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给了畅销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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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嫁给了畅销书作家〔加拿大〕希拉·黑利著何亚非徐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凡剑(Ken777)藏书SheilaHaileyIMarriedABestsellerDoubleday&Company,Inc.,1979本书根据纽约道布尔戴出版公司1979年版译出我嫁给了畅销书作家〔加拿大〕希拉·黑利著何亚非徐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上海延安中路955弄14号上海发行所发行上海东方印刷厂印刷开本787×10921/32印张11.625字数229,0001985年11月第1版1985年11月第1次印刷印数:00,001-12,000书号:10188.629定价:1.65元∙1∙目录第一章奇特的罗曼史··········································1第二章少年黑利的志向····································12第三章初露锋芒的《开伞索》·························28第四章我的身世和志趣····································44第五章好事多磨················································65第六章一剧定“终身”····································74第七章三只橘子、二个苹果、一根香蕉·········91第八章畅销小说是怎样创作出来的···············105第九章迁居的甘苦··········································135第十章家庭生活··············································154第十一章垃圾风波··············································174第十二章邮递员来了··········································181第十三章夫妻之间··············································214第十四章好莱坞拍片散记··································236第十五章妇女运动和我······································264第十六章阿瑟的外遇··········································295第十七章书籍畅销的奥秘··································311∙2∙第十八章“普通的小说家”·······························338附录阿瑟·黑利的经历······································362译后记·····································································366∙1∙第一章奇特的罗曼史1976年是我和阿瑟·黑利结婚二十五周年,我们四次聚友欢庆,先在我们的居住地巴哈马群岛,举办有一百六十人参加的晚宴舞会;接着,又在我们以前住过的加利福尼亚州纳帕峡谷,设午宴款待一百位宾客;尔后,在我们婚姻的发祥地——加拿大多伦多市——邀集五十位友人参加晚宴舞会;银婚纪念日当天,我们在新西兰奥克兰市请了十位客人光临小型晚宴。一位朋友曾对我说,“希拉,你这样做是否有点铺张扬厉啊?”我回答说:“你算说到点子上了!”要知道,与普通人结婚二十五年,夫妻仍能相亲相爱,那就是件了不起的事情,而嫁给一个作家这么多年,日子依旧幸福美满,那确实是奇迹啊!