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城市设计发展简史作为人类改造物质环境的手段,城市设计在历史上是伴随城市建设逐步发展的。第一节古代的城市设计19世纪以前,西方城市规划基本上是建筑的一个分支,被称为城市规划或城市设计(CIVICDESIGN),在城市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特点。1、古希腊时期,人本主义贯穿于城市设计中,城市和建筑追求与自然环境的协调,设计中力求体现人的尺度,以视觉感受的和谐为构图的基础,以视觉联系为群体设计的手段。公元前5世纪,“城市规划之父”希波丹姆斯(HippodamusofMiletus)最早阐述了“网格式”街道,并在规模的城市建设实践中予以实现。当代美国著名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家艾德蒙.培根(EdmundN.Bacon),在《城市设计》一书中把这一时期城市设计方法总结为:“以空间、轴线、建筑实体、连锁空间、建立张拉力及延伸等连接发展模式”2、古罗马时期,为突出体现政治、军事力量,城市设计强调街道布局,引进了主要和次要干道的概念,公共建筑被作为街道的附属因素。城市广场采用轴线对称、多层纵深布局,发展了纪念性的设计观念。维特鲁威(MareusVitruviusPollio)于公元1世纪末写的《建筑十书》中对古罗马城市设计建设思想,对城市选址、形态、布局等均有系统的论述。3、中世纪时期,自然经济的农业占统治地位,城市规模小,空间封闭,尺度宜人。产生了“基于理性原则的城市设计”。19世纪末奥地利建筑师——被誉为现代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第一人的卡米罗.希特(CamilloSitte)考察了大量中世纪欧洲城市的广场和街道,在他的《城市建设艺术》(TheArtofBuildingCities)一书中总结归纳了适应当时城市建设的艺术原则4、古代中国的城市设计据历史文献和考古发掘可以看出,奴隶社会夏代(公元前17世纪)和商代(公元前14世纪)的城市是经过规划营建的。西周大肆推行宗法分封,受封的诸侯相继营建以城为中心的城邦国家,故“城”即称之为“国”,建城即为“营国”,都遵循统一的规划制度,城的基本结构按《周礼.考工记》所载。王宫布置在全城中心,以贯穿“三朝”等主要宫室的南北中轴线为全城规划的控制轴线,宫室和左祖右社统一构成宫廷区,作为规划结构的主体,城北则为市场区——规模为全城的九分之一。王室和卿、大夫府第靠近王宫,一般居民闾里分布在外围。道路以南北、东西各三条大道为主,配以与之平行的南北和东西次干道,以及顺城路环涂,形成九经九纬加环涂的经纬涂制道路网。同时在建筑形制上,包括颜色在内都有规定,如天子用丹色、诸侯用黑色等。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生产力的逐渐提高,手工业和商业发展,城市人口增加,规模逐渐扩展,“市”的范围及所占比例也逐渐增大。依附于宫的“市”逐渐成为经济中心,作为奴隶制社会政治城堡的“城”,演进为封建制社会兼有政治和经济中心双重功能的“城市”。形式大多仍循周礼以宫为中心的格局。在诸子关于城市规划设计的理论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法家前期代表人物提出的有关土地使用与人口密度的关系。据《商君书》载:“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蔽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处什四,以此食作夫五万。”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就当时生产力水平提出的关于生态平衡的论述。秦统一中国以来,在封建制社会漫长的岁月秦中,或分或合,总的趋势是生产力水平逐渐提高,经济持续发展。京城虽累经变迁,但直至明清,主要仍承《周礼.考工记》传统。结合所在地形各有特色,如华北平原的北京、虎踞龙盘的南京(健康,建业)、水道遍布的苏州(平江)、西湖侧畔的杭州(临安)等。地方行政治所演变成州郡县城,还有不少工商业城市、河海港口城市等,如徽州屯溪处于三江交汇处,成为商业发达的港口城市;都经过规划设计。