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十百千”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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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十百千”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内各单位并党组织:现将《上海铁路局“十百千”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上铁人函〔2010〕1197号上海铁路局中共上海铁路局委员会—2—上海铁路局“十百千”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为满足加快推进东部铁路率先实现现代化的需要,根据铁道部《关于实施铁路“十百千万”人才培育工程的意见》(铁人[2010]54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铁道部“十百千万”人才培育工程部署,按照人才强局战略的要求,以适应高速铁路建设和运营管理为重点,以边培育、边使用、边提高为主要方式,通过推选培育对象、制定培育计划、强化岗位培育、完善配套机制等措施,扎实推进人才培育工作,引领全局人才队伍建设。二、目标任务到2012年,重点在铁道运输、铁道机车、铁道供电、铁道工务、铁道信号、铁道通信、铁道车辆、铁道建筑、信息技术、经营管理等领域,培育“十百千”专业人才。——培养造就10名左右能够主持本领域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和重要工程项目实施,解决本领域关键技术难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成果在局内外处于权威位置的大师级技术专家。——培养造就100名左右在技术技能具体运用和再创新中发—3—挥领头作用,技术技能和经营管理在本系统处于领先水平的技术拔尖人才。其中涉及高速铁路、新技术装备的每个运输站段和路局业务处室至少要有1名。——培养造就1000名左右能够在工作现场解决技术技能和业务难题,在本单位内发挥技术业务和技能操作带头作用的现场技术骨干人才。其中涉及高速铁路和新技术装备的每个运输一线生产车间至少要有1名。三、工作机构(一)路局“十百千”人才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及其职责成立由路局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路局总工程师任副组长,路局工会、团委、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劳卫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财务处、职教处、总师室、投资中心、科研所、信息技术所和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铁道部和路局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全局“十百千”人才培育工程实施组织领导。2.审定“十百千”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3.研究“十百千”人才培育工程中的重要问题。4.审定“十百千”人才培育对象名单。(二)路局“十百千”人才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成立由路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劳卫处处长任主任,人—4—事处(党委组织部)、劳卫处分管副处长任副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路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十百千”人才培育工程日常具体工作。2.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督促完成各项任务。3.建立和管理培育对象人才库,实施动态管理。4.审核相关部门(单位)提报的各领域“十百千”人才培育(培训)计划。5.组织制定年度培育(培训)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检查指导各单位培育工作的推进情况,就相关重要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三)路局“十百千”人才培育工程各领域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其职责路局运输处为铁道运输领域的牵头部门,总师室、货运处、客运处配合。路局机务处为铁道机车和供电领域的牵头部门,总师室配合。路局工务处为铁道工务领域的牵头部门,总师室配合。路局电务处为铁道信号和通信领域的牵头部门,总师室配合。路局车辆处为铁道车辆领域的牵头部门,总师室配合。—5—路局建设处为铁道建筑领域的牵头部门,总师室、房生处、投资中心配合。路局信息技术所为信息技术领域的牵头部门,总师室配合。路局财务处为经营管理领域的牵头部门,劳卫处、计统处、企管处、审计处、收入处、社保处、物资处、投资中心配合。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本领域“十百千”人才培育对象推荐工作。2.负责本领域大师级技术专家培育对象的提名,以及对各单位提报的有关本领域的技术拔尖人才、现场技术骨干人才培育对象进行审核。3.制定并组织落实本领域“十百千”人才培育计划,提出培训建议。4.指导各单位做好本领域技术拔尖人才、现场技术骨干人才培育工作。5.组织落实本领域技术团队的建设、制定科研创新指导意见等工作,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有关培育对象年度考核、动态调整等工作。(四)路局机关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1.路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劳卫处负责建设和管理“十百千”人才库。2.路局总师室负责课题和科技项目支持、科技奖项推荐。3.路局业务处室和科研所负责科技论文的发表和交流。—6—4.路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职教处负责提供培训支持。5.路局党委宣传部、铁道报社负责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6.路局机关其他处室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有关工作,在项目、资金、实践等方面提供支持。(五)基层单位的职责1.贯彻落实路局“十百千”人才培育工程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单位年度推进计划。2.提出本单位技术拔尖人才和现场技术骨干人才培育对象建议人选。3.建立本单位技术拔尖人才和现场技术骨干人才培育对象人才库,抓好动态管理。4.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现场技术骨干人才培育(培训)计划。5.负责本单位技术拔尖人才和现场技术骨干人才培育对象的培养、使用,落实培育措施,促进岗位成才。四、重点工作(一)合理推选培育对象1.严格推选范围。培育对象的范围,主要按照相关专业技术、技术管理、生产技能岗位确定。——大师级技术专家培育对象的范围:(1)路局领导、副总师、总调度长;(2)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指挥部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7—(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铁路专业技术带头人,詹天佑铁道科技大奖或成就奖获得者,茅以升铁道工程师获得者。——技术拔尖人才培育对象的范围:(1)路局业务处室的专业技术负责人,以及技术成果突出的科室负责人;(2)运输站段、科研所、局内各多经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3)工程指挥部的专业技术负责人,以及技术成果突出的部门负责人;(4)路局学科带头人,铁路青年科技拔尖人才;(5)铁路主要行车工种中技能水平、工作业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及从事高速铁路、客运专线一线工作的技能人才。