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营销环境与10年前相比,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广告效果已被稀释了一万倍,花同样的钱做广告,只能达到10年前的一万分之一的效果!如果你还在现有平面或影视媒体广告的创意和制作上也即是在广告策划的细节上下功夫(包括给广告大师、创意大师、影视制作大仙多下银子),那么也就只能是在既有的万分之一的营销环境上下功夫,广告效果增加一倍,也不过只增加万分之一——由万分之一增加到了万分之二——而已,微不足道,怎么也不可能将广告效果提升一万倍,因为这种细节上的策划和创意不可能突破万分之一的营销环境本身。坊间甚为流传的“做广告找死,不做广告等死”正是对时下这种营销环境和广告创意的真实写照和无奈调侃。但是,战略创新却能做到这一点。这是何学林的一项“发明专利”,也是一项营销战略的创新。运用这一战略,任何一个企业、企业家、品牌、产品等等只需用100万元营销费用便可打造成家喻户晓的社会热点,而一家企业、一名企业家、一个产品、一个品牌若要家喻户晓,用传统做广告的方法在现今的万分之一广告环境下,无论细节上怎么设计策划,至少得耗费上亿资金!换句话说,这项战略的策划或营销战略的创新即可用100万元达到1亿元的广告效果,一下子将广告效果提升一万倍!而如果花1000万元则可达到10个亿的广告效果!因为现在还没有人知道这种战略,还没有人把它当作一种营销手段,这就像当还没有人想到用小报来营销的时候,三株用它创造了年销售80亿元的奇迹,当还没有人做广告的时候,第一代民营企业家曾经靠它一夜暴发,成了中国最早的一批亿万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