甚至有些村落也有良好的规划设计。如黄山市(原徽州)的宏村,西边沿河,由上游水闸引水入村,沿街巷都有引水明沟通往家家户户,经下游水闸将雨水和污水再排入河中;村前有商店、戏台等环绕的广场,村中心祠堂前月沼不仅可调节环境小气候,而且在主要公共建筑——祠堂前构成开阔的空间;村南还有南湖,一个更大的池塘,不但可利用生活污水养鱼浇田,而且还可以积蓄雨水,以防旱涝灾害。第二节文艺复兴以后的城市设计14至15世纪,始于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时期,城市生长出现了新的规模。阿尔伯蒂(LeoneBattistaAlberti)的《论建筑》一书是文艺复兴时期建筑成就的总结。他继承了维特鲁威的思想理论,提出理想城市(IdealCity)设计模式,以便利、美观为城市设计主要原则。文艺复兴时期的广场建筑群的规划设计已取得了杰出的成就,米开朗基罗(BuonarrotiMichelangelo)设计的罗马市政广场,以及威尼斯圣马可广场等是杰出的代表。17世纪后,巴洛克时期强调对称轴线、主从关系,城市改建强调运动感和景深,封丹纳(DomenicoFontana)对罗马的改建、绝对君权时期的巴黎城市改建、凡尔赛的建设、伦敦的改建等是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18、19世纪,工业革命给西方城市带来了城市经济结构的巨大变革,城市结构与城市形态发生了根本变化。城市化的过程产生了严重的城市问题,如工业污染危害城市环境、城市设计缺乏整体观念等等。早在1889年,卡米罗.希特就已提出城市建设中的错误倾向急需改进。希特批语指出:城市如此的缺乏艺术性(artisticmerit),使我们深感不安,每一次当街区规划在技术讨论中产生时,总是把这个问题看成在本质上是机械的,这一点令人困惑不解。面对工业化带来的城市问题,传统的城市设计方法难以解决根本问题20世纪20年代末应运更而的新建筑运动,以工业化为背景冲破了传统的设计观念。以勒.柯布西埃(LeCorbusier)为代表的现代主义者主张通过功能秩序为解决复杂的现代城市问题,考虑社会的进步和大多数人的基本生理、生活需求。中国清末政治衰败,鸦片战争以来,饱受列强侵略掠夺。沿海沿江大部分工商业大中城市,都有帝国主义强占的租界,如天津、上海、广州、九江、汉口等;或是被帝国主义划分势力范围,建立侵略基地所独占,如青岛、哈尔滨、旅顺等。无论受帝国主义控制占领的城市或租界,规划设计和建筑风格都体现其侵略意图,带有明显的殖民地色彩。市中心与旧区、租界与华区、相隔咫尺,天壤之别。租界与租界之间也互不联系。城市格局与建筑风貌显得有些杂乱。辛亥革命后,军阀割据,战火连绵。城市建设方面少有建树,规划设计更是乏善可陈。国民党政府定都南京后,曾制定“首都计划”,并在鼓动楼附近傅厚岗一带,拟定了行政中心规划设计方案,选较高地势,突出显示建筑群的雄伟。与此同时,进行了上海市新市区及中心区的规划设计。后来因日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除少数建筑外,都没有实现。第三节现代城市设计一、现代城市设计产生的背景1、工业革命对城市空间环境和物质形态产生的影响古城墙失去防御作用,新型交通和通讯缩小了城市的时空尺度,城市社会开放,人口急剧增长,特色消失,环境质量下降,由此必须通过总体的规划设计控制城市的发展和环境,认为城市发展中只要有一套良好的总体物质环境设计理论和方案,其他的经济、社会甚至文化问题就可避免。但模式静态,不能满足动态变化的城市发展需要,是在政治和经济的干预下完成的。2、现代城市设计的产生二战后,发达国家经济长足发展,但重视建设规模和速度,忽视环境品质和文化内涵,城市环境无法改善,城市中心衰退和“空心化”,历史文化遗产破坏,为此提出尊重人的精神要求,追求典雅生活风貌,保护历史建筑,成为区别传统城市设计的主要特征。二、现代城市设计的发展1933年《雅典宪章》分析了现代工业城市的弊病,提出了为人们建立健康的、有人情味的、优美的城市环境。传统城市设计思想向重视经济、社会、立法的现代城市规划思想过渡。但是,现代建筑与“国际风格”在追求城市功能效率的同时,忽视了城市历史文化传统,城市中出现了大面积的毫无特色的消极空间,城市建设缺少对人的关怀。同时出现城市中心区的衰落1943年伊利尔.