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安全预防机制,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结合我园实际,经园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一、保教员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幼儿进行大型的春游、郊游等活动。二、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确需组织幼儿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义务帮扶等活动,在有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的前提下,在幼儿园园长批准,安全防范方案报幼儿园备案的情况下,上报教育局批准。三、在举行大型活动之前一月,由主办人向幼儿园提交详细的活动申请表,其中要说明活动举办的时间、场地、参加人数,及活动具体宗旨等安全制度措施。活动结束后,由主办者交书面活动总结交幼儿园存档(一式一份)。四、幼儿园组织的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由园长写出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一名园级领导主抓安全防范工作。五、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人要处理及时,并及时上报园主要领导,未及时上报或延误事故处理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