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蒲西中学关于严禁学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会议记录一、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严禁学校教师在晚自习、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二、严禁学校教师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四、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以提高学生语、数、外等学科考试成绩为内容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托管中心等有偿培训活动。我校要把禁止有偿家教作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测评考核内容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有偿家教监督制度、违规处罚制度,督促教师严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规范教学行为。各年级各学科教师要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我校将贯彻执行“令行禁止、有举报必查、查必处理、处理必严”的方针,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补课、办班等谋取私利的违规行为,同时将结合信访举报、督导评估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的力度,对发现学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学校被查到办班补课的,要追究教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