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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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反倾销现代光学研究所:胡敬佩主要内容世界贸易组织简介WTO的有关协议双反的案例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1993年11月乌拉圭回合国际贸易组织多边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104个参加方代表签署1995.1.1正式成立1996.1.1独立承担全球经济贸易组织的角色WTO产生WTO宗旨和目标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2.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与贸易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4.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与利益特点强调国际贸易活动必须有利于保护环境和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重视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经济发展倡导目标与实现目标的手段的和谐WTO的职能和作用多边贸易规则的管理组织成员的谈判场所成员的争端解决机构成员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与其他国际经济组织的合作和协调机构二、WTO的有关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反倾销协议》《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进口许可程序协议》《海关估价协议》《装船前检验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WTO的有关反倾销协议如果某一产品以倾销方式,即以低于该产品正常价值的价格输出到其他国家,使得输入国的国内产业蒙受损害,就是倾销。目录倾销的认定何为反倾销关于倾销的案例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关于执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规定,如果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在其本国内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的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渠道,则该产品将被认为是倾销。反倾销(Anti-Du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欧盟对中国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案无缝钢管简介用途:主要用于石油勘探,石油开采需求国家或区域:依次为中东、美国、欧洲。七大石油公司都集中在欧美。贸易遭遇:从2007年1月1号到09年底。世界各国告中国的钢材案件多达十九起——欧盟5起,美国4起,加拿大2起,澳大利亚1起。等于是这些发达国家在联合打压中国的钢材。08年7月9日欧委会应欧盟业界要求仅以损害威胁为由对中国产无缝钢管发起反倾销调查09年4月8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终裁:欧盟部长理事会09年10月6日发布公告,裁定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决定收17.7%至39.2%的最终反倾销税,正式反倾销税适用于圆截面和外部直径不超过406.4毫米的无缝钢管案件回顾本案一大特点:欧盟以美国作为价格替代的第三国。等于是美欧联手打压中国的钢材产品。1.后果严重,紧随欧盟之后,美国也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一些钢管产品征收60%或更高的反倾销税,以及15%至30%的反补贴关税。此案的影响2.我国外向型制造业基本上都处在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环节,国际竞争力不强,国外的贸易保护主义将会对我国的产业造成非常严重的冲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出口企业海外订单减少,国内失业增多,众多企业面临倒闭的危险,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将会不断放大这一效应。其次,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将会大大削弱我国加工贸易的竞争力。第三,我国遭遇国外贸易保护措施给国内带来的冲击往往会涉及整个产业。对中国:1.对欧盟这将会是好是坏,还是一个问题。这个决定将会给整个欧盟经销商带来一定的损失,因为大量的欧盟经销商都与中国有生产和销售活动上的往来,而且市场活动也将会出现一段时间的终断,因此这整个钢材行业将会面临损失,与此相关的分销和零售业也会有所损失。2.在全球化的形式下,欧盟征收反倾销税,使得无缝钢管价格提高,需求减少,最终影响欧盟钢材市场,因此,欧盟的反倾销措施最终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对欧盟:此案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别国进行反倾销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易引发大规模的贸易战,从而不利于世界贸易的长远发展。对世界贸易:此案的影响负面影响代表国内钢厂利益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称,将积极与中国商务部沟通,强烈呼吁中国政府采取法律手段介入,不排除将本案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该事件中国的应对措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对这一裁定表示不满,他指出:“中方用大量的数据以及事实证明,中国无缝钢管对欧盟出口完全是市场需求决定的,并未对欧盟产业形成冲击。欧盟产业主要指标都是正常的,没有遭遇‘损害威胁’,所以不是倾销。”我们认为,中国政府并没有像之前处理反倾销案件那样积极应对。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倾销符合的三个条件中国钢管价格低廉,在经济萧条之下很有竞争力“尽管没有证据证明过去自己的销量受到影响,但在经济危机条件下,未来销售可能会受到严重冲击,因此此必须上调进口关税。”欧盟认为中国倾销的理由客观因素: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出口竞争力的增强,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实体、第二大出口国,往往与别国形成顺差内部因素:“观念陈旧、能力缺乏”遭遇反倾销时不懂、不敢、不愿应诉,造成恶性循环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律师、政府官员等应诉能力差贸易摩擦形成的主要因素: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国际产业结构的重构和趋同、出口市场的集中及多边贸易体制的缺陷中国何以成为反倾销的众矢之的?市场经济地位光伏产业的介绍•利用太阳能的最佳方式是光伏转换,就是利用光伏效应,使太阳光射到硅材料上产生电流直接发电。以硅材料的应用开发形成的产业链条称之为“光伏产业”,包括高纯多晶硅原材料生产、太阳能电池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相关生产设备的制造贸易摩擦回顾:1.2011年10月,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相关企业展开“双反”(即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美国立即开始立案调查。