那为什么呢?因为作家往往喜怒无常,不可∙2∙理喻,苛求于人,无侧隐之心,神经敏感,缺乏耐心,感情冲动,我行我素,可是在事业上却极为刻苦勤奋。这就是说,但凡有成就的作家必定具备其中大多数气质。而我丈夫这些气质却是一应俱全。阿瑟还刻板固执、办事精细,又好挑剔。他酷爱整洁简直到了至狂成癖的地步。再说他又是在家里写作——整整二十一年呵!(光凭这一条,许多妇女就会跑到邻近的法院去办离婚手续的!)然而,我们俩依旧相爱如燕尔新婚,依旧谈笑风生,肝胆相照。可是,这也并不容易啊!我是说,你能想象,你丈夫会因为你贴在信封上的邮票稍有歪斜而唠叨吗?或者,因为你没用打字机而是手写了一些银行支票,他就会感到气恼吗?有一次阿瑟出门两周之后回到家里,刚在自己的写字台前坐定,他就通过家用的对讲机找我说话。“希拉,我不在家时,你用过这桌上的便条簿吗?”“噢,用过的。”我说,“你从伦敦给我打电话时,我用来记录过你要我办的那些事情。”“可是,”他说,“那几页便条纸没撕干净,本儿上还留着一截呢,象锯齿似的。”“我的天哪,”我失声喊道,“我这是怎么搞的?能原谅我吗?”对讲机里传来轻轻的笑声,……后来,也没听到他再提起此事。我就这样又一次安然无恙地过了“关”。你以为我在瞎扯哄人吧?∙3∙其实,1949年8月我们初次见面时,我就该对此有所警觉,我那时在加拿大多伦多市一家杂志出版公司——麦克莱恩-亨特公司——的速记打字室工作。当时,我从英国来到多伦多市才两个月。为了找工作,我一家接一家地跑出版公司,张口就对人说,我以前在伦敦出版界任过职,有四年的经验云云。然而,令人十分懊恼的是,速记打字竟是我所能找到的唯一工作。我离开英国是想出来见见世面。战后的英国气氛沉闷,英国公民连财政自由也给剥夺了。出国旅行的人离境时只许携带三十五英镑现款。这笔钱即便在1949年6月也只能勉强维持两个星期普普通通的旅行生活。我渴望去其他国家看看,于是用三十五英镑买好去加拿大的单程舱票,并且办妥了移民证(有了它我就能找工作做),看来这是当时外出旅行最好的办法了。我不准备在加拿大久留,最多不超过一年半,在这段时间里,我可以做工,靠挣来的钱去加拿大各地观光。当时我曾发誓,到时候要末返回英国,要末继续旅行,到别处去。我在麦克莱恩-亨特出版公司的速记打字室里工作,从早到晚就是与笨重的迪克德风录音筒(我们今天使用的轻便录音带和盒式磁带的前身)打交道,把记录在那黑色圆柱形录音筒上的口述信件打印成文。哪家杂志碰上我给听打信件,就算它倒了霉啦,因为我得按时间收费。我听打的信件,质量也很糟。有一半时间,我听着录音机里传来那些陌生的加拿大腔调,根本不知所云。有一次我在听打∙4∙时竟把一位编辑描述成“一个古怪而粗鲁的人”,实际上他在信中自称是“一位热衷于马术的骑手”。后来,有一天,我信手拿起一只录音筒,标签上写着:“阿·弗·黑利,《公共汽车和卡车运输》杂志编辑”。录音机里传出的是一个英国人的声音,有板有眼地口述着书信,音色清脆,腔正调美。他把信中的人名拼法和各处的标点符号都逐一交代得清清楚楚,即使我想错也错不成。不一会儿功夫我打好了全部信件,这是从未有过的事,而且竟连半点差错也没出。我简直高兴极了:终究遇到了我能听懂的声音。趁着兴致,我顺手写了张便条,夹在那束信件当中。便条是这样写的:“我想还是告诉你,自开始做这份工作以来我第一次听到同乡的声青,要知道我有多高兴啊!”我心头时时闪动着希望之光,他一定会打听我是谁,还会邀我出去约会或者有所表示。当我获悉阿·弗·黑利是两年之前从英国移居加拿大的情况时,我更是希望满怀。说实在的,我对速记打字室里见物不见人的冷漠气氛早有反感,在那里我从未见到过我为之听打信件的人,可是,我的希望还是落空了。在盼望等待的这些日子里,我曾经给打字室负责人写过一张条子,请求能否由我来听打黑利的全部信件,除此之外,一切照旧。不过,我与黑利最终还是在一间编辑室里见面了,当时,我在那里替一位休假的秘书顶班。我们俩谁也没给对方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黑利已开始发福,情绪有点惆怅沮丧。我自己呢?也长得胖乎乎的,而且又不修边幅。过后我才知道,黑利当时闷闷不乐是因为他的婚姻濒于破裂。∙5∙而我体重偏高的缘由是我好吃贪多。到现在我还是旧习难改。但是这些年来,我多少学会了一点自我节制。1950年1月我终于得到了提升,去从事初级编辑工作。