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陈堡中心小学校车安全奖惩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校车安全奖惩制度。一、跟车老师奖惩制度。(本制度采用十分制,与教师的绩效考核挂钩。)1.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未完成者扣一分。2.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未完成者扣一分。3.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学校,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未完成者扣一分。4.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未完成者扣一分。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未完成者扣一分。6.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未完成者扣一分。7.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未完成者扣一分。8.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未完成者扣一分。9.校车站点及乘车学生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未完成者扣一分。10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未完成者扣一分。二、校车司机责任制。(本制度采用十分制,与司机的考核聘用挂钩。)1.驾驶校园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由有合法驾驶手续,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不合格人员不予采用。2.驾驶员在接送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未完成者扣一分。3.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时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上下幼儿一律停靠在安全、宽阔的地点。未完成者扣五分。4.严禁酒后驾车,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5.不能超速行驶。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6.由于驾驶技术不过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责任自负,不能请人代驾。发现一次扣五分。7.学生从上车到下车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机负责,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未完成者一次扣三分。8.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特别注意行驶安全。未执行者,发现一次扣五分。29.开车时不接不打私人电话10.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对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机承担所有责任。三、班主任老师奖惩制度。((本制度采用十分制,与教师的绩效考核挂钩。)1班主任督促最后一节课的老师,.按时放学,带领学生上车。未执行者发现一次扣二分。2.对乘车同学进行安全教育。未执行者检查到一次扣二分。3.教育乘车学生,不吃零食,发现一次扣发班主任一分。4.班主任经常和乘车同学的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未完成者扣发五分。5.教育乘车学生在指定地点候车,未完成任务者扣二分。6.教育学生乘车时注意安全,手头不要伸出窗外。未完成任务者扣二分。7.发生事故按要求及时报告,不迟报、漏报、瞒报,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发生安全事件未及时报告的每次扣一分,漏报瞒报每起扣三分。8.学生接送车管理规范,学生上下学及上下9.车秩序良好,出现记录不全等管理不规范现象每起扣三分,秩序混乱扣一分。10.班主任需要及时和乘车老师,驾乘人员沟通。未完成任务者扣一分。兴化市陈堡中心小学二0一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