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城桥梁紧急事故应急预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北海市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城市桥梁紧急事故的发生,及时、高效、有序地应对和处理北海市各类城市桥梁紧急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2工作原则1.2.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桥梁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尽力消除事故隐患,完善事故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早处置。1.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应职责,有效、快速地处置城市桥梁紧急事故。1.2.3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与合作。依照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发生城市桥梁紧急事故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迅速响应,及早到达事故现场或指定位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同时全面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1.3编制依据1.3.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3.3住建部《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1.3.4《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应急能力的意见》。1.3.6《北海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规则》。1.3.7《北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4适用范围及事故分级1.4.1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范围内(不含合浦县、铁山港区、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由于自然因素、人为活动或意外事件可能会给社会秩序、城市生产生活和公共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城市桥梁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本预案所指城市桥梁:根据《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城市桥梁是指城市范围内连接或跨越城市道路的,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桥梁以及高架道路(交通、公路、水利、铁路等部门管理的桥梁除外)。1.4.2事故分级。-3-按照城市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市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3个级别。(1)一级事故。全市跨江、跨海、跨线大桥,桥长在200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以及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城市桥梁,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人员失踪30人以上的事故;超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住建部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城市桥梁重大事故。(2)二级事故。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各类城市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3)三级事故。①城市桥梁虽未坍塌,但BCI(桥梁完好状况评估标准)等级评为E级,桥面已出现结构失稳、梁柱歪斜,梁体出现较大裂缝,桥面已出现沉陷、孔洞等结构性病害,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长时间交通中断,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措施的事故;②道路立交桥等重要的城市桥梁,因超限车辆撞击等人为破坏或突发自然灾害等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2组织机构与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设立市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桥梁应急指挥部),其办事机构为市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4-下简称市桥梁应急办),市桥梁应急办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成员由市城管局及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市桥梁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工作组,由市桥梁应急办负责组织和联系。(1)市桥梁应急指挥部组成: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广电局、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北海供电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城投公司、市路港公司、市银投公司、市旅游集团公司。指挥部成员单位有特殊情况或发生更迭时需报请指挥部进行递补。(2)市桥梁应急办组成: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局局长。办公室副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海城区、银海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成员:海城区、银海区城管局局长,市城管局市政科科长、科室成员,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领导成员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2.2职责2.2.1.市桥梁应急指挥部。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决定、指令;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市的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具体负责启动和结-5-束应急救援预案,下达抢险、疏散、撤离、交通管制等重要指令,向市政府汇报和要求进一步支援等。负责组织城市桥梁安全事故预警的研判、分级和上报工作;发布城市桥梁紧急事故的预警和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各级城市桥梁事故处理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根据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2.2.2市桥梁应急办公室。(1)及时了解全市范围城市桥梁重大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组织专家工作组判定事故的等级,提出启动《北海市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报送市桥梁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2)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联络指挥部指挥长、成员和专家工作组,及时传达指挥长的指示;及时传达和执行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协调指挥、征集情况、及时报告、提出建议等。协调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组织专家工作组赶赴事故发生地,统一调配应急所需的人员、物质、车辆、机械设备等资源,对事故进行对口技术支持和支援,提出对策方案。(3)负责与上级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自治区的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做好相关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及时了解核实城市桥梁事故的最新信息。根据情况需要,向上级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应急结束后,组织专家工作组开展事故调查,提出善后处理意见。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的工作;-6-(4)负责《北海市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和宣传工作。2.2.3市桥梁专家工作组。市桥梁专家工作组为市桥梁应急指挥部的技术咨询机构。市桥梁专家工作组由城市桥梁的设计、施工、维护、控制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市桥梁专家工作组的职责主要是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由市内从事桥梁设计、检测、施工及研发的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对城市桥梁事故进行研判和等级评估,分析其发生的原因、过程及可能的后果。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城市桥梁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受指挥部的指派,对桥梁事故处置给予技术支持。应急结束后,受指挥部指派,参与事故的调查和总结。2.2.4市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当发生城市桥梁紧急事故时,市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必须带队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因特殊情况缺席的,由所在单位同志按职务高低递补。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1.市政府新闻办:正确把握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导向,及时指导、协调、督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2.海城区、银海区政府:负责做好对所管辖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和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指挥部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3.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救援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阻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7-哄抢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以及破坏事故应急救援设施的犯罪活动;必要时对市桥梁应急指挥部确定的事故应急救援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加强对交通要道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协助人员疏散;指挥消防部门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等。4.市财政局:负责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和监督使用。5.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指导相关机构对事故桥梁进行安全性、损坏程度等鉴定和评估,提出应急救援建议;负责建立城市桥梁应急技术专家库和应急救援专家工作组。6.市城管局:负责全市桥梁管理工作和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包括:协调城市桥梁事故时各部门的应急救援;及时了解掌握城市桥梁紧急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桥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贯彻国家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审批实施;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演练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负责事故后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工作;协助安监部门组织事故调查。7.市规划局:负责及时提供因桥梁事故影响或抢险涉及的构建筑物、地下管网等的技术资料。8.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为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救援协调组织好运送抢险、撤离人员和物资、设备所需的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及停(泊)码头、港口、车站等。-8-9.市卫生局:负责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工作,做好遇险获救人员的医治和康复工作,并及时向市桥梁应急指挥部提供救治等医疗卫生信息。10.市安监局:负责督促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前介入事故调查;事故后与城市桥梁主管部门一起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提交事故调查报告。11.市广电局:根据市桥梁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展城市桥梁紧急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和发布救援信息;做好应急救援新闻报道和声像资料汇编与保存工作。12.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市桥梁紧急事故时,根据报警和市桥梁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迅速投入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13.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相关天气象变化趋势及其对影响事故抢险救援的降水、风向风速等气象要素进行监测,提出事故抢险救援的气象建议。14.北海供电局:做好事故区域的公用电网设施的维护和电力调度工作,保障事故抢险救援的正常用电;对事故造成的电网设施设备的损毁,要及时维修,尽快恢复正常用电。15.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城投公司、市路港公司、市银投公司、市旅游集团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切合实际的抢险应急分预案;成立抢险队伍,健全抢险本单位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仪器检测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城市桥梁紧急事故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抢险救援工作。2.3应急联动机制-9-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桥梁应急办负责市内各相关部门的组合和协调,负责与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随着事态的发展,市桥梁应急指挥部在必要时可请求市政府协调驻北海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实施有效的救援。2.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示意图见附录9.1。3.事故报告3.1预警信息来源(1)日常桥梁检测和维护工作预警。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应责成各城市桥梁管护单位时刻做好应对桥梁紧急事故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应急机制的建立和资源准备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水平。积极落实以下几部分工作,提高城市桥梁检测技术水平。同时以下工作所反映的城市桥梁技术状态存在明显异常时,将直接作为启动本城市桥梁应急预案的信息来源。①经常性检查制度。按照建设部《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的规定,针对城市桥梁类别,城市桥梁的经常性检查分为三类:Ⅰ等养护桥梁的检查周期为1天;Ⅱ等养护桥梁的检查周期为3天;Ⅲ类养护桥梁的检查周期为7天。经常性检查报告的危及桥梁安全,或可能导致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交通堵塞的隐患须报市桥梁应急办。市桥梁应急办组织专家对隐患进行研判后,迅速向市桥梁应急指挥部报告,在必要的情况下启动桥梁应急预案。-10-②定期检测。根据建设部《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规定,桥梁管护单位对所管理的桥梁

1 / 2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