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GK09-E/1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撤销认证的规定2009年07月30日发布2009年08月03日实施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发布CERTIFICATIONCENTEROFLIGHTINDUSTRYCOUNCIL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GK09-E/1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撤销认证的规定第1页共15页CCLC版权所有1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产品认证证书的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及撤销。2批准认证2.1获证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委托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的企业应持有相关机构出据的登记注册证明,生产厂营业执照/登记注册证明所规定的经营范围须覆盖申请认证的产品。2)申请认证的产品应符合相应实施规则规定的认证用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3)申请认证的产品应能持续正常地批量生产且质量稳定。4)生产厂的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实施规则中《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要求。5)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应承诺始终遵守认证规则和法律法规。6)产品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符合性声明+获证后监督”的委托人还应做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及产品的符合性声明。2.2获证程序2.2.1认证模式:型式试验+符合性声明+获证后监督1)委托人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应符合相应实施规则的要求。2)委托人送样至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产品型式试验。3)委托人应向认证中心提交申请认证产品持续满足认证标准要求、工厂质量保证体系持续符合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及相关认证要求的符合性声明。为方便认证委托人,认证产品质量保证符合性声明也可与申请资料同时提交。4)凡存在下列情况的企业,需先进行工厂检查再颁发证书:z在其它认证机构由于产品安全质量不合格、工厂检查不通过、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厂检查的原因有暂停、撤销证书的企业,或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非上述原因导致证书暂停、撤销的企业,初次在我中心申请认证,均需在型式试验合格后安排初始工厂检查。如委托人为缩短认证周期尽快获证,工厂检查也可与型式试验同时进行,但如果型式试验出现下述c)、d)、e)情况之一的,则需另行安排对型式试验不符合项整改验证的工厂检查。z初次向我中心申请CCC认证的企业,如有以下情况的:a)在近12个月内出现过重大质量投诉和/或其它安全质量方面的问题。b)在近12个月内出现过各级政府抽查产品不合格情况。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GK09-E/1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撤销认证的规定第2页共15页CCLC版权所有c)同一单元产品,型式试验不合格项多于4项条款(不含标识)。d)同一次接收报告2-5个单元,各类检测出现2个及以上单元产品有不合格项,且每个单元多于2个以上不合格条款(不含标识)。e)同一次接收报告5个以上单元,各类检测出现3个及以上单元产品有不合格项,且每个单元多于2个以上不合格条款(不含标识)。注:“不含标识”指不含a)GB6675-2003中4.4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b)GB19865-2005中7标识和说明。c)GB14746-2006中3.13说明书、3.14标志。d)GB14747-2006中4.6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e)GB14748-2006中4.3、4.6、6中的警示/警告用语以及7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f)GB14749-2006中4.9、4.10中的警示/警告用语以及4.11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5)认证中心对型式试验结果及符合性声明进行综合评价,批准认证。评价合格的向委托人颁发认证证书。对于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或综合评定结果不通过的,予以终止认证。2.2.2认证模式: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1)委托人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应符合相应实施规则的要求。2)生产厂接受初始工厂检查,现场抽取认证样品。3)委托人将抽取的样品送至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产品抽样检测。4)认证中心对工厂检查和抽样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批准认证。评价合格的向委托人颁发认证证书。对于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工厂检查报告结论为“检查不通过”或综合评定结果不通过的,予以终止认证。2.2.3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1)委托人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应符合相应实施规则的要求。2)委托人送样至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产品型式试验。3)生产厂接受初始工厂检查。4)认证中心对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批准认证。评价合格的向委托人颁发认证证书。对于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工厂检查报告结论为“检查不通过”或综合评定结果不通过的,予以终止认证。2.2.4在其他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获证的企业,向本中心提出申请将其原来的玩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GK09-E/1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撤销认证的规定第3页共15页CCLC版权所有具CCC证书转为我中心的玩具CCC证书,应申请注销原机构证书,并向我中心提交相应实施规则要求的资料,除此之外还应提交型式试验报告、最近一次的合格工厂检查报告及监督产品抽检报告(复印件)。我中心将根据上次工厂检查的时间按相应实施规则规定的监督周期计算下一次监督日期,如申请时已接近监督检查的时限,应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必要时,还应进行产品的重新单元划分,并对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差异检测。3保持认证3.1保持认证条件1)获证后中心进行的所有监督检查与监督管理均符合要求;2)持证人的管理体系和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更。