2.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3.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对大多数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板和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大约34%到47%的关税。美国企业提交双反申诉,商务部立案调查美国时间2011年10月19日,美国7家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贸易申诉,要求美国政府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展开“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并征收超过100%的反倾销关税。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针对此次双反举行了产业损害初裁听证会。11月10日,记者从一名中方企业代表律师处得知,美国当地时间11月9日,美国商务部就中国光伏“双方”调查立案。反倾销税率高达249.96%!雪上加霜8月31日欧盟已向中国驻欧盟使团发出照会,称将对中国企业出口欧洲的太阳能电池及其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9月4日商务部致电英利,通报中方已收到欧盟光伏案照会,并召集英利与尚德、天合、阿特斯这4家光伏企业的代表和反倾销律师,于9月4日举行紧急会议商议对策。9月6日欧盟正式发出通知,将启动对华光伏太阳能产品反倾销调查,范围包括晶体硅光伏组件、电池片和硅片。10月9日欧盟公布反倾销立案的中国应诉企业名单。此次抽样调查企业总共134家,尚德电力等6家被列为强制应诉企业。欧盟或将跟风裁决就在美国重税之锤即将尘埃落定之时,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调查也正式立案,而且涉案产品更广。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了自己的担心,“尽管美国和欧盟的调查程序有所区别,但是美国的调查手法却可以被欧盟所借鉴,甚至税率也都可以作为欧盟的参考。”中国出口欧盟的光伏产品已经超过200亿美元,是美国的数倍之多,虽然反倾销立案之后,双方进行了多次斡旋,但目前并没有实质性进展。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主任刘慧娟看来,对“欧盟愿意磋商解决矛盾”的表态,要看与其实际行动是否一致,欧盟所说的磋商是在案件调查基础上进行的,案件调查不会自动停止。“欧盟调查已深入到企业层面,作为强制应诉企业,我们只能是尽可能多的配合调查。在我们看来,既然欧盟已经发起调查,恐怕不会说停就停,美国的范例也摆在那里,最终难免要走到如何敲定税率的环节。”上述公司人士如是表态。中国光伏企业全面崩溃事件影响对国内的影响光伏产业命悬一线1.竞争优势不复存在,约30万从业人员将受到冲击。仅在美国对中国实施的“双反”案后,中国就有80%以上的多晶硅企业被迫停产,80%的多晶硅企业工人处于待岗,中国在美国的出口市场份额仅有20%,而在欧洲则高达70%,欧盟对华反倾销立案,将会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巨大打击。多家中概股面临退市2.今年在美国上市的多家中国光伏企业财报表现不佳,欧洲反倾销立案将会雪上加霜,多家中概股或面临退市风险。上半年赛维LDK净亏损额为10.8亿元,负债总额266.76亿元;大全新能源净亏损2080万美元;英利新能源连续四个季度报亏,上半年亏损额高达1.4亿美元。尚德推迟报表。其中大全新能源因股价连续低于1美元收到纳斯达克警告,尚德自8月下旬以来股价也持续低于1美元。中国遭受的反倾销这并不是中国企业在国外唯一一件反倾销案。中国连续16年里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涉及的产业和企业广而多。如:中国彩电在欧洲被征收44.6%的反倾销税美国对中国钢格板征收13%-145%的反倾销税2006-2008年欧盟向中国鞋业征收16.5%的反倾销税。许多企业因反倾销税率过高而最终导致破产。2000至2011年的反倾销同比增长图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被禁止的补贴红色补贴可起诉的补贴黄色补贴不可起诉的补贴绿色补贴分类世界贸易组织反补贴协议将补贴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针对前两种补贴,一是向世界贸易组织申诉,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机制经授权采取的反补贴措施;二是进口成员根据国内反补贴法令通过调查征收反补贴税。特点1.反补贴的应诉主体为政府。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的政策措施。反补贴则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2.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更广泛。调查范围可能是接受政府补贴对象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危害更大。3.反补贴的影响时间较长。为应对反补贴调查,一国政府必须逐步调整相应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对一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在很长时间内产生巨大影响4.反补贴具有更强的连锁效应。在一成员方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的补贴措施,可以直接被其他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援引。在当前WTO的其他成员国对反补贴是否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原则模糊不清时,美国的判例可能会使欧盟等其他WTO成员国可能会效仿美国,重新修订反补贴法,使之适用于中国出口的产品。2004年,加拿大先后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烧烤架、碳钢和不锈钢紧固件、复合地板同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这3起案件昭示着我国出口面临新的挑战,标志着国外对华贸易摩擦新热点的产生,其潜在的示范效应不容忽视。经过初裁终裁起因04年4月2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正式对我国出口加拿大的碳钢及不锈钢紧固件进行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调查期为2003年1月1日~2004年3年31日。本次调查的涉案产品为螺钉、螺栓、螺母等紧固件,涉及我国20多家企业。。04年6月28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产业损害调查作出肯定性初裁。2004年9月1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本案倾销和补贴作出初裁,裁定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所有企业所获得的补贴额均为出口价格的32%。04年12月9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和台湾省的碳钢和不锈钢紧固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紧固件产品存在倾销及补贴,倾销幅度为3.46%~170%,平均倾销幅度为71.95%,补贴额为1.25元人民币/千克。背景2004年4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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