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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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核销知识培训一、出口收汇核销基础知识1、出口收汇核销定义2、发展阶段3、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的主要法规4、出口收汇核销的对象5、出口收汇核销的范围6、出口收汇核销制度的内容7、出口收汇核销制度的特点8、出口收汇核销的意义1、出口收汇核销定义出口收汇核销就是出口收汇核销监管,是指外汇局在海关、外汇指定银行、税务、外经贸管理等部门的配合、协助下,对出口单位的货物实施跟踪监管直到货款收回进行核销的一种事后监管制度。直观的讲就是以外汇局发出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为主线,凭海关的报关单跟踪货物出口,凭外汇指定银行出具的结汇水单/收帐通知核销收汇的一种经常项目下的符合国际惯例的管理制度。2、发展阶段《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于一九九九0年底发布,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公布实施的。是当时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加强贸易外汇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出口形势的不断变化和日益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国家外汇管理局于一九九八年七月重新修订了《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八月一日正式实施。二00一年八月一日实施的“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核销系统的应用从而使出口收汇核销制度走向更进一步完善。二003年11月推广实施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直接应用海关报关的电子信息和国际收支系统的银行收汇信息,使得出口收汇核销系统进一步完善。3、出口收汇核销管理主要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政策法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贸易外汇管理汇发[2003]107号:《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实施细则》、《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补充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现阶段完善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3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石油类企业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9号)参考文件:《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操作规程》、《出口收汇核销档案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付汇、出口收汇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和加强防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关于清理旧出口核销单的通知》、《关于明确“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二次核对”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口项下退赔外汇支付、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收汇核销单管理的通知》、《关于严格审核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防伪标签的通知》、关于明确进出口报关单“二次核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出口收汇核销问题的补充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收汇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正式运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的通知》。4、出口收汇核销的对象所有出口单位,具体来说,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在国家外经贸部门备案经营出口业务的公司、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人都属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的对象。5、出口收汇核销的范围除经批准外,一切出口贸易项下的收汇均应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主要分为收汇贸易、不收汇贸易和其他贸易三大类。收汇贸易指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有价样品;不收汇贸易包括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实物补偿)、实物投资、记账贸易;其他贸易包括出境展销(览)、承包工程等,收款和不收款或自用、损耗、赠送、出售、退还兼有的贸易。6、出口收汇核销制度的内容一切贸易方式项下的出口。出口单位在向海关报关时,必须出示事先从外汇局领取的盖有“监督收汇”章的、有顺序编号的核销单(企业已网上申领、外汇局网上发单、企业出口口岸备案),海关审核无误后出具有核销单编号的报关单。出口单位报关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口岸上点击交单。银行收到货款后,在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上注明核销单编号、寄单日期,以及在货款结汇以前从货款中扣除的有关从属费用,并在核销单银行签注栏内签注收汇金额交出口企业到外汇局办理核销。自寄单据项下的出口,出口单位将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与报关单、核销单自行配对后,到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如出口单位逾期未办理核销,外汇局可根据最迟收款日催促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如逾期未收汇,出口单位须说明原因,所有出口货款都应在规定时间内收回;外汇局根据《出口收汇考核办法》分年度对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销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对通报中为荣誉企业的单位,在日后的外汇监管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对通报中为风险企业的在核销方面给予一定的限制。如出口单位违反出口收汇核销有关规定,将受到处罚。7、出口收汇核销制度的特点(1)以事后管理为主,不妨碍出口的原有秩序。根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出口单位可一次领取多份核销单,因此,每次出口业务发生时,出口单位在报关前,不用事先在外汇局登记出口金额,仅凭核销单即可报关出口,货款收回后,出口单位才持结汇水单等文件到外汇局办理事后核销手续。因此出口核销不会影响出口单位出口。(2)出口收汇核销制度严谨,能有效地防止出口逃汇。这是因为:第一、由于海关凭核销单验放货物,并在验放货物后在核销单上盖章,这样,每一笔出口都须使用核销单,外汇局从核销单是否经海关盖章,能准确判断其是否出口;第二,由于海关凭核销单验放货物时,审核了报关单所填出口数量、金额等项目和报关单上所填核销单编号的正确性,因此,通过出口单位交单,外汇局能准确的掌握每一份核销单项下出口的数量、金额及应收货款日期,并据此跟踪该笔出口货款是否按期如数收回;第三,由于银行收到货款后,在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上填写了与报关单相同的编号,外汇局将报关单和结汇水单相核对,就能准确的知道每笔出口货款是否已经收回;第四,由于外汇局对发放的每一份核销单进行了登记,可以据此向出口单位尽兴查询,因此,任何出口收汇都逃避不了外汇局的监督。