如果发生变更,已经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3.2监督程序3.2.1认证模式:型式试验+符合性声明+获证后监督1)玩具强制性认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办法执行GK34《玩具CCC认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暂行管理办法》。2)对于家具类产品认证的企业及产品,从颁发首张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以后每6个月内应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如遇特殊情况,监督检查时间可适当延迟,但12个月内至少进行2次工厂检查。若颁发证书后工厂的认证产品12个月内未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历次认证监督检查未出现有关产品一致性的不符合项,可减少监督频次,但每12个月内应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在未有充分证据证实上述减免条件时,不宜减少监督频次。3)对于陶瓷类产品以及自愿性玩具类产品认证的企业及产品,从第一次工厂检查日期起12个月内进行第一次工厂监督检查,以后每12个月内应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4)证后监督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抽检。5)认证中心对认证监督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保持认证,证书持续有效。3.2.2认证模式: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1)持证人获得首张证书之日起的12个月内进行第一次工厂监督检查,以后每12个月应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2)证后监督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抽检。3)认证中心对认证监督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保持认证,证书持续有效。3.2.3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GK09-E/1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撤销认证的规定第4页共15页CCLC版权所有1)持证人获得首张证书之日起的12个月内进行第一次工厂监督检查,以后每12个月应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2)证后监督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抽检。3)认证中心对认证监督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保持认证,证书持续有效。4扩大和缩小认证范围4.1扩大和缩小认证的范围1)认证证书覆盖的生产场所的扩大。2)认证证书覆盖的认证单元中产品型号的扩大或缩小。3)扩大新的产品类别或新的认证单元。4.2扩大和缩小的办理程序4.2.1同单元产品扩展“同单元产品扩展”指需在原获证单元的基础上,增加新型号或规格的认证。1)同单元产品扩展时,持证人需提交符合相应实施规则规定的申请资料,至少包括申请书及产品描述、“关键原/辅材料、零部件清单”和照片/图片、需变更的认证证书、证书在暂停期内的扩展认证,还需企业提供声明,声明内容应包括:同意待暂停证书恢复后再进行换发证书,如暂停期间不能有效整改导致暂停证书无法恢复,委托人应同意本次新扩展产品的受理申请无效。(认证协议书、符合性声明、营业执照、质量管理文件、组织机构图等文件与初次申请时没有发生变更,不需重复提交)。必要时进行产品补充检测,免除工厂检查。主检报告在两年之内的可以进行同单元产品扩项申请认证,超过两年的不得再作扩项认证,应按新单元申请认证。对于套装产品认证扩项时,允许对可以与主检产品列为同单元的产品进行扩项认证,对于不能与主检产品列为同单元产品不得做扩项认证。2)认证中心对认证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合格的换发认证证书。4.2.2同产品类别不同单元产品扩展1)持证人需扩展同类别不同单元产品认证时,应提交符合相应实施规则规定的申请资料,至少包括申请书及产品描述、“关键原/辅材料、零部件清单”和照片/图片、证书在暂停期内的新单元认证,如因质量体系的原因导致暂停的企业应应提供声明,声明内容应包括:同意待暂停证书恢复后再颁发新单元的证书,如暂停期间不能有效整改导致暂停证书无法恢复,委托人应同意本次新扩展产品的受理申请无效(如认证协议书、符合性声明、营业执照、质量管理文件、组织机构图等文件与初次申请时没有发生变更,不需重复提交)。产品须进行型式试验,免除工厂检查。2)认证中心对认证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合格的颁发新认证证书。4.2.3不同产品类别产品扩展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GK09-E/1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撤销认证的规定第5页共15页CCLC版权所有“不同产品类别产品扩展”指持证人需扩展与原获证产品不同类别产品。1)持证人需扩展不同产品类别产品时,同初次认证申请。但对于证书在暂停期内的新单元认证,如因质量体系的原因导致暂停的企业应应提供声明,声明内容应包括:同意待暂停证书恢复后再颁发新单元的证书,如暂停期间不能有效整改导致暂停证书无法恢复,委托人应同意本次新扩展产品的受理申请无效。2)认证中心对认证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合格的颁发新认证证书。4.2.4生产场所的扩大1)持证人需向认证中心提交扩大生产场所的申请。2)生产场所的扩大需对新增生产场所进行工厂检查,工厂检查可结合监督检查一并进行,亦可单独进行工厂检查。对于增加的生产场所同原申请的生产场所独立生产认证产品。对于同一产品设计的,可以免除产品检测。如通过所提交的照片无法判断是否为同一产品设计时,可以送检测站进行确认。对于增加的生产气场所同原申请的生产场所生产同一产品的不同部件,一般可以免除产品检测。必要时,获证产品需进行补充检测。3)认证中心对认证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合格的颁发新认证证书。4.2.5认证产品的缩小“认证产品的缩小”指持证人提出对同一张认证证书/同一认证单元所覆盖的产品减少规格型号的认证。1)持证人减少获证产品规格型号,应提交书面申请。对于获得认证证书后减少规格型号,书面申请请包括认证证书编号、需减少的规格型号。并提交需变更的认证证书。对于获得认证证书前减少规格型号,书面申请应包括原申请认证的单元类别(名称)、需减少的规格型号。2)认证中心对认证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合格的换发新认证证书,收回旧认证证书。5暂停/恢复、注销/撤销认证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含恢复)、撤销按照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9号公告《关于国家认监委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的公告》中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执行。5.1强制性认证证书5.1.1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认证证书:1)认证委托人/相关方(包括生产者、销售者、进口商、生产厂,下同)违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GK09-E/1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撤销认证的规定第6页共15页CCLC版权所有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级或省级监督抽查结果证明产品存在不合格,但不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2)认证产品适用的认证依据或者认证实施规则换版或变更,认证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履行变更程序,或产品未符合变更要求的;3)监督检查结果证明认证委托人违反CCC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