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部分设备安装合同合同编号:签约地点:需方: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本合同共6页,是由供需双方共同制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条款进行操作:一、产品名称:该工程室内机采用南京天加风机盘管,室外机暂定南京天加机组。新、排风机采用应达风机。付款方式:1、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二日内,需方支付部分工程款元,供方组第2页共6页织设备、调试的准备。2、需方指定日期2002年月日施工,供方按需方日期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后,按双方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3、工程进展时,需方再向供方提供工程安装费元。4、工程结束(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合格)。需方再向供方支付元,以及部分加工设备(咬口机、台钻、无齿锯等)。5、2003年月日前主要设备(空调主机)进入需方施工现场时,供需双方共同开箱验货,符合合同要求后,需方须向供方再支付3,000元,供方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6、工程验收说明:供方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验收单,供需双方共同组织不少于5人进行空调工程验收。如需方在接到供方书面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不参加验收,则供方有权自行验收,工程视为合格。7、人工安装费税金由需方代缴,并以现金方式支付。二、技术说明:1、中央空调工程方案设计说明及依据(见附表)2、系统说明(见附表)3、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见附表)4、运行费用分析(见附表)三、工程内容:说明:本工程为后续接手工程。1、空调主机、风机盘管系统的安装调试。2、空调制冷、热水系统的安装调试。3、空调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4、空调水泵系统的安装调试。5、空调供暖系统(板式换热器)的安装调试。6、排风、新风管道系统的安装调试。7、风机减振、消音系统的安装调试。第3页共6页8、新风机组的制作、安装、调试。四、设备运输及安全:1、需方责任需方负责空调系统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关部分的安全。2、供方责任供方负责供方所提供设备的运输及设备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五、质保期:1、空调系统整体部分: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2、空调系统风机盘管部分: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45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六、安装:1、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2、供方按图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有经供需方申请,设计部、工程部、公司负责人签字的设计变更单。3、严格实行施工现场设备、人员、环境安全制度。4、遵守需方施工现场代表人员的指挥。5、施工工期:空调系统主体部分10天。排风系统5天。其余需与装修配合的部分,如风口部分要与装修同步进行。七、售后服务:1、在保质期内,若因供方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并免费进行零部件更换及维修;若因需方提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2、在保质期内,若空调系统因需方违规操作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第4页共6页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并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3、在保修期外,如供方产品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免费维修,优惠提供零部件进行更换。4、供方将需方相关资料纳入公司统一售后服务管理系统中,为B级监控对象。B级监控单位工作内容:详细的客户档案(需供方配合提供)客户空调系统运行、维修记录季节性设备保养、调试记录定期预警记录专人负责及交接记录5、供方将不定期进行季节性客户走访。6、供方免费为需方培养两名空调操作人员。7、开通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139-40404619八、需方责任:1、提供合理的施工现场。2、提供不小于10平米的库房。3、提供专职现场协调人员。4、保证施工现场的水、电的供应,费用由买方承担,并有独立的控制系统。5、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应设备及系统产品的保护。6、有义务组织、协调供方与施工现场相关施工单位的合作。7、有义务对供方的工程价格进行保密。九、供方责任:1、由于本工程材料由需方提供,因此,供方在施工当中应尽量节省材料,对供方在工程中故意浪费材料现象,需方有权制止,情节严重者,第5页共6页将受到处罚。2、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采购各种材料,并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3、施工中应尽量保持需方最高吊顶高度。4、保证风机盘管的噪音不影响室内正常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5、新风、排风系统的噪音已应满足室内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6、保证新风过滤系统符合中效过滤标准。7、三层包房、卫生间、办公室应采用单独排风控制要求。8、室外排风口位置,应注意冷凝水的排放。9、空调、排风系统安装应全面考虑需方整体装修效果。十、合同附件:1、施工明细图。2、现场施工规范。3、现场施工安全制度。十一、工程变更说明:1、供方应严格按供需双方会签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需求,无论何方均无权单独擅自改动,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等一切问题有变更方负责。3、工程变更必须由供需双方会签的工程设计变更单。4、本工程结束后,允许工程变更引起――增加或减少的人工安装费用不超过300元。超过部分应相互计算,计算标准按辽宁省工程材料定额标准。十二、不可抗力:1、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2、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十三、仲裁:1、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的相关的一切争执,原则上,由第6页共6页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如双方不能解决时,将提交违约方的对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需方:供方: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