(3)出口收汇核销制度是海关、银行、经贸管理部门和外汇局之间相互配合、通力合作的产物。8、出口收汇核销的意义(1)、提高出口收汇率。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的出发点和首要意义在于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出口逾期未收汇的数量,防止出口外汇流失。出口收汇核销制度以核销单为主线,确实建立起了对每一笔出口的跟踪监测制度。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对每一笔出口实行收汇核销,可以堵塞逃汇的漏洞。出口单位出口商品以后,必须按期将货款收回,否则,须说明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如出口单位将出口货款私存境外,而又提供不出外汇收回的理由的,外汇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调查,一经查出逃汇的,严肃处理,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建立以后,大大减少了逃汇数量。收汇核销制度可以促使出口单位更加重视出口收汇。在签订出口合同、出口产品生产、出口装船、交单等各个环节上,出口单位均以及时收汇为根本目的,选择可靠的国外客房和安全的收汇方式,保证出口商品质量,及早装船,及时交单,做到单证相符,并在货物出口以后派专人负责催收货款,这样,由于我方主观原因造成的逾期未收汇的数量将会逐步减少。出口逾期未收汇发生以后,外汇管理部门通过核销,促使出口单位努力对外催收,并组织有关银行进行催收,这样将使以前收不回来的出口货款可能全部或部分收回。(2)、建立出口收汇的统计系统。外汇管理部门通过核销,能全面地掌握出口的数量、金额、商品品种、出口国别、收汇金额、贸易方式、收汇方式、收汇品种、收汇速度、逾期未收汇金额、逾期收汇原因、出口的实际收汇价格等资料,可根据需要,通过统计报表制度,从报关单、核销单、结汇水单上的原始数字,获得有关各种收汇统计数字。建立了收汇统计系统之后,外汇管理部门可对有关数据进行研究分析,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经济决策提供参考,对出口收汇中的一些问题,能及时和有关部门一起,采取措施加以解决。(3)、加快收汇速度。这里所指的加快收汇速度系相对于合同规定的收汇时间而言,出口收汇核销可从两方面促使收汇速度的加快:从银行方面来说,通过尽快审单、寄单,选择安全、迅捷的收汇路线,监督国处代理行迅速划拨货款、及时、主动地对外催收等方式,促使货款按期或尽早收回。二、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程序(流程)(一)、建立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销档案。(二)、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外汇局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三)、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四)、出口企业报关前的备案。(五)、出口报关。(六)、海关受理报关。(七)、出口企业网上交单。(八)、收汇核销。(一)、建立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销档案1、出口单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开户备案。审核出口单位出示的以下文件资料:⑴、申请建立出口收汇核销专户报告。(申请报告必须包括二项内容:一是确定核销操作员一名;二是出口单位申请在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备案。)⑵、外经部门备案表正本及复印件;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⑷、企业法人代码证明书复印件;⑸、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应注意二个问题。一是属地管理原则。即出口单位登记、领单和核销均应当在其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二是实行出口收汇核销员联系制度。对出口单位推荐的出口收汇核销员进行备案。对出口单位确定的专职或兼职的核销员进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宣传,督促其认真学习。(二)、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外汇局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从2001年8月1日起,全国正式运行“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新版出口收汇核销单上加条形码。“中国电子口岸”是为了严厉打击走私、骗汇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经济犯罪活动,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入境检验局、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等待12家部委联合开发建设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电子口岸运用了现代科技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资源,将国家各行政管理机关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电子底账数据集中放到公共数据中心,在统一、安全、高效的计算机物理平台上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各行政管理部门可进行跨部门、跨行业的联网数据核查。企业可以在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电子口岸建立的好处及实现的目标:首先政府对企业的“一站式”管理及服务。企业只要与电信公网“一点接入”就可以透过公共数据中心在网上直接向海关、国检、外贸、外汇、工商、税务、银行等政府管理机关申办各种进出口手续,从而真正实现了政府对企业的“一站式”服务。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其次,使管理部门在进出口环节的管理更加完整和严密。管理部门实行“电子+联网核查”的新型管理模式,根本解决业务单证弄虚作假问题,严厉打击走私、骗汇、骗税违法犯罪活动。再者,便利企业,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上办理业务,使很多进出口手续在办公室通过网络就可以完成。企业即节省时间,又减少奔波劳累之苦。总之,中国电子口岸是中国电子化政府的雏形,是贸易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提高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途径。(三)、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1、出口收汇核销单:由外汇局印制,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出口报关,向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申报的有统一编号的凭证。从2001年8月1日起,全国正式运行“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新版出口收汇核销单上加条形码。2.领取核销单的有关注意事项。(1)、企业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须上网向外汇局申请所需份数。企业在网上申请成功后,打印出申领成功页面加盖公章,持卡人凭身份证即可到外汇局领单。(2)、核销单仅用于领单企业报关出口,不得借用、冒用、转让和买卖。(3)、外汇局根据出口企业网上申领的核销单份数和报告,向出口企业发放核销单。对年度考核中的风险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实行控制发放核销单。(4)、出口核销员应在打印的“核销单发放基本情况”表“企业申领人签字”栏签名。(5)、出口单位向外汇局领取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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