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前期及场地设计(知识题)一.规划要求:(与周边联系,红线控制,高度控制,竖向设计)1.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路相连接,3000平方米的基地内建筑面积对应不同的基地道路。2.基地高程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应与相邻基地协调,做到互不影响。基地最低高程宜高于城市道路最低高程。3.基地左右可贴临建筑,但须满足防火规范要求,基地内建筑物和构筑物均不得影响本基地和相邻基地的日照和采光标准,除城市规划确定为永久性空地外,紧临用地红线的建筑物不得向相临基地方向开设门,洞口,外开平开窗,阳台,挑檐,空调室外机,废气排除口,及排泄雨水。4.基地机动车出入位置:①大中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交叉点应》70米。②5米15米20米相对应的各种情况。③当基地道路坡度》8%是应设缓坡与城市道路连接。④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和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5.大型,特大型文化,娱乐,商业,体育,交通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符合的规定:①基地至少有一面直接连接城市道路,且道路应该有足够的宽度。②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不得小于基地周长的1/6.③基地至少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入口,用基地道路连通也行。④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不得和城市快速路直接相连。也不得直对城市主干道的交叉口。⑤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⑥停车和绿化部得影响集散空地的使用,并不宜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建筑突出物:1.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的建筑物及构筑物:①地下(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②地上(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③(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2.经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人行道上空。。2.5米以上允许突出的建筑构件有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但突出深度应《0.5米。活动遮阳《3米,且《人行道宽度-1米。雨棚,挑檐在3米以上可以挑出,但应《2米,5米以上挑出应《3米。2..无人行道的道路上空,4米以上才可以挑出窗罩,空调机,且挑出深度《0.5米。3..属于公益上有需要而不影响交通及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公共电话亭、公共交通候车亭、治安岗等公共设施及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可突人道路红线建造。4.楼、过街楼和沿道路红线的悬挑建筑建造不应影响交通及消防的安全;在有顶盖的公共空间下不应设置直接排气的空调机、排气扇等设施或排出有害气体的通风系统。建筑高度控制:1.建筑高度控制的范围:①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②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③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2.建筑高度的计算:①建筑室外地面至建筑物,构筑物最高点。②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平屋顶的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至坡屋顶的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其中不计入建筑高度的有: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空调冷却塔等设备。二.场地设计1.建筑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建筑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②应满足日照要求;③人流,车流,物流分流。隔噪,防污染。2.建筑日照标准:①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②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③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3h的日照标准;④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a.日照标准——根据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区、城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间范围内,以底层窗台面为计算起点的建筑外窗获得的日照时间。b学校:学校应有明朗开阔的环境,教学用房及学生宿舍的阳光和自然通风是必须保证的;本条文采用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的日照标准即3h,以保证学生学习、生活场所良好的卫生条件。c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h的标准;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h的标准。d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当有4个及4个以上居住空间时,至少有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e疗养院疗养用房主要朝向间距除应符合当地日照间距外,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2米。3.建筑基地内道路:①基地内应设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其连接处的车行路面应设限速设施,道路应能通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②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③建筑基地内道路宽度要求:a单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路不应小于7m;b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0m;④道路与建筑物的间距:a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应》5米;b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建筑物面向道路a.有出入口:不能向居住区级道路开出入口;距小区路和组团路分别应有5米和2.5米;b.无出入口:距居住区级道路高层应5米,多层应3米,距小区路,高多层一律3米,距组团路,多高层一律2米。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距居住区级道路,高层4米,多层2米,距小区路,高多层一律2米,距组团路,多高层一律1.5米。围墙面向道路一律1.5米。注意: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4.