——现场技术骨干人才培育对象的范围:(1)运输站段、多元经营系统、工程指挥部中的路局中青年科技人才和首席工程师;(2)运输站段相关业务科室和生产车间的专业技术负责人;(3)局内各多经单位业务部门的专业技术负责人;(4)工程指挥部业务部门专业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项目的技术主管;(5)铁路主要行车工种中的高级技师和技师,及高速铁路、客运专线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2.坚持推选标准。培育对象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8—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在本系统或单位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对部分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推选条件可适当放宽。(1)大师级技术专家培育对象,一般应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技术拔尖人才培育对象,一般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掌握新技术、新设备的运用,有较强解决现场生产实际问题能力的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技能人才;在本领域技术技能水平高超或有绝招、绝技,工作业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3)现场技术骨干人才培育对象,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从事高速铁路、客运专线一线工作,在技术攻关、运输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的技能人才;聘任的技师、高级技师。3.明确推选数量。全局共推选大师级技术专家培育对象30名左右;技术拔尖人才培育对象400名左右,其中高技能人才占20%;现场技术骨干人才培育对象5000名左右,其中高技能人才占70%。4.规范推选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业绩、能力为导向,综合运用公开推选、组织认定和专家评审等方式,产生培育对象。对涉及高技能人才,也可通过组织职业技能—9—竞赛和开展首席技师评选等方式进行推选。(1)推荐。推荐工作由路局各领域牵头部门负责,根据分配名额,结合各专业系统的实际组织实施。其中,大师级技术专家培育对象由路局业务处室负责推荐;技术拔尖人才和现场技术骨干人才培育对象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推荐。所在单位可采用考试、考核、评审等多种形式,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估,提出建议人选并报路局各领域牵头部门。推荐材料包括:《路局“十百千”人才培育对象呈报表》和《路局“十百千”人才培育对象汇总名单》。(2)审核。路局各领域牵头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提出建议人选。(3)评审。路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培育对象建议人选的汇总和复核工作,并聘请有关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建议名单。(4)审定。建议名单提交路局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培育对象名单并予以公布。(二)精心组织人才培育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培育对象的专业、岗位及其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对培育对象提出具体的培养任务和培养目标,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与培育对象签定培养目标登记表。大师级技术专家的培育由路局负责;技术拔尖人才的培育由路局各领域牵头部门负责;现场技术骨干人才的培育由—10—路局各领域牵头部门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所在单位组织实施。1.实行分层分类培养。从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培育对象的实际出发,建立各具特色的分层分类培养机制。在培养目标和重点上,对大师级技术专家培育对象,要体现前瞻性,以高速铁路建设和运营管理理论为重点,强化本领域技术体系和关键技术的培训,全面提高技术统筹和领导能力。对技术拔尖人才培育对象,要体现先进性,以高速铁路和新技术装备为重点,强化本专业理论和新技术的培训,着力提高技术处理和指挥能力。对现场技术骨干人才培育对象,要体现实践性,综合运用联调联试、提前介入、厂家培训、现场锻炼等方式,着力提高独立处理现场技术问题的能力。在培养的方法和手段上,坚持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国内培养与出国培训、短期培训与职业教育等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培养体系。2.推进技术团队建设。由路局各领域牵头部门负责,按十大专业领域组建若干个技术团队,定期召开碰头会和现场总结会,阶段性介绍新技术、研究新情况,交流新经验,快速提升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按专业方向成立专项课题组并每年资助5个课题,由技术拔尖人才培育对象任组长,现场技术骨干人才培育对象参与,开展课题研究。3.开展全员全面全过程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发培训资源,创新培养方式,不断提高培育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能力。一是—11—坚持全员培训。培训对象的组成上,做到人员全涵盖。二是坚持全面培训。学习内容的设置上,做到内容全覆盖,既有技术前沿,也有基础业务;既有专业技术,也有政治理论。三是坚持全过程培训。特别在客运专线培训上,安排各个重要环节,包括提前介入、联调联试、运营等节点。4.搭建岗位锻炼平台。完善运输、机务、工务、电务、车辆等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选送现场技术骨干培育对象到基地进行为期3-6个月的实践锻炼,提高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一些具备领导潜质、德才兼备、缺乏现场经历的技术拔尖人才培育对象,有计划的选拔到与高速铁路相关的站段或大型工程项目担任领导职务;对一些缺乏路局层面管理经历的技术拔尖人才培育对象,交流到路局业务处室担任部门或科室负责人。通过上下交流,使其在工作实践中全面锻炼、稳步提升。组织开展“技术沙龙”、创新论坛等活动,定期围绕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广先进操作方法、展示绝招绝技等,实现相互启发、相互学习、成果共享,共同提高。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搭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平台,为高技能人才成长创造条件,拓宽成长空间。5.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路局各领域牵头部门要分别制定本领域科研创新指导意见,鼓励培育对象申报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支持培育对象领衔承担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对于培育对象申请路局项目的,予以优先立项,在科研经费上予以重点保证。按专业—12—组织年度优秀论文评选和论文发布会,为培育对象的学术交流提供平台,并积极推荐优秀科技论文到省部级杂志上发表。(三)完善配套管理机制1.完善培育培训机制。按照“实用、实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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