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验收规范StandardsforAcceptanceofOpticalFiberCableAutomaticMonitoringSystem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2004年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验收规范StandardsforAcceptanceofOpticalFiberCableAutomaticMonitoringSystem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施行日期:二零零四年月日2004年北京目次1总则2设备安装2.1槽道、列柜安装2.2机架安装2.3子架安装3缆线布放3.1敷设电缆及光纤连接线3.2编扎光纤连接线4设备检查及本机测试4.1通电前的检查4.2硬件通电检查4.3软件功能检查4.4本机测试4.5光器件介入测试5系统性能测试及功能检查5.1数据连接传递测试5.2系统性能测试检查6系统管理7竣工验收7.1竣工技术文件7.2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2前言2000年编制的《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5093-2000已使用多年。近几年,随着光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相关行业标准也在不断完善。为适应我国电信业的发展,依据信息产业部信部规函[2004]508号“关于安排《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修订和制定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京移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原中京邮电通信设计院)负责修订《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验收规范》。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修订、监督执行。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京移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艳涛。31.总则1.0.1《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依据。本规范适用于长途光缆干线的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对于中继网、接入网的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可参照本规范执行。1.0.2本规范没有规定的工程验收指标和要求应按照相关技术体制、标准、设计规范和工程的设计文件确定。当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及规范有矛盾时,应以国家标准及规范为准。1.0.3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1.0.4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规范有困难时,建设单位应充分论述理由并提供报告呈上级主管部门审批。42.设备安装2.1槽道、列柜安装2.1.1槽道、列柜的安装应按YD5044-97《同步数字系列(SDH)光缆传输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行规定》中有关标准执行。2.2机架安装2.2.1机架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的要求。2.2.2机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垂直偏差不应大于机架高度的1‰。2.2.3列机架应相互靠拢,机架间隙不得大于3mm,列内机面平行,无明显参差不齐现象。2.2.4机架应采用膨胀螺栓(或螺栓)对地加固,机架顶应采用夹板与列槽道(列走道)上梁加固。2.2.5所有紧固件必须拧紧,同一类螺丝露出螺帽的长度宜一致。2.2.6光纤分配架(ODF)上监测线引出端子板位置及各种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ODF架上无源光器件的安装应牢固,不影响ODF架的操作性能。2.2.7设备的抗震加固应符合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设备安装抗震加固要求,加固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3子架安装2.3.1子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面板布置应符合设计规定。2.子架与机架的加固应符合设备装配要求。3.子架安装应牢固、排列整齐、插接件接触良好。4.监测中心设备的安装应整齐、美观,符合设计要求。53.缆线的布放3.1敷设电缆及光纤连接线3.1.1布放电缆应按YDJ44-89《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中有关标准执行。3.1.2光纤连接线的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规定,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3.1.3光纤连接线的路由走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3.1.4光纤连接线两端的余留处理应统一并符合工艺要求。3.1.5槽道或地槽内光纤连接线拐弯处的曲率半径不小于40mm。3.2编扎光纤连接线3.2.1光纤连接线在槽道或地槽内应加套管或线槽保护。无套管保护的部分宜用活扣扎带绑扎,扎带不宜扎得过紧。3.2.2编扎后的光纤连接线在槽道或地槽内应顺直,无明显扭绞。64设备检查及本机测试4.1通电前的检查4.1.1机房温度、湿度和电源电压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4.1.2硬件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备标签应齐全正确。2.设备及插板类型、数量、安装位置应与设计文件相符。3.设备的各种选择开关应置于指定位置上,各输入输出端子类型和位置应与设计相符。4.电源的引出位置正确,电源极性和熔丝规格应符合要求。5.机架设备等按要求接地良好。6.告警触发信号的引出端口正确。7.具备设计提出的通信端口,并连接至相应的外线端子。8.监测的光纤、对应的光开关号及告警采集口应与设计相符。4.2硬件通电检查4.2.1各种硬件设备必须按厂家提供的操作程序,逐级加上电源,电源接通之后,用万用表测量-48V或交流220V回路电压应符合要求。4.2.2设备正常工作时应无过热现象。4.2.3对监测站内的远程测试单元、远程测试转接单元、波分复用单元、告警单元和网络通信设备,监测中心内各种主机、终端、网络通信设备、数据输出设备等进行检查测试,确认硬件系统无故障。