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材料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要求面向社会需求和科技前沿,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工程技术发展与创新需要的,掌握材料工程领域相关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能力的开拓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培养要求如下: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2.应具有坚实的必要的材料科学与工程理论基础和系统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材料科学与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了解本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解决工程问题或从事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制和开发的能力;具有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较强的自我提高的能力,经过实际工作的锻炼,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有素质水平。3.基本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地阅读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4.具有必要的管理和市场经济知识。二、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三、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原则:课程设置遵循先进性、灵活性、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五个基本原则。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选修课程等。课程要求: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课程学习要求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9学分,非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1学分。属性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备注公共必修课自然辩证法与科技革命543必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01硕士学位英语363专业英语722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材料化学402材料科学中现代实验方法402高等量子力学402固体物理402相图理论及应用402固体力学导论402材料科学与技术系列讲座201化学反应动力学402高等物理化学402高分子物理学402晶体学中的对称群402材料的表面与界面402腐蚀电化学原理402功能材料结构与设计402介观物理与纳米电子学导论402高等半导体物理402材料科学前沿讲座402固体材料学402材料的扩散与相变402X射线晶体学402结构晶体学:理论与实践402半导体材料学402半导体量子器件物理402电子显微学402半导体测试分析方法402陶瓷化学402纳米科学技术概论402材料的变形、断裂和位错402近现代聚合物分析方法402光功能材料化学402胶体与界面化学402薄膜物理402聚合物材料学402复合材料及其力学导论402凝固理论402薄膜制备工艺402弹塑性力学402材料的疲劳与断裂402塑性加工力学402现代焊接与连接工程学402材料制备与加工过程的计算机模拟拟402聚合物加工原理402激光在材料加工中的应用402选修课数学模型及其应用402应用概率论402常用数学软件选讲402应用统计402数学物理方程402科研方法论402计算机算法基础401.5现代企业管理402通识案例201风险管理402组织行为学402客户关系管理402ERP原理与应用402高级沟通技巧201科技文献和网络资源实用技巧201必选知识产权法402必选必修环节开题报告1共5学分中期报告2工程实践与学术交流2注:具体课程视教学安排情况确定四、必修环节及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环节包括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工程实践和学术交流,必修环节的总学分数不少于五学分。必修环节具体实施和学分数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开题报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调研、查阅中外文献,了解本专业或本工程领域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开题报告由培养单位组织,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开题报告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但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2.中期考核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各培养单位应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但距离申请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3.工程实践和学术交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和国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参加社会调查和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各培养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研究生参加工程实践、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五、相对标准考核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要求各培养单位实施多级分流的相对标准考核,即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工程实践等几个关键环节中,由各单位自主选择至少一个关键环节,组织统一考核,实行相对比例的通过率。对于未通过考核的研究生,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相对标准考核的具体方式、考核通过率以及允许每个研究生参加考核的最多次数等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所确定的考核方式和内容可列入各单位培养方案,也可单独行文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六、学位论文1、选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或密切联系于生产实践或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专题,也可以是某一企业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大项目中的子项目;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制和开发。选题时导师应安排学生阅读相关文献。2、指导方式:(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由校内导师负责主要指导,并应从厂矿、企业等单位聘请业务素质高和责任感强,有能力承担硕士论文指导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作为联合导师,联合指导老师的职责是协助校内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聘请联合指导教师由培养单位审核批准。(2)规范定期指导:校内导师可通过各种方式对研究生进行经常性的学术指导;学位论文工作期间,联合指导教师面授指导研究生的时间一年累积不少于一个月。3、论文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可以按以下两种形式提交:(1)结合工程项目的研究论文;(2)工程设计、开发及其分析研究报告。专业学位硕士生应保证有累计超过三个月的与论文有关的现场调研、实施或调试工作,允许将社会实践环节与论文现场工作结合进行。学位学位论文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表现出作者具备综合运用科学技术理论、方法和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4、评审与答辩(1)评价工程类型专业学位论文水平,应看其论文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关键性工程实际问题中是否具有科学依据的新进展或创新性;或者论文在相应专业领域中所涉及的工艺、技术、产品设计是否具有新颍性和实用性,并有足够的技术含量;或者看其研制的成果或技术是否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攻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3)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有3位以上专家,答辩委员会应有3~5位专家;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位来自工程一线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七、学位授予通过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并且达到培养单位发表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要求,由相关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