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文件苏园工〔2016〕20号园区工委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直属党(工)委:《苏州工业园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实施办法》已经工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2016年3月14日-2-苏州工业园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园区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工委《创新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九大”行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园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制定《苏州工业园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建设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党组织为目标,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努力把每个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为园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争当“建设新江苏”排头兵和谱写中国梦的园区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主要目标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配套落实,-3-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表率。3.工作成效显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谱写中国梦园区新篇章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4.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社会安定和谐的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三、工作责任(一)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1.加强组织领导(1)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形成由党(工)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抓总,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配备充实具体工作班子或人员,保证有足够的人力抓基层党建工作。(2)围绕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党(工)委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部署、推进、落实和总-4-结党建工作;围绕阶段性重点工作或基层组织建设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3)围绕组织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年确定1个重点课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总结推广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4)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各自分工,每人确定1至2个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不少于2次,到联系点参加1次组织生活,给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作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5)定期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例会,汇总分析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检查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工作交流,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提出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指导性意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2.实行目标管理(6)年初,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分类责任书,分解量化全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7)采取平时督促、随机抽查和年度考核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的督促指导,每半年党(工)委需作一次专题检查通报。(8)年底,高标准、高质量撰写形成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组织召开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议,街道、社工委及各功能区板块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点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存在不足,限期进行整改。-5-会上,对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测评。3.落实保障措施(9)严格管理和使用好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规范使用上级划拨的党建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二)完成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4.切实巩固专题教育活动成果(10)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深入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11)强化党建工作的规范化,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的战略部署和省、市委对建立法治型党组织的要求,各党(工)委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实施意见》。6.切实加强社区党建工作(12)大力加强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所有社区需建有党员服务中心(站),要求统一标识,管理规范。原则上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居民活动中心)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13)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培训。初步建立区级重点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街道等直属党(工)委重点培训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骨干、基层党组织重点培训普通党员的三级党员教育培训体系。-6-(14)强化大学生社工队伍建设,确保大学生社工队伍底数清、情况明,完成对大学生社工的轮训,认真做好大学生社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15)深化“机关党员进社区”、“社情民意联系日”和“三访三促”活动,认真做好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认岗等工作,积极搭建有效的活动平台。每个社区每年开展“机关党员统一服务日”活动不少于2次。(16)强化远程教育工作,所有社区都应当高标准建设远程教育站点。认真落实“固定学习日”制度,组织基层站点按照每月月初发布的“基层支部远教选学菜单”抓好日常学习。认真做好江苏先锋“智能TV”机顶盒试点推广工作,各基层站点安装率和使用率均达到100%。7.切实加强非公党建工作(17)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各具特色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拓展个性化、特色化的服务项目。(18)各街道、社工委、科教创新区、国际商务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等板块和功能区设立“两新”党委。每年召开“两新”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每半年度上报1次工作总结。(19)加大组建力度,完成一定数量的非公企业党组织新建工作,确保非公党组织的组建率动态保持在97%以上。(20)深入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做实做优区域党建工作站,重点配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发挥站点作用。-7-(21)切实加强非公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完成1次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轮训。外企党委、民营企业党委都要适时举办党务业务培训和相关讲座。(22)切实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落实专职党务工作者待遇保障机制。积极探索专职党务工作者发展机制。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严格考核程序、扩大群众参与面等要求,建立健全专职党务工作者考核制度。8.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23)创新学习教育形式。要采用集中学习、社区党员冬训等传统方式和利用现代网络新媒体自学相结合,在党员干部、党务干部和普通党员中开展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和培训。(24)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要求,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科学规范。按照园区指导建议名额及发展党员结构要求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并顺利完成全年发展党员任务。按时转正预备党员。建立培养规模适度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队伍。(25)按照发展对象和新党员培训标准化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好发展对象(或即将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参加标准化培训。(26)切实加强党员动态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动作。做好党员队伍普查工作,认真摸清党员底数,全面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分类管理游离态党员。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确保处-8-置程序100%规范。(27)规范流动党员管理,确保辖区流动党员底数清、情况明,规范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28)年底街道、社工委专项听取基层党组织的党员队伍情况汇报。(29)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苏组通〔2013〕55号)文件各项要求,加强“苏州市基层党建信息平台”维护,着力做到平台数据与党员队伍实际情况相一致,确保转入转出党员及时审核,新发展党员信息及时入库。(30)扎实开展党员关爱帮扶行动,认真做好党员关爱基金的募集、集中发放工作。认真摸底统计生活困难党员情况并做好七一、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31)确保12月底前完成全年党费收缴,并汇入园区工委党费账户。(32)党员队伍好,能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群众评价好。9.切实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33)按照“五个有”、“五个好”标准,加强党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党代表接待基层党员群众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党代表不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和党员群众每年不少于2次,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开展交流研讨,组织党代表进行学习研讨每年不少于2次。-9-(34)坚持落实党内民主各项制度,进一步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园工办字〔2015〕5号),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严规范做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10.切实强化典型培育和工作创新(35)扎实打造“八大党建品牌群”。在全区着力打造规模企业、商务楼宇、科研载体、专业中介、商业中心、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国企等“八大党建品牌群”,全力提升园区优质党建品牌聚集度,培养和树立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党建工作品牌。(36)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创新。每年初,直属党组织至少上报1个党建创新项目,并深入有序推进实施。11月底前,组织人事局将对当年申报的党建创新项目进行督查和验收。(37)切实加强工作总结,至少总结1项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工作经验,并形成高质量的文字材料。11.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38)严明党的纪律,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清单,健全责任考核制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39)弘扬新风正气,加强党员教育。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将新修订的《廉洁自-10-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科目,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守住底线。(40)加强执纪问责,维护群众利益。把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定政治立场,坚持目标方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认真受理和处置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及时查纠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切实做好其他工作(41)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各直属党组织年度上报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典型素材不少于10篇,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宣传信息报道不少于10篇。此外,各街道、社工委每季度还需至少上报1条远程教育工作动态信息。(42)加强基层党校建设。要实现街道(社工委)党校全覆盖,推进功能区党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国企和大型非公企业建立特色党校。(43)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着力减少或杜绝涉及基层党建工作或发展党员工作的信访及投诉。四、考核方法1.组织人事局负责工委直属党组织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11-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基层党组织的考核由各直属党(工)委负责。2.考核工作结合基层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统筹进行,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3.对园区实行绩效考核的单位,将考核总分折算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