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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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述第一节城市设计的概念一、城市设计的含义“城市设计”英文叫“Urbandesign”,日文叫“都市设计”。其含义说法很多。(1)《中国大百科全书(城市规划、建筑、园林卷)》“城市设计”条目称:“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形环境所进行的设计。一般指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为近期开发地段的建设项目而进行的详细规划和具体设计。城市设计的任务是为人们各种活动创造出具有一定空间形式的物质环境,内容包括各种建筑、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必须综合体现社会、经济、城市功能、审美等各方面的要求,因此也称综合环境设计。”(2)《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城市设计的定义是:“城市设计是对城市环境形态所做的各种合理处理和艺术安排。......是指为达到人类的社会、经济、审美或技术等目标而在形体方面所做的构思,......它涉及城市环境可能采取的形体。就其对象而言,城市设计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1.工程项目的设计,是指在某一特定地段上的形体创造,有确定的委托业主,有具体的设计任务及预定的完成日期,城市设计对这种形体相关的主要方面完全可以做到有效的控制。例如公建住房、商业服务中心和公园等;2.系统设计,即考虑一系列在功能上有联系的项目的形体,......但它们并不构成一个完整的环境,如公路网、照明系统、标准化的路标系统等;3.城市或区域设计,这包括了多重业主,设计任务有时并不明确,如区域土地利用政策、新城建设、旧区更新、改造保护等设计。”(3)日本著名建筑师丹下健三对城市设计的解释是:“城市设计是对人类空间秩序的一种创造。”(4)英国城市设计家弗·吉伯特(F.Gibberd)在《市镇设计》(TownDesign)一书中指出:“城市是由街道、交通和公共工程等设施,以及劳动、居住、游憩和集会等活动系统所组成,把这些内容按功能和美学原则组织在一起就是城市设计的本质。”(5)芬兰著名建筑师沙里宁(E.Saarinen)在《论城市》一书中对城市设计含义归纳为:“城市设计是三维空间,而城市规划是二维空间,两者都是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生活环境”。(6)1990年5月,我国的“城市设计北京学术讨论会”提出城市设计的概念是:“城市设计是以人为中心的,从总体环境出发的规划设计工作。其目的在于改善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环境美观,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它是城市规划的延伸和具体化,是深化的环境设计”。自从人类开始自觉建设聚居地的时候,就已经有原始的设计意识,因此城市设计作为实践有着久远的历史。古今中外的城市建设史中不乏许多成功的城市设计杰作,留下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我们今天共同拥有的宝贵财富,例如古希腊时期的雅典卫城,普南城(希波丹姆模式)、文艺复兴时期的罗马对于彼得广场、拿破仑时期的法国巴黎改建规划等,以及我国唐代的长安城规划、宋代的“平江图”、明代的北京城规划等。城市建设已包含有城市设计的概念,从古就有,但作为一个专门的现代概念则是于1930年国际人事协会上提出的,会上研究主题是理论性和方法论在具体事物上的实施,提出了强调城市主体设计的概念。人事:人在城市中活动的关系城市设计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从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中分离出来,还是近四十年来的事情,1965年美国建筑师协会正式使用“城市设计(UrbanDesign)”这个词汇。“城市设计”作为独立的概念,先天就注定了它的逻辑内涵和外延的双重模糊性。我国学术界至今对于城市设计的设计定位、设计范畴、设计体制等都没有明确的定论。