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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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过程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理论与实务尹贻林教授国家教学名师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所长2目录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预付款支付与扣回问题研究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计量与进度款支付问题研究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变更及签证问题研究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问题研究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问题研究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预付款支付与扣回问题研究一4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结算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进度款工程预付款的限额工程预付款的扣回工程量的计量与确认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查竣工结算价款缺陷责任期保证金的预留与返还保证金的管理初始合同收入调整收入变更调整的价款索赔调整的价款奖励调整的价款合同外零星项目材料价差的调整施工阶段工程价款的构成5工程预付款概念依据07《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17.2.1条: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应注意:1、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实现约定,并在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2、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预付款保函,否则发包人可不支付预付款,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预付款的基本内容工程预付款的原则预付款保函实践中,发包人为了规避物价上涨引起的物价调整风险,通常会多付给承包商预付款以购置材料、施工设备等。同时,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作为对发包方预付款安全的一种保障措施,其本质体现为发包方对承包方违约风险的转移。预估款保函涉及发包方、担保银行以及承包方三方的利益。61预付款的基本内容通过承包方提供的预付款保函,当承包方不履行其责任或拒绝退还预付款时,发包方可向银行索要赔偿。为了保证这一目的的顺利实现,承包方提供的预付款保函金额一般应与发包方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的金额相等,但也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应约定承包人在收到预付款前是否需要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形式、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担保金额是否允许根据预付款扣回的数额相应递减等内容。一般,预付款保函金额始终保持与预付款等额,即随着承包人对预付款的偿还逐渐递减保函金额。预付款保函7工程预付款的支(收)程序业主方承包方工程预付款额度和扣回办法议定按规定时间和约定额度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起扣点计算提交统计进度月报表达到扣回标准?或预付款未扣完?扣回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正常支付进入下一循环YN关键点关键点1预付款的基本内容89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4《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08《清单计价规范》07《标准施工招标文件》10版《房建及市政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条款号2412条文说明4.5.117.217.2额度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宜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或金额)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预付款额度分部分项工程部分的预付款额度:。措施项目部分预付款额度:。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额度:。支付时间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预付办法预付款预付办法:。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预付不受上述预付办法和支付时间约定的制约,发包人应当在不迟于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预付款一次性拨付给承包人。不同文件对预付款支付与扣回的规定2预付款的相关规定99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4《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08《清单计价规范》07《标准施工招标文件》10版《房建及市政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条款号2412条文说明4.5.117.217.2发包人违约规定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向承包人支付应付预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无规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除承担通用合同条款第22.2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3.3(2)目约定的标准和方法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扣回方式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预付款的扣回办法::。不支付工程预付款的规定无规定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无规定无规定不同文件对预付款支付与扣回的规定103.预付款的关键控制内容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24条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07版《标准施工招标条件》第17.2.1和17.2.3款中也规定: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中也规定: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应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通过以上法规和合同范本的对比可见,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应针对工程预付款约定的关键内容为预付款的支付时限、工程预付款的数额和预付款的扣回这三个主要内容。预付款的关键内容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的扣回预付款支付时限预付款支付数额预付款起扣点预付款每次扣回额在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重点协商工程预付款的关键控制内容。113.预付款的关键控制内容预付款的支付时限针对预付款的支付时限在《08清单规范条文说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都给出了较明确的规定,具体规定内容见表。名称《08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颁布年200820041999条款号条文说明4.5.1第2款第十二条(二)项第24条具体内容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以上法规和合同范本的对比可知,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可大体规定为: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承发包双方应在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协商约定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限,但基本上应满足以上的期限要求。表对工程预付款支付时间的规定情况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应是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的重要内容之一。123.预付款的关键控制内容预付款的支付数额在实际工作中,预付款的数额,要根据各工程类型、合同工期、承包方式、主材比重等不同条件而定。一般来说,主要材料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重高的项目,预付款的数额也要相应提高。例如,工业项目中钢结构和管道安装占比重较大的工程,其主要材料所占比重比一般安装工程要高,因而预付款数额也要相应提高。工期短的工程比工期长的工程预付款要高;材料由承包人自行购置的比由发包人供应的预付款要高;只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则可以不预付工程款。预付款的支付数额对承包方正常的资金周转,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开展起到重要作用。不合适的预付款数额会导致承包方周转资金不足,影响施工的正常进度。《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一)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08清单规范条文解释》4.5.1(1)规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宜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或金额)。13按合同中约定的数额发包人根据工程的特点,工期长短、市场行情、供求规律等因素,招标时在合同条件中约定工程预付款的百分比,按此百分比计算工程预付款数额。1影响因素法2将影响工程预付款数额的每个因素作为参数,按其影响关系,进行工程预付款数额的计算,计算公式为:A=(BK/T)t。其中A:工程预付款数额;B:年度建筑安装工作量;K:材料比例,即主要材料和构件费占年度建筑安装工作量的比例;T:计划工期;t:材料储备时间,可根据材料储备定额或当地材料供应情况确定。预付款数额的计算方法3.预付款的关键控制内容14(1)累计工作量法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与工程预付款数额扣起,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抵扣工程价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条文说明》中建议:工程预付款起扣点的公式可以采用下述公式;MTPN式中: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M—预付备料款数额;N—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或建安工作量价值)。预付款数额的计算方法3.预付款的关键控制内容15(2)工作量百分比法在承包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条文说明》中建议该比例为10%),由承包方开始向发包方还款,发包方从每次应付给承包方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一定时间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条文说明》中建议该时间为3个月)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按逐次分摊的办法扣回。根据定义,及建筑安装工程累计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量T,占年度建筑安装工作量的百分比达到起扣点的百分比时,开始扣还工程预付款,设其为R,则有:100%TRP将累计工作量法起扣点T的计算公式带入得:(1)MRPN预付款数额的计算方法3.预付款的关键控制内容16在未完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量等于预收预付款时,用全部未完工程价款一次抵扣工程预付款,承包人停止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停止收取价款的起扣点(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计算公式为:(1%)ABPkM式中:停止收取价款的起扣点(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P:年度建筑安装工程量;K%:扣留工程价款比例,一般取5%~10%,其目的是为了加快收尾工程的进度。AB预付款的扣回方法及数额的确定3.预付款的关键控制内容一次扣还法117自起扣点开始,在每次工程价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