沙里宁(ElielSaarinen)发表了《城市:它的发展、衰败和未来》(THECITY:ITSGROWTHITSDECAYITSFUTURE)一书。他从建筑的角度看待城市环境,总结了中世纪城市设计的经验,倡议用建筑的方式恢复城镇建筑秩序,提出了“形式”表现,“相互协调和空间有机秩序”的城市设计原则。这个城市设计理论与他的“有机疏散”的规划理论紧密联系。这一时期的城市实践活动出现郊区化倾向,新城建设以疏散旧城的功能和人口为主,却引起旧城的衰败。然而他未能提出现代城市设计的方法与措施。60年代起,发达国家,首先是美国再次提出了城市设计问题,但已远远超出过去的三度空间形体设计,而是从更多的角度探索解决城市环境问题的途径美国学者凯文.林奇(KevinLynch)对城市进行周密的研究分析后,对城市中构成视觉印象的要点如开端空间、绿化配置、道路中的动感、视觉对比等作了精辟的论述。对于城市环境的意向构成进行了具有开创性的工作。从城市总体出发探讨城市空间的“秩序”。他提出的“城市意向”一反过去的貌似客观的学院派构图法则,引入市民的心理因素,开创了现代城市空间研究的先河。林奇发现,对于城市意向的认知模式往往具有类似的构成要素,可以概括为路径(paths)、边界(edges)、区域(districts)、节点(nodes)和地标(landmarks)等五个要素,于是就构成了共同的城市意向。林奇在《基地规划》(SitePlanning)一书中提出的一套涉及社会、文化、心理、自然和物质形体等文脉要素的基地分析方法,对现代城市设计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其研究因忽视了不同社会群体对于城市意向的认知差异性而受到质疑。简·雅各布斯(JaneJacobs)的《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TheDeathandLifeofGreatAmericanCities)提出了城市设计的选择性原则,她在书中指出:“城市设计原则应是一种图示说明的策略和对生活的澄清,要帮助人们解释城市的含义和使用的规划秩序”。艾德蒙·培根(EdmondBacon)在《城市设计》中深入探讨了城市设计的主旨、范围及其运用。英国的高登.库伦(GordonCullon)在《简明的村镇景观》(TheConciseTownscape)中对乡村市镇进行了周密的考察与分析。60至70年代不少欧洲名建筑师提出了类型学思想。意大利新理性主义建筑师阿尔多·罗西(AldoRossy)1969年在《城市的建设》一书中认为人类的城市与建筑之间的关系是基于类型学上的,他采用类型学方法设计建筑。罗西提出的城市空间的“加法法则”亦超越了古典城市空间的“对称法则”和现代城市空间的“均衡法则”。罗伯·克里尔(RobKrier)曾系统地研究了欧洲城市和建筑的构成要素及其组成原则,写出了《城市空间》(UrbanSpace)和《建筑构成》(ArchitecturalComposition)两书,试图探索城市和建筑中的类型学构成原则。并以大量的实例,分析研究了构成城市景观的两大要素:广场(square)和街道(street)1970年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RoyalInstituteofBritishArchitects)在一份报告中对城市设计下了一个定义:城市设计是城市和区域规划过程中不可分隔的部分。它主要的和基本上是三度空间设计,但也必须对非视觉环境——如噪场、气味及危险感与安全感等——进行处理。这些将主要地构成一个地区的特性。亦即实体和人们活动的安排将决定这一环境的主要特征。城市(或地区)的空间及各元素间关系与室内空间不同,基本上是外部的。城市设计关注现有城市形式新发展的关系,关注其社会的、政治的和经济的要求,以及现有资源。它也同样关注城市发展不同形式的关系70年代以来,后现代主义思潮致力于探索解决城市的意义问题,对城市环境和城市设计做出了很大贡献。多伦多大学的雷夫(E.Relph)在《城市景观》一书中认为:“在规划领域,城市设计的出现与发展是后现代造成的”。贝纳德(J.Barnelt)的《城市设计导论》一书是较早的系统论述城市设计的论著。在书中贝纳德认为“60年代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