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案场工作纪律销售部人员除了应遵守公司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当严格执行案场纪律,这将成为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1、每日早上8:30之前,值日生必须完成所有清洁工作。2、销售现场一律禁止吃东西,私人物品各自收放,随时保持桌面清洁,吃东西均指定地点食用。3、销售现场禁止接待亲友来访,以免造成业务执行不便,认识性拜访或经理室批准除外。4、销售现场禁止下棋、打牌及看小说杂志。5、销售现场人员之仪表服装于上班前全部梳妆完毕,以顾全公司业务形象,禁止穿休闲装上班。6、案场禁止使用私人电话。(如遇急事,3分钟为限)公务电话应量长话短说,以维持线路畅通。7、禁止利用用职务之便,从事他人工作或与他人串通获得不法利益。8、严禁泄漏案场业务机密。9、现场业务员对主管应绝对尊敬、服从,一律不准批评上级主管,如有任何意见,应在事后向上级主管说明情况。10、现场人员及时,认真填写业务表单,并按时上交。11、一个月原则上允许一个人迟到三次,必须在十分钟之内,超过半小时者按事假半天处理。以上纪律如有违反者,罚款五元,监督人:经理、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