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维护管理Page2主讲内容人防工程概念及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市人防办维护巡查流程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3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时代?施工技术?城市?Page4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定义: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作用:主要是解决藏的问题。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分类:按照战时功能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其中物资库)五大类。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5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组成:按有效空间:主体和口部(或者密闭区和非密闭区)按作用:围护结构、防护层、防护设备(口部)、建筑设备(主体内)、建筑装修围护结构:顶板、底板、外墙、临空墙、密闭墙、门框墙、单元隔墙口部:防毒通道、竖井、扩散室、密闭通道、洗消间、除尘室、滤毒室等(维护巡查应重点监管部位)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6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组成:主要的设备系统:采暖、通风、空调系统(暖),给水、排水、供油系统(水),电气系统(电),信息系统,消防系统(专业)。防护设备:防护(密闭)门、封堵板;超压排气活门(滤毒通风)、防爆破活门;除尘滤毒设备;防爆地漏;洗消设备;防化、气密性检查设备;其他防护设备。基本维护纲领:围护结构禁止开洞,口部不允许装修,防护层监管到位,重点做好日常的防护设备、建筑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地下室空气质量(干湿度、人体舒适度)、供水供电及卫生环境。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7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单扇人防门双扇人防门封堵板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8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超压排气活门(阀)胶管防爆波活门(淘汰)悬板活门(阀)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9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立式油网除尘器过滤吸收器防爆地漏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10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修订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7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门规章:1.《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国人防[2001]210号)2.《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RFJ05-2015)(国人防[2015]124号)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11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国家人民防法》总体性规定: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维护负责人)第九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不可侵犯性)第二十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明确监督责任,明确管理者责任)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1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国家人民防法》具体要求(判断是否违法的依据):第二十六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在保证效能前提下利用)第二十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防护能力不能改变,禁止堆放杂物,禁止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有关拆除的规定)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13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国家人民防法》行政处罚(作为我们执法力度的有力保障):第四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私自挪为它用。生产厂房、库房)(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穿墙、打洞、拆人防门)(四)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情况较少)(七)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物业管理、卫生保洁)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14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国家人民防法》行政、刑事处罚(犯法、严重性,移交司法机关):第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者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15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失职、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关于管理方面具体工作事项规定,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16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了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室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是指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修、保养、保护的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定期维护、保障使用、损坏赔偿、拆除补建的原则。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17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了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六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一)人民防空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二)有关部门的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和有关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由工程隶属单位负责;(三)公用或者单位(个人)的防空地下室,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工程隶属单位(个人)负责;(四)平时已开发利用的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防护设备设施,评述主要风、水、电、暖、通信和消防系统,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其余设备设施如装修、照明等,由使用单位负责。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18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了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关系发生变动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工程档案资料等同时移交,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工程隶属关系变动后,其维护管理责任随之转移。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行下列工作制度:(现阶段很多房地产维护管理做不到,需要我们从公用工程抓手)(一)岗位负责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情况,规定领导成员、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的维护管理工作岗位及其相应的责任,明确维修保养任务和内容。(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规定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次数、时间和内容,并列入单位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19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了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行下列工作制度:(现阶段很多房地产维护管理做不到,需要我们从公用工程抓手)(三)消防管理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四)维修保养档案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档案,对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记录。使用单位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修保养时,应当通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20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了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检查评定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议参照《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章程》)Page21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了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按下列办法解决(一)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维护管理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散干道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从人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费中列支;(二)单位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由工程隶属单位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列支;(三)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经费,由工程隶属单位(个人)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列支;(四)平时己开发利用的公用人民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从平时使用收支列支。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2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自学)《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以技术标准(行业保准)形式出现,表明了维护管理的专业性。具体详细维护周期方法很详细,认真学习总则术语土建工程孔口防护设施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供油系统电气系统信息系统消防系统Page23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自学)《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一、维护管理制度(一)优良1、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定期检查、维护等制度完善齐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落实;2、有专(兼)职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工作,已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3、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4、人民防空工程平战功能转换实施方案完善,并定期演练。(二)合格1、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定期检查、维护等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基本落实;2、有专(兼)职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3、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火灾应急预案,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4、人民防空工程平战功能转换实施方案完善。(三)不合格维护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24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自学)《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二、工程主体维护(一)优良1、结构完好;2、内部环境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3、工程内外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无倒灌。(二)合格1、结构完好;2、内部环境整洁,基本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3、工程内外排水基本畅通,地面无积水。(三)不合格1、主体结构损坏;2、内部环境差,渗漏水严重,空气和饮用水达不到国家有关卫生标准;3、工程内外排水不畅通,地面积水严重。4、人民防空工程平战功能转换实施方案完善。(三)不合格维护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清远市人防(民防)工程管理中心Page25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