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积极应反倾销的新途径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经济学前沿论文谈我国积极应对反倾销的新途径070401荆辰刚070654006专业名称:国际经济与贸易培养单位:经济系指导教师:董树功提交日期:2010.11.02谈我国积极应反倾销的新途径中文摘要当前,国外对我国出口反倾销指控日趋增多,我国出口商品是国外反倾销的众矢之的,成为近年来国际反倾销案件最大的受害者,出口产品受到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反倾销指控高居全球之首,而且投诉的国家也由美国、欧共体等发达国家扩展到巴西、阿根廷、土耳其等发展中国家.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国出口反倾销应诉率得到明显提高,应诉结果好转.本文通过对我国的反倾销的案例进行分析,得出我国反倾销案件频发的原因以及我国目前应对这种反倾销案件的处理办法,分析现有案例的成败总结分类,最后得出我国面对如此频繁的反倾销起诉案件的最优解决办法。关键词:出口反倾销;处理办法;最优解决办法谈我国积极应反倾销的新途径谈我国积极应对反倾销的新途径一引言按照目前主流的国际贸易理论,倾销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反倾销本身无可厚非。但是,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滥用反倾销,即以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近年来,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屡遭反倾销投诉,据相关统计,当前世界每7起倾销案就有1起是针对中国的。依据主要有三点:一是按照中国的人世承诺,今年大多数中国企业将获得外贸经营权;这意味着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竞争将达到一个新高潮,而中国企业惯用的价格竞争策略必然会招致国外的反倾销限制。二是由于产品更新换代的周期性,中国制造业产品升级换代的高峰,大致也在今年左右,很多产业形成的巨大的生产产能必然需要到国际市场上去解决。三是今年整个WTO协议的实施走到一个关键时刻,此时全球关税、非关税都要降到一个新的水平,在这个基础上,国际上许多企业都将采取价格战的竞争策略,反倾销也将在国际范围内达到高峰。为了防患于未然,国内企业如何在事前规避反倾销,一旦遭到反倾销,企业如何积极应诉,已成为当务之急。二反倾销的定义以及我国反倾销呈现特点(一)反倾销的定义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二)我国反倾销呈现的特点随着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发展以及贸易总量迅速扩大,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对外贸易进入摩擦多发期。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切实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关系到我国对外贸易、国内就业和相关产业乃至国民经谈我国积极应反倾销的新途径济的健康发展。从近年来发生的反倾销案例来看,我国进口商品反倾销调查涉及的领域拓宽,贸易救济手段覆盖的产业面扩大,政府部门逐渐由被动变为主动。如2006年7月,欧盟应少数照明器材制造商的要求,对产自中国的节能灯泡展开为期15个月的调查。以欧司朗和GE照明为代表的2CHLI成为目前主张延续对中国节能灯反倾销的主导力量。主张取消对中国节能灯反倾销的一方阵营主要由中国企业所组成,目前已经有几十家中国节能灯企业决定参与欧盟反倾销调查抗辩。这一阵营的力量与5年前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01年仅有6家中国企业应诉。而这次中国企业显得空前团结,没有一家表示反对抗辩。究其原因,在于大家都已经意识到,只有抱团才能撬开沉封已久的欧盟市场。2007年10月15日通过决定,对产自中国、巴基斯坦和越南的节能灯泡再征收一年的反倾销税。2007年8月印度商工部拟对中国产节能灯发起反倾销调查,在150天内就出台了临时税率,税率一经确定就将施行5年,如果征收高税率,中国节能灯企业则可能失去印度市场。中国节能灯的海外市场扑朔迷离。欧盟企业界和环保人士曾对欧盟委员会的建议表示强烈不满。他们认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会损害欧盟企业的利益。而且,由于反倾销税的大幅提高,导致了欧盟市场上节能灯泡价格的不断上涨。在反倾销形势日益严峻的形势下,我国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商务部的领导下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自身权益的维护,商务部门也逐步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逐步由被动变为主动。