至80年代,城市设计概念仍有许多说法,具体分为:①全过程说──即城市设计是总规-详规-单体设计-小品设计的全过程设计;②分段说──城市设计是城市建设实施计划中的一个阶段,介于总规与详规之间;③向量说──城市设计是城市形体设计,是规划深化的过程;④同义说──城市设计即为城市规划,无质的区别;由上,城市设计是与城市规划及城市人事设计交融在一起的,是以提高城市生活环境质量为目标的综合性城市环境设计,是强调城市文化特征和个性的“概念”设计。具体包括“形”──城市实体环境和“神”──城市风格两方面的内容。城市设计是指人们为特定的城市建设目标所进行的对城市外部空间和形体环境的设计和组织。综上所述,城市设计的含义可归纳为:“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形环境所进行的三维空间的合理设计”。它既包含了物质空间的设计,也包含了人们社会生活以及精神文明方面的设计。对城市设计的理解可以包括以下4个方面:(1)城市设计是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之间的桥梁,它可以表述为:建筑设计—地段规划(SitePlanning)—城市设计—城市规划。(2)城市设计有自己独立的领域。(3)城市设计创造了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新的价值。这种关系不仅表现在空间上,还表现在时间上,即历史概念,不仅表现在静态上,还表现在动态上。(4)城市设计的重点在于掌握相互关系中的秩序观点。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共同之处是“两者都是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生活环境”。不同之处,一是城市规划是一个二维空间的综合安排,而城市设计是一个三维空间的环境设计;二是城市规划是各种专家(如经济学家、社会学家、规划学家、地理学家等)共同合作的结果,而城市设计主要由建筑师和城市设计专家承担。还有人认为,城市设计主要是解决详细规划要解决的问题。这是一种误解。不可否认,详细规划中有不少城市设计的内容,但总体规划阶段也同样有城市设计要解决的问题。另外详细规划是一个规划阶段,而城市设计则是另一个范畴,两者不能划等号。成功的城市设计,就是把现代生活的功能要求,技术条件和适当的空间形式完美结合,并体现一定的风格。二、城市设计的研究对象城市设计的研究对象是广泛的,大到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以及城市的整体空间构成,小到城市街头的一草一木都是城市设计的研究对象。因此对城市设计进行阶段划分以明确具体的研究城市设计研究对象是非常有必要的。为了研究与管理方便,我们把城市设计的研究对象用以下图表来表达:城市景观构成休闲活动观赏活动节庆活动古迹广场街道工程构筑物风景区因素建筑单体建筑群体山岳因素水体因素地形地势因素城市艺术小品城市环境设施娱乐活动交通活动商业活动自然因素景观人工因素景观人文活动景观构成要素特质景观构成要素街道绿化街道形式沿街建筑街道设施街道广告街道小品街道照明三、城市设计的内容城市设计既然是对人类空间秩序的一种创造,是空间环境的设计,那末首先要了解城市空间的内容和分类。城市设计的内容就是合理地处理好骨架空间,象征空间和目的空间,使之协调发展。而且不仅有质的要求,还要有量的概念。具体来讲城市设计内容包括如下:城市总体空间设计;城市中心和广场空间设计;城市干道和商业街空间设计;城市居住区空间设计;城市园林绿化空间设计;城市地下空间设计;旧城保护与更新空间设计;建筑小品和城市细部空间设计。上面所述都属空间设计,至于以上各类在工程方面的设计,则应由各方面的工程师配合进行。城市设计的研究内容一般包含三个部分:城市自然景观、城市人工景观和城市人文景观。城市自然景观是城市中所包含的自然山体、丘陵、农田、绿地、河流等要素为主的景观。城市人工景观是指城市中人工构筑的实体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空间环境。城市人文景观包含城市历史、文化民俗、城市活动等内容,对城市人文景观的研究不仅应包含这些人文活动,而且应包含这些人文活动所限定的空间场所景观。从城市范围来说:表现为全体性、轮廓性的东西──如城市建设风格统一、城市空间收放、城市设计主、次轮廓起伏等;从局部来说:可以具体到一个建筑单体的四周小环境设计──视线、质感、心理趋同等;一般可概括为几个方面:①空间组成要求明确空间定义──区域、街坊、单元--空间气氛、意义、用途用地的控制条件──性质、范围、高度、色彩--控规指标②空间组成特点对确定空间的功能、形态及象征意义虚实关系空间的环境质量──建筑、绿化、小品、道路、活动场所③空间的艺术布局空间主次关系动态景观和静态景观历史文化的体现第二节城市设计的基本任务一、确定设计层次分类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了与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有机结合,保证城市设计的可操作性,城市设计分三个层面进行:宏观城市设计层次、中观城市设计层次和微观城市设计层次。