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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本书内容的重新划分第一篇:1、2、18、20第二篇:4、5、6、7、14、16.4.1第三篇:8、9、10、15、16.4.2第四篇:11、12、13、16第五篇:3、19第一篇关于国际货运代理(货代)引入(视频:易卜拉欣国际货代)委托代理如:广告代理CCTV《新闻1+1》、《新闻调查》、《共同关注》、《面对面》、《新闻直播间》;CCTV6套的《晚间套》一级代理公司是北京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国际贸易中涉及到大量的国际货物运输,而国际货物运输是一项业务范围广、头绪多而且情况复杂的工作,任何一个运输承运人或货主不可能到世界各地去亲自处理每一项具体运输业务,不少工作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催生了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背景45国际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与国际贸易相关的国际运输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为主线海运航空铁路公路多式联运运输单证运输程序相关国际公约国内法规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来源于英文的“theFreightForwarder”和“ForwardingAgent’两个词组。‘Freight’:运费,装运的货物,普通货物运输等含义。‘Forward’:转运,转递,转交等含义。它们有的代理承运人向货主揽取货物,有的代理货主向承运人办理托运,有的兼营两方面的代理业务。它们属于运输中间人性质,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起着桥梁作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企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发货人,收货人或承运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法人。货主出口国际运输货主进口货运代理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8法人(英语译名:LegalPerson)是指法律上具有人格的组织,它们就像自然人一样享有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政府、法定机构、公司企业、法团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范围10揽货,订舱(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拼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报关,报检,报验,保险。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我国的货运代理人主要有以下企业:中国外运集团、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中远集团货运公司及在各地的分公司;中外合资、合作的代理公司;外国货运代理公司在中国各地的分支机构;经商务部正式审批的其他种类的货运代理公司。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FIATA:(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FreightForwardersAssociations)法文缩写FIATA--“菲亚塔”,CIFA:14国际货运代理的作用组织协调作用提供专业化服务资金融通作用沟通控制作用顾咨询问作用降低成本作用国际货代的作用16(一)组织协调作用国际货运代理人历来被称为“运输的设计师”,“门到门”运输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凭借其拥有的运输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组织运输活动,设计运输路线,选择运输方式和承运人(或货主),协调货主、承运人及其与仓储保管人、保险人、银行、港口、机场、车站、堆场经营人和海关、商检、卫检、动植检、进出口管制等有关当局的关系,可以省却委托人时间,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二)专业服务作用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本职工作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委托人提供货物的承揽、交运、拼装、集运、接卸、交付服务,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货物的保险、海关、商检、卫检、动植检、进出口管制等手续,甚至有时要代理委托人支付、收取运费,垫付税金和政府规费。国际货运代理人通过向委托人提供各种专业服务,可以使委托人不必在自己不够熟悉的业务领域花费更多的心思和精力,使不便或难以依靠自己力量办理的适宜得到恰当、有效的处理,有助于提高委托人的工作效率。(三)沟通控制作用国际货运代理人拥有广泛的业务关系,发达的服务网络,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可以随时保持货物运输关系人之间、货物运输关系人与其他有关企业、部门的有效沟通,对货物进行运输的全过程进行准确跟踪和控制,保证货物安全、及时运抵目的地,顺利办理相关手续,准确送达收货人,并应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全过程的信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四)咨询顾问作用国际货运代理人通晓国际贸易环节,精通各种运输业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世界各地有关情况,信息来源准确、及时,可以就货物的包装、储存、装卸和照管,货物的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运输费用,货物的保险、进出口单证和价款的结算,领事、海关、商检、卫检、动植检、进出口管制等有关当局的要求等向委托人提出明确、具体的咨询意见,协助委托人设计、选择适当处理方案,避免、减少不必要风险、周折和浪费。(五)降低成本作用国际货运代理人掌握货物的运输、仓储、装卸、保险市场行情,与货物的运输关系人、仓储保管人、港口、机场、车站、堆场经营人和保险人有着长期、密切的友好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有利的谈判地位,娴熟的谈判技巧,通过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努力,可以选择货物的最佳运输路线、运输方式,最佳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和保险人,争取公平、合理的费率,甚至可以通过集运效应使所有相关各方受益,从而降低货物运输关系人的业务成本,提高其主营业务效益。(六)资金融通作用国际货运代理人与货物的运输关系人、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及银行、海关当局等相互了解,关系密切,长期合作,彼此信任,国际货运代理人可以代替收、发货人支付有关费用、税金,提前与承运人、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结算有关费用,凭借自己的实力和信誉向承运人、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及银行、海关当局提供费用、税金担保或风险担保,可以帮助委托人融通资金,减少资金占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专业!中间人!