2006年,商务部对5种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10起,采取13个临时反倾销措施、22个最终反倾销措施,审结9起反倾销复审案件。三中国屡遭外国反倾销投诉的原因(一)低价倾销的客观存在成为反倾销诉讼的导火线中国目前的经济结构尚不合理,行业的发展缺乏长远规划,只注重眼前利益。一旦某个企业在国外哪个国家或地区销售不错,其他同类企业马上蜂拥而上。中国企数量众多,行业管理和协调力度不够,经常出现自相压价的现象,最终导致反倾销案件的发生。市场上因而出现了大最过剩产品,企业为了生存谈我国积极应反倾销的新途径在其国内和出口的销售策略上竞相采取低价倾销策略。在出口价格上,香港某刊物对我国l60种出口产品的调查中发现,有l20种商品价格比应有的价格低20%。由此可见以低于正常价格向外国销售我国产品的现象的确在一定的范围内存在。与此同时也有不少数据显示我国部分出口商的低价销售给进口国的国内同类产品工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二)涉诉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由于我国许多企业对WTO反倾销协议相关法律不了解,一些国家对我国企业的歧视性做法减弱了我国企业应诉积极性,对发起国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后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企业经济实力难以承担应诉费用,缺乏反倾销的专业人才。致使我国企业在反倾销案中,应诉的积极性不高,统计至少有一半的企业不去应诉。有的企业虽然应诉,也是在所属商会、协会的要求下被迫应战,自然是敷衍了事,所以我国反倾销案80%以上以败诉告终。企业不积极应诉反倾销的做法直接导致我国企业在国际上造成软弱可欺的错误印象,对我国作出非常不利的裁决,失去参加复审机会,涉诉产品长达十多年不能进入起诉国市场(三)我国企业对国外倾销指控的应诉不力反倾销法规定,在被提起反倾销调查时,被控方有申辩权和诉讼权,如果能够积极应诉,尚有可能挽回败局。一个普遍现象是,我国涉诉企业大多只是消极等待,而不愿意积极应诉。从而带来的结果是以“不合作条款”为由单方判输,不战自败。遭受反倾销诉讼后,中国的一部分企业采取消极应诉。其主要原因如下:其一是面对国外的反倾销没有胜诉的信心,所以只能听之任之;其二是高昂的应诉成本,一个企业的反倾销应诉成本在400万至800万人民币之间。比如2003年美国对中国28个省、市的253家轴承企业,提起反倾销调查,对此我国200多家轴承企业拒绝应诉,唯有浙江慈兴公司积极应诉。(四)反倾销的滥用我国反倾销法与其他成员国反倾销法之间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异,并且反倾销的实施是单方的,进口国有自由裁量权,反倾销税也普遍高于关税。因而反倾销作为世贸组织允许的保护其成员国国内工业/f受冲击的法律武器,被一些国家滥用为贸易保护的手段。究其原因,一是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影响。另一个原因是近年来围际经济总体形势小景气,经济增长减缓,失业率居高不下,国际竞争加剧。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国家由于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压力,就会加强进口管理,以反倾销的名义来进行贸易保护。谈我国积极应反倾销的新途径(五)外国对中国的歧视性政策长期以来,西方一些国家将中国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或市场经济转型国家,对我国的出口商品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不是以我国国内的价格为依据,而往往由进口国采用“替代国”标准计算倾销幅度,并且在选择替代国时一度故意选择与中国实际情况相差甚巨的国家。国外对中国的歧视性反倾性政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行“一国一税”政策,无分别裁决。通常说来,在确定倾销产品的反倾销税时,应以同一商品的不同企业的实际出口价格征收不同的反倾销税率。其结果是我国被认定为高幅倾销,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我国商品不得不退出该市场。值得注意的是,替代国标准的确立,不仅影响我国商品的出口,而且也制约我国外资的引进,外资企业对其出口商品无法得到市场经济待遇,甚至被征收巨额反倾销税,直接影响了我国的投资环境。四我国企业应采取的反倾销策略(一)开发本国技术品牌技术品牌是关键我国出口产品多为技术含量偏低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分工的价值链上主要处于加工组装等低增值或低端环节。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加剧和国内同行之问的竞相压价,最终招致了进口国同类产品生产厂家日益频繁的反倾销指控。