1、宏观城市设计:侧重对城市整体形体空间和环境的分析与研究,如城市形态、道路格局、城市轮廓线、广场布局、公共绿地系统以及重要的标志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布局等。2、中观城市设计:直接与规划管理紧密结合的阶段,中观层次的城市设计标准和指引可直接指导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是城市设计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依据宏观层次的城市设计的原则,确定需要政府进行城市设计控制的不同类型的城市设计分区的具体范围,并从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建筑设计和交通组织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城市设计的政策和标准。3、微观城市设计:针对城市近期需要建设或改善的城市设计小区,进行具体的形体、空间与环境的设计。二、调查研究1、现状调查研究:区位关系、现有基础、主要特征2、社会调查研究:地方习俗、传统生活形态3、设计条件研究:交通条件、城市定位、用地形状、周边环境景点三、城市设计的主要任务城市设计是一个完善的体系,从整体空间环境入手,以整体的全面的分析研究为依据,确定城市设计的工作内容。城市设计的任务是:(1)为人们创造一个舒适、方便、高效、卫生、优美的物质空间环境和精神文明环境。(2)城市设计要为城市社区建设一种有机的秩序,包括物质秩序和社会秩序。(3)城市设计是一项综合规划设计工作,要求综合各专业的需要,做到合理安排。(4)城市设计要立足于现实,并具有丰富的想象力。(5)城市设计目标是空间形式上的统一、完美;综合效益上的最佳、优化效果;社会生活上的有机协调。具体到规划师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按照空间构图原理,将具有一定高度和体量的建筑,有机分布,产生有序的空间并从寻求视觉上的和谐。2、运用重复对称和规整的原则,结合各主题广场的布置,强调街景,增强视觉的驻留,突出空间的特征和印象。3、结合广场、街道、水体等因素构成整体空间中细致的自然景观和特色空间,分别产生不同的地域空间和文化特性。4、以城市中心广场为结点,利用预留的绿化广场用地营造集绿化、游憩、广场、雕塑为一体的文化广场,并综合考虑尺度、形状、质感等因素,突出标志性的视觉中心作用。5、结合生活性道路设置步行商业街和商业广场,集景观、购物、休闲、地下停车场于一体;疏缓商业街区的拥挤,调节人们的情绪和心理,真正将商业、购物环境的品质从实质上得以提高,以增强该商业街区的吸引力和其土地价值,使之成为城市功能的重点地段。6、利用滨江风景带形成的开敞空间走廊。组织有序的衔景立面,使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有机结合,形成与河滨绿化空间相呼应的特色空间,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居住休憩环境。四、设计成果表达1、过程(政策)取向:城市级设计,通过城市设计制定能在较长时间内起作用的政策法令、导则及设计评审制度。2、工程取向:地段级设计,通过城市设计制定地段的环境建设目标,包括建筑物、空间、视线、质量、景观、人的活动等。一般规模越大,涉及因素越多,越趋向于过程设计取向,反之则趋向于工程取向。城市设计成果主要包括政策法令、设计规划、设计导则等。政策法令:包括设计实施、维护管理、投资条例及行动框架,体现城市设计的目标、构思、空间结构、原则、条例等的总体描述。特点:灵活、设计者参与政策制定过程。设计规划:设计方案的三维描述,图示性总平面、设计概念、设计意想、具象模型等,以人为中心,以三度空间结构描述城市景观。设计导则(准则):以公共利益为设计目标,保证开发实施的环境品质和空间整体性,即对城市特定的地段、设计要素(建筑、天际线、街道、广场等)或全城的城市建设提出基于整体的设计要求。第三节城市设计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一、城市设计指导思想的历史演变设计是人的主观世界的一种活动,它作用于客观世界,并使之按人的主观意志而变化。设计受一定思想的支配。城市设计是人作用于城市空间的活动,反映了一定社会形态下政治、经济、文化、哲学(宗教)、道德等城市特征。这种指导思想支配着一切的技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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