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浅谈传销什么是传销?•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在这项条例中确定的传销行为便是将传销细化,形象化,具体化.条例中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什么是非法传销•所谓的非法传销是某些人一种不严谨的说法,或者是某些传销人员在玩文字游戏,用此来混淆视听。传销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非法与合法的传销的说法。传销与正常营销对照•传销:目前社会上的传销大多是收取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资格费、技术转让费、培训费、出售产品等项目,但这些项目大多以超出几倍、几十倍的价格或行情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甚至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服务。•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先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经济合同法》)••营销: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可接收社会监督,产品或服务价格费用符合客观市场行情,投资经营行为与消费行为自始至终且界定清析;遵行等价有偿及超值服务原则。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传销的五大标准•标准一:“拉人头”•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业务主要是介绍他人参加,且收入主要来自所介绍的新成员交纳的入会费或者经营者的利润主要来自参加人员的入会费.•标准二:高额入门费•以缴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商品方式变相缴纳高额入会费作为加入条件的.•标准三:虚假宣传•对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报酬或者商品的质量,用途,产地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请人入会的.•标准四:高价高奖励•商品价格高于合理市场价格,牟取暴利的.•标准五:不许退货•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的.•1雅芳(中国)有限公司2006-07-24•2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2006-12-31•3宁波三生日用品有限公司2007-02-06•4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007-03-15•5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07-03-15•6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007-04-11•7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2007-04-20•8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7-04-23•9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007-05-28•10欧瑞莲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2007-06-27•11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2007-06-29•12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2007-07-02•13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007-08-17•14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原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2007-08-24•15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2007-09-03•16北京罗麦药业有限公司2007-10-26•17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2007-11-05•18美乐家(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007-11-21•19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2007-12-25•20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008-03-12•21江苏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8-11-13•22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11-25•23克缇(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009-02-06•24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07-22•25葆婴有限公司2010-07-02•相关法律•1。《禁止传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2。组织领导传销罪•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月28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传销罪内容:•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传销为什么屡禁不止?•首先是利用传销课堂营造“友好”气氛、激发人“追求成功”的欲望。加入传销队伍的不少人是来自社会下层的民众,他们很容易被传销讲堂里的集体氛围所感染,找到归属感和尊重感。•其次,复制谎言。传销管理的重要特征就是“复制”,上线将一些“理论”和“故事”复制给下线,下线再复制给下线,一直继续下去,然后周围的人会讲同样的话和同样的故事。当一个新人身处封闭环境中,听到的是一样的说法,久而久之,自然会失去正常的判断力。•再次,利用从众心理。传销分子给新人洗脑时,经常说的几句话是:“那么多人都在做”,“难道几百万人都是傻瓜,几百万人脑子都进了水?”对一般的人来说,是很难保持冷静的。•又次,打出民族大义的幌子。传销分子经常会给传销包装上抵制外资、保护民族工业、解决就业等华丽外衣,加上千载难逢的赚钱机遇的诱惑,足以击溃任何不明就里者的心理防线。传销为什么屡禁不止?让我们听听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院长、管理及分销渠道营销专家、《成功营销》杂志社社长、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杨谦教授如是说:我们必须承认,很多陷入传销组织甚至已经欺骗了很多人加入的人一开始是很善良的,而且可能一直都是很善良的。但是,在当前这种物欲横流的情况下,几乎没有人能够抵御物质欲望带给人的影响。当物欲和不公平同时存在的时候,善良的人们也会产生浮躁,有贪念的善良人对那种听起来很善良的事情特别容易产生共鸣。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贪念已经降低了自己的智商,完全失去了基本的判断能力。因此,他们会仅仅依据某一方面的情况对整个的事情下判断,例如对传销组织中人员一开始表现出来的热情、关心非常感动,他们的善良会让他们得出结论,善良的人做的事情一定也是好事。他们还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从事的是什么行为。洗脑的作用正是在这种环境下产生了。因此,最重要的防线,就是不要抱有贪念。善良人通常更加轻信他人,所以一个善良的人有了贪念可能更容易上当。况且,我们还会发现,由于听信传销组织谣言过多,用传销组织的逻辑思考,很多人已经很难找到与之有共同语言的人来沟通了。这可能使无知的人自以为是,反而变得更加愚昧,也会更加疯狂….•勤劳善良的中国人啊,请一定记住这句话:

1 / 3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