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班组应知应会一本通大客户经理班应知应会1.客户新装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哪些资料?答:实行“一证受理”,在收到客户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并签署“承诺书”后,正式受理用电申请,现场勘查时收资。低压居民: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文书(包括房管部门、村委会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低压非居民:用电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用电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屋产权证明。高压客户:报装申请单、建筑总平图;客户用电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及委托办理人相关证明。以下在申请阶段暂不能提供的,可在后续环节(工程设计前)补充: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对于重要、“两高”及其他特殊客户,按照国家要求,加验环评报告等证照资料。2.确定供电方案的重要性及主要内容是什么?答:供电方案主要是解决供电多少,如何供电的问题,供电方案的正确与否将影响电网的结构与运行是否合理、灵活,用电的供电可靠性是否得到满足,客户变电所的一次投资和年运行费用是否经济等。所以,正确的供电方案是确保安全、稳定、经济、合理供电和用电的重要环节,也为正确执行电价分类,正确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合理收费等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主要内容如下:(1)变压器的选择;(2)供电电压的选择;(3)供电方式的选择;(4)计量方式的选择。3.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什么?高压、低压供电方案有效期分别为多少?客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应怎么办理?答:《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客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供电方案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期限。4.目前节能变压器容量等级包括哪些?答:目前10千伏节能变压器容量等级分别为10、20、30、50、80、100、125、160、200、250、315、400、500、630、800、1000、1250、1600千伏安。5.供电企业对客户送审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重点:(1)主要电气设备技术参数、主接线方式、运行方式、线缆规格应满足供电方案要求;通信、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设置应符合有关规程;电能计量和用电信息采集装置的配置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能表以及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2)对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保安措施等,应满足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3)对特殊负荷(高次谐波、冲击性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性负荷等)客户:电能质量治理装置及预留空间、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应满足有关规程、规定要求。6.用电检查人员的素质要求是什么?用电检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内容多、政策性强,同时技术业务复杂,工作重要,责任重大。因此,对用电检查人员自身素质的要求也很高,处理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品质,并熟悉国家有关用电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政策理解水平。(1)专业知识方面:电工基础理论及知识、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的基本原理等;(2)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等;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3)熟悉电力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设计技术标准、三个验收技术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能质量标准等;(4)掌握电网的结构和保护方式;(5)了解主要用电行业的生产过程和用电特点。7.用电检查的分类?用电检查主要包括日常用电检查和专项用电检查。(1)日常检查高压专线供电客户,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高压非专线客户,每6个月至少检查一次;低压非居民供电客户,每12个月至少抽查一次;低压供电居民客户,每年按不低于百分之三的户数比例抽查。(2)专项检查主要包括保供电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营业普查、针对性专项检查。①保电检查: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大型集会、庆祝、娱乐活动及其他大型专项工作安排的活动,须确保供电的,应对相应范围客户进行专门用电检查;②季节性检查:按每年季节性的变化,对客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a.防污检查:检查重污秽区客户反污措施的落实,推广防污新技术,督促客户改善电气设备绝缘质量,防止污闪事故发生;b.防雷检查: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检查客户设备系统的接地系统、避雷针、避雷器等设施的安全完好性;c.防汛检查:汛期到来之前,检查所辖区域客户防洪电气设备的检修、预试工作是否落实,电源是否可靠,防汛的组织及技术措施是否完善;d.防冻检查:冬季到来之前,检查电气设备、消防设施防冻等情况;③事故检查:客户发生电气事故后,除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汇报有关部门外,还要对客户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④经营性检查:当电费均价、线损、功率因数、分类用电比例及电费等出现大的波动或异常时,进行现场检查;⑤营业普查: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核对用电营业基础资料;对客户履行供用电合同的情况及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检查;⑥定比定量核查:根据客户的负荷性质、电气设备容量等重新核定定比定量值;⑦临时用电检查:临时用电客户合同到期前6个月、前1个月分别检查一次,掌握用电情况,督促其办理销户或延期手续;⑧经现场检查确认客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客户由客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8.违约用电及窃电查处的工作步骤是什么?(1)接受信息并分配任务;(2)现场执行用电检查工作;(3)现场取证及证据的有效确认;(4)发出《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5)判断现场是否需要停电;(6)现场停电;(7)制定处理方案;(8)窃电处理方案计算;(9)收取违约使用电费及追补电费;(10)整改复电;(11)资料归档。9.有哪几种常见的检查方法?主要有四种方法:直观检查法、电量检查法、仪表检查法、经济分析法。10.常见的窃电方式有哪些?常见窃电的五种类型:(1)欠压法窃电;(2)欠流法窃电;(3)移相法窃电;(4)扩差法窃电;(5)无表法窃电。11.超容量用电有哪些危害?(1)导致变压器及用户电压下降,家用电器无法正常使用,情况严重的导致变压器及配电设施烧毁,影响线路及电网可靠供电。(2)影响电压合格率。(3)由于计量方式依据容量配置,如果超容量用电,将导致计量不准,引起线损异常。12.怎样对窃电、违约用电行为进行查处?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员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用电检查工作单》内容应包括:用户单位名称、用电检查人员姓名、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日期、检查结果,以及用户代表签字等栏目。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用户不得拒绝检查,并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现场检查确认有危害供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按下列规定,在现场予以制止。拒绝接受供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并按规定追补电费和加收电费。拒绝接受处理的,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证据的获取?当发现违约用电、窃电行为时,稽查人员应保护现场,并提取和收集有关证据,对窃电事件处理时应报警,需求公安机关协助取证。主要方法有:(1)拍照;(2)摄像;(3)录音;(4)损坏的用电计量装置的查封提取;(5)伪造或者开启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查封收集;(6)使用计量装置不准的查封收缴;(7)在用电计量装置上遗留的窃电痕迹的提取及保护;(8)经当事人签名的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等。《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要详细写明电力客户所违反规定的具体条款和对电力客户的现场处理情况,并写明到××××部门的具体处理时间,经双方签字后一式两份,电力客户和检查单位各持一份。14.查获窃电、违约用电后的计算方法?违约用电依据《供电营业规则》处理计算如下:第一百条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行为,属于违约用电行为。供电企业对查获的违约用电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有下列违约用电行为者,应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如用户要求继续使用者,按新装增容办理手续。(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应承担高峰超用电力每次每千瓦1元和超用电量与现行电价电费5倍的违约使用电费。(4)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停用违约使用的设备。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二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每次每千瓦(千伏安)3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启用属于私增容被封存的设备的,违约使用者还应承担本条第2项规定的违约责任。(5)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6)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其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窃电依据《供电营业规则》处理计算如下:第一百零二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三条窃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15.客户现场工作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客户现场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客户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规》、国家电网公司《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