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质小商品海外直销项目供应商准入标准一、通则申请成为“中国小商品海外直销项目”供应商的所有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1.1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登记注册,合法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拥有独立法人地位;1.2申领有《税务登记证》,依法纳税,无逃、漏税记录;1.3非当地政府产业政策规划中列入淘汰产业的企业,若为地方政府鼓励、扶持的骨干企业,将优先获得准入。1.4供应商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管体系的认证。2、历史经营记录2.1企业成立迄今不少于3年,生产申请供应商品的历史不少于2年;2.2此前,没有任何因商业欺诈行为遭刑事或民事处罚的记录;2.3截至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因商品品质导致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财产毁坏的事件发生,更没有造成较大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2.4截至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因生产技术、生产安全等原因造成员工致死、重伤等事故发生。3、经营管理人员情况3.1拥有与所供商品相关的专业技术队伍,能使商品生产获得必要的技术保障;3.2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能保障商品生产在稳定、持续状态下进行;3.3拥有稳定、熟练的生产工人队伍。4、经营环境情况4.1企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4.2企业须拥有较为先进、运行稳定的生产设备;4.3企业有至少能维持现有生产规模所需的周转资金;4.4企业拥有固定的、合作关系良好、供应及时的原材料、配套件合作伙伴;4.5具有生产所供应商品的技术能力和主要工序的加工、检验装备,以及产品设计能力第1页共7页(或能得到稳定的技术支撑)。4.6企业有保障其生产的产品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的计划和应对措施。4.7企业须有保证稳定供货的能力和有良好的应急保证供应能力;4.8企业对所供商品的售后服务有规范完善的制度、对策,并有专门的部门、人员实施售后服务操作。5、证明文件5.1企业能提供所供商品在本行业内有稳定销售、合格使用的业绩证据;5.2企业须提供真实可信、科学合理的所供商品供货价与现行市场批发价的比较文件;5.3企业所供商品的用料、生产工艺、功能等资料;5.4企业若获得有关表彰、认证、称号等,或具有良好的市场评价、社会褒奖等,应出具书面文件;5.5对供应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过程对社会环境造成影响的,企业须出具环境检测报告,注明近期的检测情况,提供环保认证;5.6企业应出具书面保证文件,保证其所供应的商品不会引发任何知识产权纠纷。6、质量检测6.1企业须配合我公司提供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作出的对产品质量和性能的检测及许可认证,第三方检验检测由企业向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并自行负担相应的检验检测费用;6.2企业应根据中国、商品销售地国家海关规定的产品检验检疫标准,提供符合相关进出口要求的产品检验检疫证书;7、货款结算7.1企业的供货资格一旦得到我方认可,将与我方签订长期供应协议,所以,企业应仔细了解结算方法,并认同我方规定的结算方法;7.2在进出口环节中征收的关税等理应商品本身应该承担的税费,在最后货款结算中扣除;7.3我方将作为向供应商进行外汇核销的统一指定单位,实行季度结算方式。二、分行业的准入要求1、电器产品1.1认证要求第2页共7页1.1.1通过中国强制性CCC认证;1.1.2通过美国UL/CSA/ETL认证(非强制)通过美国FCC认证(9khz到3000Ghz的电子电器产品);自愿性“能源之星”标志(加州);1.1.3通过欧洲CE认证。1.2生产规模1.2.1小家电产品1.2.1.1拥有5000m2以上厂房;1.2.1.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1.2.1.3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1.2.1.4年生产规模达到人民币8000万元。1.2.2大家电产品1.2.2.1拥有10000m2以上厂房;1.2.2.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1.2.2.3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1.2.2.2年生产规模达到人民币15000万元。2、通讯数码2.1认证要求2.1.1获得中国通信产品入网许可证;通过中国强制性CCC认证(涉及电子化产品);2.1.2通过美国UL/ETL认证(非强制)通过美国FCC标志(9khz到3000Ghz的电子电器产品)通过FM认证(自愿性,非必须)符合MMPA磁性材料标准(自愿性,非必须)获得CEC标志(电源调适器、消费类音视频产品、电池充电系统)2.1.3通过欧洲CE认证2.2生产规模2.2.1拥有5000m2以上厂房;第3页共7页2.2.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2.2.3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2.2.4年生产规模达到人民币8000万元。3、家居用品3.1认证要求3.1.1获得中国环境认证标志;通过中国强制性CCC认证(涉及电子化产品);3.1.2通过美国UL/ETL认证(非强制);获得FCC标志(9khz到3000Ghz的电子电器产品);获得“能源之星”标志(灯具,自愿,非必须,适用加州);获得NSF标志(厨房产品,自愿,非必须);获得FDA注册(食品辅助物、容器等必须);3.1.3通过欧洲CE认证通过ROHS环保认证。3.2生产规模3.2.1拥有3000m2以上厂房;3.2.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3.2.3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3.2.4年生产规模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4、服装服饰产品4.1认证要求4.1.1符合中国OKO-100标准;4.1.2美国SA8000标准4.1.3通过欧洲CE认证。4.2生产规模4.2.1拥有3000m2以上厂房;4.2.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第4页共7页4.2.3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2.4年生产规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5、工艺礼品5.1认证要求5.1.1通过中国CCC强制认证(涉及电子化产品);5.1.2获得UL标志;获得FCC标志(9khz到3000Ghz的电子电器产品);通过自愿性ISA认证(仪表,非必须);获得自愿性CEC标志(电源调适器,电池充电系统,非必须);5.1.3通过欧洲CE认证。5.2生产规模5.2.1拥有2000m2以上厂房;5.2.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5.2.3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5.2.4年生产规模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6、文化办公用品6.1认证要求6.1.1获得中国环境认证标志6.1.2通过欧洲CE认证;通过ROHS环保认证。6.2生产规模6.2.1拥有2000m2以上厂房;6.2.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6.2.3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6.2.4年生产规模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7、箱包皮具第5页共7页7.1认证要求7.1.1获得UL标志(自愿)7.1.2SGS测试(自愿)7.1.2通过欧洲CE认证。7.2生产规模7.2.1拥有4000m2以上厂房;7.2.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7.2.3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7.2.4年生产规模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8、运动健康产品8.1认证要求8.1.1通过中国CCC强制认证(涉及电子化产品);8.1.2获得UL标志/NSF认证;获得FCC标志(9khz到3000Ghz的电子电器产品);获得CEC标志(电源调适器,消费类音视频产品,电池充电系统,非必须);8.1.3通过欧洲CE认证。8.2生产规模8.2.1拥有4000m2以上厂房;8.2.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8.2.3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8.2.4年生产规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9、洗护化妆产品9.1认证要求9.1.1获得中国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9.1.2FDA认证(医药,微波/激光类产品);9.1.3通过欧洲CE认证。9.2生产规模第6页共7页9.2.1拥有4000m2以上厂房;9.2.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9.2.3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9.2.4年生产规模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10、玩具10.1认证要求10.1.1通过中国CCC强制认证(涉及电子化产品);10.1.2获得UL标志、CPSC测试;获得FCC标志(9khz到3000Ghz的电子电器产品);符合MMPA磁性材料标准(自愿性,非必须);获得CEC标志(电源调适器,消费类音视频产品,电池充电系统,非必须);10.1.3通过欧洲CE认证。10.2生产规模10.2.1拥有3000m2以上厂房;10.2.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10.2.3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10.2.4年生产规模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