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纳税人销项发票开具与进项发票抵扣管理芜湖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局钱迈军2讲课内容提要第一部分:简要介绍金税工程系统(税控发票管理系统)第二部分:销项发票的开具管理第三部分:进项发票的认证抵扣管理3————简要介绍金税工程第一部分:简要介绍金税工程(税控发票管理系统)4————简要介绍金税工程金税工程的全称是全国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网络系统,是利用覆盖全国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纳税状况进行严密监控的一个体系。5————简要介绍金税工程一、金税工程基本框架金税工程由“一个网络、四个子系统”构成基本框架。一个网络:就是建立全国从国家税务总局到省、地市、县四级统一的计算机主干网;四个子系统:就是覆盖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以及覆盖全国税务系统的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计算机稽核子系统和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子系统。四个子系统紧密相联,相互制约,构成了完整的增值税管理监控系统的基本框架。6————简要介绍金税工程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它是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信息存储技术,通过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功能。监控企业的销售收入,解决销项发票信息真实性问题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这一系统目前已推行到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这一系统开增值税发票。7————简要介绍金税工程三、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进行解密还原认证。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假票,并解决进项发票信息真实性问题。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发票,首先必须经税务机关认证无误后才能作为合法的抵扣凭证。凡是不能通过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8————简要介绍金税工程四、增值税计算机稽核子系统该系统主要进行发票信息的交叉稽核和申报信息的稽核。为了保证发票信息正确性,发票销项信息由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自动生成,并有企业向税务机关进行电子申报;发票进项数据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子系统自动生成。进项销项发票信息采集完毕后,通过计算机网络将抵扣联和存根联进行清分比对。目前稽核的方法采取两级交叉稽核,即省级税务机关交叉稽核,跨省发票上传国税总局进行交叉稽核。9————简要介绍金税工程五、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子系统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子系统是对有疑问的和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案件协查信息,认证子系统和交叉稽核子系统发现有问题的发票,以及协查结果信息,通过税务系统计算机网络逐级传递,国税总局通过这一系统对协查工作实施组织、监控和管理。10————金税工程各系统流程图销货企业税务处理购货企业开票子系统协查子系统稽核子系统认证子系统开具发票存根联信息报送税务机关比对不符等抵扣联信息报送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认证不符密文有误11————销项发票的开具管理第二部分:销项发票的开具管理一、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二、红字通知单管理12————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一、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一)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功能企业端使用的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采用Windws标准图形用户界面,可以开具不同形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正数发票、负数发票、带折扣的发票和带销货清单的发票等),实现发票的套打和销货清单的全打与套打,可以对未开空白发票和当月所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具有严格的抄报税控制功能:每月首次进入系统进行发票填开之前必须先抄税,否则无法开票;每月15日之前(遇节假日可以延长)必须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否则开票系统将会锁死,企业报税成功后,开票系统的锁死状态就会自动解锁。开票子系统既使得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简化、准确、快速、可操作性好,又能与税务端系统密切配合协调工作。13————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1.购票企业使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首先持税控IC卡到税务部门购买发票,购买纸制发票的同时,税务部门将购票的电子信息写入企业的税控IC卡上,每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发票代码和号码是惟一的,企业在开票子系统中读入新发票后,就可以开具发票了。开票子系统在开具发票时自动从首张流水号开始顺序使用,直至用完,若无新购发票,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继续开票。在此,一方面通过购买发票时对实物发票与发票电子信息一致性的控制,使企业难以使用假发票进行开票,进一步增强系统的安全性;另一方面由于税务部门对企业发票的领、用、存情况有详细记录,从而达到了控制票源的目的。14————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2.防伪在开票过程中,利用开票子系统提供的加密功能,将发票上的主要内容经过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打印在发票上,每份发票一次同时打印完成。由于任何发票的信息不可能完全相同,也就是说每张发票都是惟一的,因此系统采用了国际上先进的加密算法和密码机制,确保每台开票机开具的每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密码都是惟一的,并且与每张发票上的各项参数相对应。15————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数据加密16————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3.抄报税为了达到防伪税控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监控的目的,每次打印发票时,开票子系统都将发票的交易金额、税额、流水号以及发票使用情况记录在税控设备的“金税卡”中。金税卡中的数据一旦写入,只能读取,不能修改。每月报税期时(即15日之前,遇节假日可以延长),企业必须利用税控IC卡抄取金税卡中的报税数据,并按时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否则开票系统会自动锁死,不能进行开票,也不能购买发票等业务操作。17————防伪税控发票开票和抄报税管理(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相关规定1.规定之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18————销项发票的开具管理2.规定之二专用发票开具要求:(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开具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当即作废。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或销货方应向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必须取得《通知单》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9————红字通知单管理二、红字通知单管理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对于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出了新的规定。20————红字通知单管理(一)一般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或销货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必须取得《通知单》后,方可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通知单》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一一对应。21————红字通知单管理(二)具体规定1.由购货方申请《通知单》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如果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22————红字通知单管理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23————红字通知单管理2.由销货方申请《通知单》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24————进项发票的认证抵扣管理第三部分:进项发票的认证抵扣管理一、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二、增值税其他凭证抵扣数据的采集25————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一、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一)认证系统的功能认证系统是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解密识伪认证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它利用高速扫描仪自动采集专用发票的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利用解密功能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达到判别发票真伪的目的。在识伪认证的同时,认证系统自动保存认证的发票数据,以便税务机关按规定及时将认证相符的发票信息传递给稽核系统,认证不符、密文有误的发票信息传递给协查系统。利用防伪税控系统的发票认证功能,可有效防止真票假开、假票填开等问题的发生,因此,认证工作是增值税防伪税控的重要环节。只有认证无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26————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解密认证27————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二)相关规定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一)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二)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税控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业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控发票,认证相符且稽核比对相符,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稽核比对通知单”后,方能抵扣进项税额。28————增值税税控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2.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