的地表水体主要为三河(五里河、茨山河、连山河)入海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和特定项目标准。(3)海域近海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IV类海水水质标准;海洋沉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