4.3软件功能检查4.3.1软件的一般要求软件应采用图形用户界面或面向对象的结构设计,按模块方式组成,每个模块彼此独立,而且每个模块的改变和升级不得影响其他模块。具有支持系统备份,安全管理,容错和性能控制等能力。对软件系统的主要要求有:1.采用用户友好图形界面;2.容易维护;3.功能测试和模块修改简单;4.全部软件及其模块清楚易懂,易于升级。5.具有开放性4.3.2安全性软件系统应有保护机制防止过载引起的差错,程序和只读数据必须有保护。整个系统必须有自检自复位功能。4.3.3软件修改7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应具有内部管理软件的更新和升级能力,该系统的更新和升级应能通过上级监测中心用软件下载的方式完成。软件修改应能借助更换模块的方式来进行,修改工作不应影响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4.4本机测试4.4.1选择一备用光纤接入光开关的空余端口,利用系统的本地测试功能对接入的光纤进行本地测试,测试结果应满足YDN010-1998《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条件》提出的要求,测试项目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1.光纤通道的全程传输衰耗及其光纤的光学长度;2.光纤接头损耗;3.两接头点间的衰耗;4.S点和R点之间的最大离散反射。4.4.2在本机测试过程中,本机的各种指示灯应正常工作。4.5光器件介入测试4.5.1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介入被监测的光缆线路之后,必须保证在用的光传输系统的传输性能指标(包括在用系统的升级),光传输系统的误码性能应满足要求。4.5.2光通路中由于光器件介入带来的插入衰耗应不大于设计允许的范围。为保证监测系统与原通信系统的连接不应影响原通信系统的传输性能和电气性能,至少应有下列项目的测试报告:1.在通信系统接收端测试介入在线器件前后的光功率,以计算主通道内的介入衰耗。2.在通信系统中测试介入在线器件前后的系统富余度,以确定能否介入在线器件以及其对通信系统的影响。85系统性能测试及功能检查5.1数据连接传递测试5.1.1监测站内部信号传递,监测中心与监测站之间的数字信号连接应满足YDN010-1998《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条件》以及设计提出的通信协议和数据格式的要求。监测终端和便携终端应能通过PSTN网调用监测中心的信息,并能对监测站进行点名测试。5.1.2监测中心的备用当监测站与监测中心无法连通时,如有备用监测中心,监测站应自动倒换,与备用监测中心连接。5.2系统性能测试检查5.2.1点名测试从监测中心发出点名测试口令,观察数据传输过程及数据分析结果,测试结果的回传率达到100%(扣出监测系统以外因素)。5.2.2周期测试1.数据偏差测试每纤设置测试周期为24小时,进行10次测试。在所测周期内,测试结果的回传率达到100%(扣出监测系统以外因素)。周期测试的数据偏差以均方差进行衡量,其值应满足表5.2.2的要求。表5.2.2数据偏差指标项目稳定性全程传输衰耗≤0.25dB(无活动连接器)≤0.5dB(有活动连接器)接头衰耗≤0.025dB(熔接接头)≤0.05dB(活动接头)长度测试≤25m注:上述测试条件是在OTDR动态范围(10μs脉宽)有10dB的测试精度的条件下。0.5dB以上衰耗的熔接接头按活动接头的指标考虑。2.准确性测试用OTDR仪表对检测的监测光路进行人工测试。记录测试长度、传输衰耗和接头衰耗,以此作为参考标准均方值,与周期测试数据比较,周期测试的均方差应满足表5.2.3的要求。表5.2.3数据准确性指标项目准确性全程传输衰耗≤0.25dB+基准值×5%(无活动连接器)≤0.5dB+基准值×5%(有活动连接器)接头衰耗≤0.025dB+基准值×5%(熔接接头)≤0.5dB+基准值×5%(活动接头)长度测试≤25m+基准值×1‰9注:上述测试条件是在OTDR动态范围(10μs脉宽)有10dB的测试精度的条件下。0.5dB以上衰耗的熔接接头按活动接头的指标考虑。5.2.3障碍告警测试1.缓慢变化故障采取人工方法,在监测系统所接入的光路中选择备用光纤,以弯曲方式人为造成衰耗增大,事件点衰耗控制在0.1~5dB(活接头处事件点衰耗控制在0.5~5dB),任意点衰耗控制在1.5~5dB范围,观察监测系统以周期测试或点名测试的方式能否发现。2.断纤故障仍采用上述方式,人为断其光路(拔掉活接头),模拟外线突发阻断故障,观察监测系统以周期测试或点名测试的方式能否发现。3.模拟告警测试由监测中心操作人员发出模拟告警指令,或人工模拟一告警触发信号,监测站中的告警监测模块发出模拟的告警信号,并立即进行模拟被监测光缆线路发生障碍状态时的测试。上述检测方法用于干线监测时,为了不影响传输系统正常运行和避免中断业务,可利用备用光纤或本地网其他空余光纤在光开关的空余端口进行检测。5.2.4监测系统通过测试应能发现故障,判断故障性质和障碍等级,报出故障点距离,同时发出报警到指定的电话和寻呼机。报警信号的级别和要求符合YDN010-1998《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条件》。5.2.5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从触发信号启动测试开始至监测中心分析结果出来,这一系列过程应在3分钟(段内)或5分钟(跨段)内完成(扣出监测系统以外因素的影响)。106系统管理6.0.1系统的管理应在同一网管软件平台中实现。系统管理系统应具有以下管理功能1.故障管理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应该至少能支持下列告警功能:1)可利用内部诊断程序识别相关故障并能追踪至故障点。2)能报告所有告警信号及其记录的细节。3)具有告警过滤和遮蔽功能。4)能够设置故障严重等级(根据《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条件》)。2.性能管理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应至少提供下述性能管理功能:1)能监测所有受测光纤。2)能对监视门限进行设置(根据《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条件》)。3)能周期存储和报告性能事件数据(周期可根据用户要求设置)。4)能报告点名测试的性能监视数据。3.配置管理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应至少提供下述配置管理功能:1)系统初始化配置。2)光缆自动监测系统状态和控制。3)被监测网络的配置应能按请求以图形方式在监测中心屏幕上完成。4)系统备份和故障处理能力。4.安全管理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应至少提供下述安全管理功能:1)未经授权的人不能接入管理系统,具有有限授权的人只能接入相应授权的部分。2)应能对所有试图接入受限资源的申请进行监视和实施控制。6.0.2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的各级测试优先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障碍告警测试优先于定期测试和点名测试。2.长途光缆线路障碍告警测试优先于中继网和接入网光缆线路的障碍告警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