建筑基地内的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设置:①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路口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7.50m;②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垂直时,出人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小于7.50m安全距离;③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平行时,应经不小于7.50m长的缓冲车道汇入基地道路。5.建筑基地地面和道路坡度设置:①基地地面坡度不宜小于0.2%,地面坡度大于8%时应做成台地。②基地机动车道的纵坡应大于0.2%,亦不应大于8%,其坡长不应大于200米,个别路段不大于11%,坡长部大于80米。多雪地区不大于5%,坡长部大于600米,横坡应为1%-2%。三.各类型建筑场地设计1.办公建筑:①当办公建筑与其他建筑共建在同一基地内或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满足办公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环境求分区明确,宜设置单独出入口。②总平面应合理布置设备用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的出入口。锅炉房、厨房后勤房的燃料、货物及垃圾等物品的运输应设有单独通道和出入口。③基地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库)。2.博物馆建筑:①大、中型馆应独立建造。小型馆若与其它建筑合建,必须满足环境和使用功能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②馆区内宜合理布置观众活动、休息场地;③馆区内不应建造职工生活用房。若职工生活用房毗邻馆区建筑布置,必须加以分隔,并各设直通外部道路的出入口;④馆区内应功能分区明确,室外场地和道路布置应便于观众活动、集散和藏品装卸运送;⑤陈列室和藏品库房若临近车流量集中的城市主要干道布置,沿街一侧的外墙不宜开窗;必须设窗时,应采取防噪声、防污染等措施;⑥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规定外,新建博物馆建筑的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⑦应根据建筑规模或日平均观众流量,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3.档案馆建筑:①馆址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应设在有污染腐蚀性气体源的下风向;②馆址应选择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空气流通和环境安静的地段;③馆址应建在交通方便、便于利用,且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的地区。高压输电线不得架空穿过馆区。④馆区内建筑及道路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4.电影院建筑:①宜选择交通方便的中心区和居住区,并远离工业污染源和噪声源;②至少应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与基地临接的城市道路的宽度不宜小于电影院安全出口宽度总和,且与小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8m,与中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12m,与大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20m,与特大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25m;③基地沿城市道路方向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和疏散人数确定,并不应小于基地周长的1/6;④基地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口;⑤基地和电影院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应直对城镇主要干道的交叉口;⑥影院主要出入口前应设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或广场,其面积指标不应小于0.2m2/座,且大型及特大型电影院的集散空地的深度不应小于10m;特大型电影院的集散空地宜分散设置。5.剧场建筑:①剧场基地应至少有一面临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临接的城市道路可通行宽度不应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800座及以下,不应小于8m;2801~1200座,不应小于12m;31201座以上,不应小于15m。②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0.20m2/座留出集散空地;③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宽度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并应设有与其疏散容量相适应的疏散通路或空地。剧场建筑后面及侧面临接道路可视为疏散通路,但其宽度不得小于3.50m。④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及回车场地,并应设置照明。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3.50m,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00m。⑤演员宿舍、餐厅、厨房等附建于剧场主体建筑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并有单独的疏散通道及出入口。⑥总平面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6.老年人建筑:①老年人建筑基地环境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②年人居住建筑宜设于居住区,与社区医疗急救、体育健身、文化娱乐、供应服务、管理设施组成健全的生活保障网络系统。③为老年人服务的公共建筑,如老年文化休闲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年疗养院、干休所、老年医疗急救康复中心等,宜选择临近居住区,交通进出方便,安静,卫生、无污染的周边环境。④老年人建筑基地应阳光充足,通风良好,视野开阔,与庭院结合绿化、造园,宜组合成若干个户外活动中心,备设坐椅和活动设施。7.老年人居住建筑:①中小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选址宜与居住区配套设置,位于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临近医疗设施的地段。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可独立建设并配套相应设施。②基地应选在地质稳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日照充足、远离噪声和污染源的地段,基地内不宜有过大、过于复杂的高差。③基地内建筑密度,市区不宜大于30%,郊区不宜大于20%。④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用地规模应具有远期发展余地,基地容积率宜控制在0.5以下。⑤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规划结构应完整,功能分区明确,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出入口、道路和各类室外场地的布置,应符合老年人活动特点。有条件时,宜临近儿童或青少年活动场所。⑥老年人居住用房应布置在采光通风好的地段,应保证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①道路系统应简洁通畅,具有明确的方向感和可识别性,避免人车混行。道路应设明显的交通标志及夜间照明设施,在台阶处宜设置双向照明并设扶手。②道路设计应保证救护车能就近停靠在住栋的出入口。③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应做成无障碍通道系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