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让我们来重温一下今年以来我们食品市场口承接的各专项整治行动1.2016年8月—2017年12月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工作)2.2016年9月—2017年12月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3.2016年12月—2017年3月活禽零售市场零存栏专项整治4.2017年1月—2017年6月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5.2017年4月—2017年10月肇庆市食品“三小”综合整治(小摊贩)6.2017年4月—2017年11月保健食品经营专项治理7.2017年4月—2017年12月“四个专项回头看”(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8.2017年5月—2017年10月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9.2017年7月食品销售经营场所温控设备设施专项检查10.2017年7月—2017年10月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整治11.2017年8月—2017年12月农村食品安全治理12.2017年8月—2017年12月“南粤护老”13.2017年8月—2018年6月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共计十多个专项整治行动面对如此多的涉及食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甚至同时推进的专项整治行动,我们该怎样更好地去开展工作呢?(一)必须要明确一点: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是密不可分的。要把专项整治融入到日常监督检查当中,并有所侧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例如: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二)要认真看专项整治文件,了解掌握专项整治的精神(包括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工作要求等等)。(三)要迅速将专项整治文件精神传达至相关单位、相关股室(所)贯彻执行,并提出报送要求。例如:2017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治对象的主体业态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整治要求除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外,还要拓宽宣传渠道,掌握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的情况。这样,这个专项整治就涉及到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稽查及投诉举报的相关股室、各食品药品监管所。为此,牵头股室要及时将文件发至相关股室和所,并提出相应的报送要求。(四)要做好工作备忘录。要坚持把每一个专项整治的数据上报时间、要求记录下来,要定期查看工作备忘录(至少每星期一次),以便合理安排工作,及时报送材料。通过持续和固化,形成一种工作习惯。例如:(五)要随即开设相应的工作文件夹(电子文件夹和纸质文件夹)。每个专项整治设置相应的工作文件夹。要及时把相关文件、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案件、汇报材料、宣传报道情况等材料放入其中,包括向相关单位/股/所收集的和上报的。例如:(六)要摸清辖区内相应经营主体底数,掌握基本情况,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例如:食品销售经营场所温控设备设施专项检查(七)要带着问题去检查。要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按照省局相关检查表的要求开展检查,每检查一户次填写一份检查表,并注意对照检查专项整治文件中提出的重点事项。例如:《肇庆市2017年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整治,要实现监管工作“全程留痕,随时查控,动态管理”,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和监管实效。“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案件体现成效”,我们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离不开案件的查处情况。我们来看一组数据:注:以上数据源自各专项整治报表。辖区案件数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肇庆市食品“三小”综合整治(小摊贩)食品销售经营场所温控设备设施专项检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整治“南粤护老”(至9月)端州区18(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宗)0000鼎湖区10000高新区10012四会市13(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宗)0011广宁县00000怀集县30000高要区00000德庆县00000封开县1(已移送司法机关)0000合计37(其中移送司法机关4宗)0023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一个地区整治行动是否取得成效最直接的指标。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通过摸底排查、抽检监测、发动投诉举报、媒体广告监测等多种途径,主动收集违法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集中力量查处案件。要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从严查处,依法处罚到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要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九)要将监管信息录入数据库。将归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作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履职过程采集和掌握的相关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归集,并按照属地管理、一户一档、以及“”的原则,,录入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确保企业信息统一权威、及时有效。(十)要合理利用日常监督检查数据。要整理符合专项整治时间段要求的相关日常监督检查数据(含后续处理情况,如警告、案件查处情况等)和监督抽检数据,作为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数据。(十一)要按要求上报材料。1.上报数据至少要包括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数、检查相关经营户家次数、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份数、监督抽检情况(监督抽检批次数、合格批次数、不合格批次数、对不合格的后续处理情况)、立案情况(包括立案数、涉案货值、罚没金额)、吊销许可证家数、移送相关部门(工商、卫生、公安等)案件数等等。要把专项整治过程中好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尤其在案件查处方面)、存在问题等内容写入汇报材料当中。2.要对报表数据作逻辑性审核和合理性审核。要掌握报表内各指标的含义,检查表内、表间数据的关系,切实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例如: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自2017年1月份开始统计累计数)3.上报材料的格式要求。必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版。由于通过传真方式发送盖章版有可能出现未能接收或未能全部接收的情况,请各单位通过网络同时报送电子版和扫描后的盖章版(PDF)材料。例如:(十二)要做好专项材料的整理归档。要进一步整理专项整治工作文件夹,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完成了,却没能在考核时把工作情况完整地展现出来,由此而导致的扣分或失分都是不值得的。因此,我们要想方设法,把我们干的活“亮”出来,每分必争。*监管信息公开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一)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含重点工作计划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飞行检查计划等,内容包括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以及抽检食品种类、抽查比例等)(二)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包括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三)监督抽检结果(本单位自行组织的监督抽检情况应按照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以及《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公开,如国家总局、省局组织并已由其统一公示的抽检情况,可采取引用有关信息公示链接的方式进行)(四)保健食品监管信息2015年12月,省局印发了《保健食品监管信息联动曝光工作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全省信息联络员库。信息联络员如有变动,须及时调整、补充、上报。需转载其他网站信息的,要按照《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在发布审批表标明链接地址,并打印出处网站截图后一并呈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