要从根本改变这种状况,我国出口企业一方面要加大对高、精、尖技术研发的投入,加快技术的创新,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性技术,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另一方面要努力创建世界品牌。我国海尔已利用自身的技术、质量和服务优势,在国际上树立了品牌形象,联想为海外扩张的需要,也重新设计了LENOVO品牌,并为国际市场所接受。这样真正的“中国制造”,不仅为企业带来高附加值的出口利润,而且“不战而屈人之兵”地完全摆脱了落后挨打的被动地位。(二)实施多元化国际经营战略我国企业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国际经营战略。一是资金雄厚的企业到海外直接投资。二是引进外资,建立中外合资企业。面对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出口企业要尽快转变现有的竞争策略,除了在运用商标、包装、公关等多种非价格竞争手段上努力做好,还可在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上下功夫,注重全方位的开拓国际市场,以多元化的市场代替单一市场或只有少数几个市场的出口,以多样谈我国积极应反倾销的新途径化的商品出口代替少数几种的主要商品的出口。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了解进口国市场的产业结构和商品特点,使企业生产的产品与当地产品数量呈互补关系;进行市场细分和准确定位,加强进入市场的产品数量控制,保持缓慢增长和适当比例,防止出口数量激增而重陷反倾销的泥潭。(三)积极应诉反倾销WT0反倾销协定在保障出口方遭遇反倾销立案时,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申辩权和应诉权。企业如能提供确凿充分的证据,证明出口的产品不存在倾销,没有对进口国相关产业造成“实厨损害”或“损害威胁”,那么涉诉的产品就有可能被裁定免征或少征反倾销税。2008年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出口的球轴承进行反倾销调查时,涉诉的遍及中国28个省市的253家企业,仅有宁波慈兴集团积极应诉,高价聘请美国律师拒理抗辩,最后取得无税结案的绝对胜诉,其他252家未应诉企业被裁定征收59.3%的反倾销税,被迫退出了美国市场。实践证明,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我国企业作为市场经营运行的主体,一要遵守国际规则,勇于参与国际竞争,拓展市场增加收益;二要更多地学习和掌握国际贸易的法律,强化自我保护,自我发展意识。(四)加强专门人才的培养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由于对WTO规则不了解,同时又缺乏应对反倾销的实践经验,我国没足够的法律人才可以给企业出谋划策。因而在遭遇倾销控时,企业除了退缩就只能求助于国外的律师。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加强反倾销专门人才的培养。反倾销应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它涉及经济学、会计学、法学等相关知识。只有通晓国际反倾销法律,掌握国际贸易知识,精通国际会计准则并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才能胜任反倾销应诉的工作。因此,我国出口企业应从战略高度出发,大力加强反倾销专门人才的培养,采取派人出国学习培训,或邀请外国专家到国内讲课等方式,尽快掌握国外反倾销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行惯例、应诉技巧、抗辩策略等知识。(五)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作为一个组织,帮助企业搜集各种材料和数据组织,和协调企业提出反倾销申请,并在调查过程中沟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提供各种必需数据谈我国积极应反倾销的新途径来配合调查等方面都具有单个企业所不可比拟的优势。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要把组织企业应诉当作重点,积极协助我国涉案企业,为其提供相关信息和支持。同时企业要依托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尽快建立重要产品进口数量、价格监测系统,争取产业保护的主动权,对重点出口产品做好出口价格、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监测工作,发现有竞价销售,扰乱出口秩序的情况应坚决制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国家、行业协会和企业各司其职,有机互动,相互合作的有效机制,加大产业保护合力,增强企业应诉能力。谈我国积极应反倾销的新途径参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