我收到过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恭贺迁升!对我来说,你的提升意味着我必须在发信之前将口述听打的信件一一过目。尽管如此,我还是要祝愿你在新的职位上一切顺遂。找个时间一起进午餐,好吗?”现在回忆起这段往事来,我总觉得当时一定是他那悦耳的声音、充沛的精力和条理分明的思路吸引着我。很显然,我之所以能引起阿瑟的注意是因为我打字技术娴熟,拼写准确无误,又能不折不扣地照吩咐办事,从不顶嘴。我们就以这样奇特的方式开始了恋爱。这本来可能意味着,我们俩从此开始一种平和而单调的生活。可是,随着阿瑟对我的了解的加深,他发现我在争辩和顶嘴方面有特别的天赋。这一直使他感到很头痛。我们第一次约会时,阿瑟情绪低落,显得有点愤世嫉俗。我们共进了晚餐(不是午餐),当时他对我说,他妻子带着三个年幼的儿子离开了他。一眼便可以看出,他内心正经受着失意的煎熬,而且似乎甘愿引咎自责。记得我曾暗自思量:“他为什么要对我讲这些事呢?我对此毫无兴趣。我也不需要知道这些。”我们第二次见面时我想必吐露了这种想法,因为后来隔了两个多月,他才第三次约我外出。其实本不足为怪。我和阿瑟都长得貌不惊人。阿瑟体态笨重,圆圆的大脸,宽阔的嘴巴,还配着一口大牙。他按五十年代北美时兴的款式把头发留得出奇的短,这样,∙6∙脸都更显得肥胖。他很喜欢穿色彩鲜明、款式华而不实的服装。有一次他陪我到多伦多市的贝利恩舞厅参加一年一度为报界举办的狂欢宴会,竟穿了一套青绿色的西服。我当时觉得,他的情趣有点粗俗。不过我也比他强不了多少,人长得胖且不说,我当时穿了一身厚实的英国毛料衣服(当时我仅有的全部行头!),而加拿大的室内暖气一般都烧得偏热,这副装束哪里受得了?可想而知,我当时自然没少出汗,脸上总是亮光光的。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时常要往下滑,沾了汗水的头发毫无生气地耷拉在肩头。我一自以为自己身长五英尺八,够高了,所以总喜欢穿平底鞋。在英国穿平底鞋看起来挺漂亮,可到了这个新世界,却不合时尚了。我们的相爱并不是什么一见钟情,但这其中必定有点什么名堂。或许是因为我们俩从小生长在英国,有着相同的背景,或许我们都喜爱书籍,热衷于出版工作,或许我们都雄心勃勃,想拚搏一番。自然,我们都富于幽默感。我发觉他前一阵子郁郁寡欢并非出自他的天性。每每我们在一起,我总是欢笑不已,时至今日我才发现,对我最有吸引力的是那些使我欢笑的男子。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吧,渐渐地我们俩越来越有好感。可我心里却从不把这称之为爱情。当时我拿定主意,不在加拿大与任何人有深交。我打算回英国去,在伦敦新闻界谋个职位,日后好成为一个有名的记者。若不是那次湖滨野营,我也许真当上记者了呢。我知道,到1950年夏天,阿瑟已身陷情网,不能身拔。有一天,∙7∙他问我,是不是愿意同他以及比尔和格兰尼斯·史蒂文森夫妇一起去湖滨野营。(比尔后来著书甚多,其中包括《无畏士》。)我答应了,因为我很想观赏一下安大略北部,特别是阿尔贡昆国立公园的壮丽景色。于是,我们四个人,你一言我一语,情绪高昂地商定了游览计划。可是离我们预定去湖滨野营的日期还有两星期,朝鲜战争突然爆发了。比尔当时是《多伦多每日星报》一个很有才华的记者,听到消息立即赶赴现场报道战况。对格兰尼斯来说,湖滨之行算是吹了。我们原来计划坐史蒂文森夫妇的车去游览,因而我断定我俩也难以成行了。阿瑟感到很扫兴,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他再三恳求,要我无论如何去。阿瑟没有汽车,手头拮据而且还要负担三个年幼儿子的赡养费。但是他对我说,他肯定会有一笔钱去度假的。他打算自己租一辆汽车,还说他知道什么地方能借到野营用的帐篷和科尔曼油炉①,借睡袋也不难,他有把握。他说得头头是道,没费多少口舌就把我说服了。那年我才二十二岁,又是单身漂泊在外。我想,何乐而不为呢?这在1950年确实不太合乎体统,但是,话又要说回来,那个年头,女孩子家漂洋过海远离家园的又有几个呢?这次湖滨之行是迄今为止我们一起度过的最富有田园诗意、又苦又乐的一次假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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