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既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规定的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作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第二类是指作为独立经营人的法律地位。货代所处的法律地位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就有着巨大的差异。国际货运代理人25作为代理人办理业务,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办理业务,收取代理费,佣金。作为独立经营人,接受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收取运费,服务费。当国际货运代理人以委托人(客户)的名义开展业务时,处于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其只能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法律行为,其后果直接归属于委托人。(1)货代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各当事方法律关系如下图所示:委托货主国际货代第三人(被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代理人)(2)国际货运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此时货运代理有可能处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地位,即货运代理可能是代理人,也可能是契约合同当事人。要依具体情况来判定1、货主与货代订立的是委托合同。这时无论货代是否披露委托人是谁,均可以构成代理关系,其法律地位仍是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委托人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国际货代货主委托合同第三人签订合同以自己的名义2、托运人与货代订立的是运输合同。(无船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此时,货代是这两个“背对背”合同中的当事人,如果发生纠纷首先要确定争议存在于哪一个合同中,再确定货代的角色与责任。货主货运代理第三人运输合同A运输合同B(托运人)(托运人)(契约承运人)(实际承运人)以自己的名义国际货运代理业风险操作风险在实践中,货运代理企业往往疏于管理,马虎大意未能尽到合理的义务,因自身的过错而给托运人成损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选择承运人不当;选择集装箱不当;未能及时搜集、掌握相关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特殊货物未尽特殊义务;遗失单据;单据缮制错误。货主欺诈目前,很多货运代理人为了承揽生意,吸引货主,往往采取垫付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方式,而这一点恰恰被个别货主钻了空子。个别货主往往在前几票业务中积极付费,表现出具有良好信誉的假象,在获取货运代理人的信任后,在随后的某一大票业务中由货运代理人垫付巨额费用后,人去楼空,而他们自身往往可能就是收货人,在贸易方式中无形减少了运输的成本。货主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可能会虚报、假报进出口货物的品名以及数量,当货运代理人(包括报关行)代其报关后,经海关查验申报品名、数量与实际不符时,货运代理人可能首当其冲遭受海关的调查和处罚。在集装箱运输方式下,由于货物不便查验,货主可能会实际出运低价值的货物,而去申报高价值的货物,并与收货人串通,(或者收货人就是该货主或其关联企业)伪造出具假发票、假信用证、假合同,当货物到达目的地,通过各种手段骗取无单放货后,发货人凭正本提单向货运代理人索要高于出运货物实际价值的赔偿。随意出具保函目前,倒签、预借提单现象屡禁不止,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或无单放货的情况更是普遍,船公司为了规避自己的风险,一般在货主提出上述要求时要求货主出具保函,但经常由于货主远在异地或者货主的资信不能得到船公司的信任和认可,往往会要求货运代理人出具保函以保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或要求货运代理人在货主出具的保函上加盖公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货运代理人为向货主体现自己“优质”的服务质量,一般随意地按照船公司的要求出具了保函。货运代理人此时仅是货主的代理人,出具保函的行为是超越代理范围的自身行为,因此货运代理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也远远超越了其应当所承担责任的范围。法律适用问题货运代理人在作为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时,由于货物运输可能同时采取几种运输方式,货物运输的路段也会涉及几个国家,每一种运输方式所适用的法律不同,其规定的责任区间、责任限额、责任大小都不尽相同,而不同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又是不同的,这样就有可能导致法律适用问题给货运代理人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于各地的海关监管、免疫查验、出入境管理以及其他相关监管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而且货运代理企业又不能完全熟悉掌握,尤其是一些最新出台的法规,货运代理企业缺少信息追踪以及相关信息调研的部门,极有可能会触犯这些规定,从而招致处罚,轻则罚款,重则有可能被吊销当地的经营资格。职员个人行为风险企业的经营活动是通过其职员完成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职员都忠实可靠,他们的个人行为往往以公司职务行为为掩护,让货运代理企业无法辨别,误认其个人行为为公司行为,当个人攫取利益逃之夭夭后,又无从向其原单位索赔,从而导致经济损失。个别职员长期负责某单位某项具体工作,比如领提单、拿支票等等,货运代理企业往往会放松对其警惕性,有些人在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仍然冒名领取提单,或骗取支票,事后由于该职员没有原单位的书面明确授权,货运代理企业往往自食苦果。还有个别职员在某单位从事订舱工作,其在做公司正常业务的同时又承揽私人的业务,“公务”和“私务”交杂在一起,货运代理企业很难区分,往往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课后作业搜集资料了解世界和我国货运代理的发展史下节课内容提示2航运知识航线海洋运输航线(ShippingRoute)是指船舶根据不同水域、潮流、港湾、风向、水深等自然条件及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为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所选定的营运通路。目前世界上主要的海洋货物运输航线中,公认的有:北大西洋航线、北太平洋航线、苏伊士运河航线、巴拿马运河航线、南非航线、南美航线、南太平洋航线、加勒比海航线等。石油输出国组织,即OPEC——OrganizationofPetroleumExportingCountries,中文音译为欧佩克。成立于1960年9月14日,1962年11月6日欧佩克在联合国秘书处备案,成为正式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协调和统一成员国的石油政策,维护各自的和共同的利益。现有11个成员国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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