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TKJ〔2015〕09号天使创客科技孵化器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一、机构设置二、部门职责总经理职责:负责孵化器集中办公区全面工作、外部协调及各上级主管部门公关。天使创客(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2(一)发展战略部:1、研究孵化平台的构建方案,策划孵化环境改造、建设与实施;2、为孵化器的发展启动战略策略,成为孵化器的“智囊”;3、研究天使创客(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的战略取向,制订相应的策略方案;4、整合高校资源优势,力促双方共享人才、科技、实验设备等资源优势;5、研究企业发展模式,指导和培训进驻企业进行现代化管理,做好企业数据统计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等;6、策划入孵企业与国内其它优秀企业交流与合作方案;7、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在孵化器的实施,并做好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8、负责孵化器自身项目申报;9、负责项目服务业务,为企业编制“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文字性材料,协助孵化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区等各级部门科技计划项目;协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软件企业及产品认定;10、收集各类科技、经济信息和市场情报,推荐投资合3作项目,文件翻译;11、具体实施公司关于企业之间交流、合作的战略方案;12、具体实施“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单位”、“企业与政府科技部门”之间有关项目合作等工作;13、负责入孵企业毕业认定。(二)企业发展部1、企业开发、项目洽谈、招商引资相关资料搜集;2、负责技术转移中心的对外宣传,吸引更多产品、技术项目注入技术转移中心;3、多渠道地宣传、推广技术、项目、产品;4、寻求技术、项目、产品的对口合作,推进其产业化步伐;对一些需要帮助开拓市场的企业,可协助其进行有偿市场推广工作,也可为其产品代理;5、收集、整理本省的产品、技术、项目向国内外转移;6、协调合作企业,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发展创新;7、租赁/购买合同的签订;8、负责孵化企业、孵化项目的引进和初审工作。(三)投资管理部1、孵化器孵化资金的申请受理;42、负责专项孵化资金的管理、使用等行为;3、负责资金投资业务,包括投资业务、融资业务、担保业务及其它涉及资金的所有业务;4、对项目筛选、评估及作出投资建议和相应的投资方案;5、在对目标企业投资后,进行跟踪管理;6、配合其它部门的相关工作开展。(四)财务管理部1、成本核算与管理、编制财务报表、编制资本预算、财务分析和规划、对目标企业的财务作审计(可聘请独立会计事务所),参与孵化器的评估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资产管理决策;2、对孵化器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账务、经营性资产进行管理;3、做好财务成本、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的核算及财务分析;4、与各类金融、投资机构联系,研究探索切合实际的5投、融资担保体系;5、开展对企业财务的服务项目(可独立完成,也可依托财务中介完成);6、协助战略发展部整合财务中介机构资源;7、协助资金投资管理部进行财务方面的评估和预算;8、协助项目服务部与财务中介结构对接。(五)综合管理部1、对外宣传、接待、文秘、档案、内部财务管理、信息调研、内部管理等;孵化基地的场地管理使用、公共设施管理使用、水、电、设备、环境卫生、企业策划等一系列物业后勤配套服务;2、负责签订孵化协议书,对入孵企业实行全程孵化服务;3、建立企业孵化档案,对企业实行全程孵化管理;4、孵化基地计算机网络管理及相关专业技术信息服务等;5、为企业做好咨询、协调、指导和培训服务;6、为企业提供科技立项、成果转化、项目引进、寻求6合作、投资策划、融资筹资、工商税务等服务;7、负责公司内外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对外接待、对外联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排、组织和管理工作;8、公文处理、文秘工作,负责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9、负责公司人事、印鉴管理、综合信息采集上报、日常往来和接待处理工作;10、负责有关资产的管理、办公用品的管理、通信设备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11、协助公司各专职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协调公司各部门关系。天使创客(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7CTKJ〔2015〕10号天使创客(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促进公司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宗旨是提高经济效益;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第三条公司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对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天使创客(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8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在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手续齐全,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五条本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第六条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设经理,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第七条本公司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公司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第八条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并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一、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二、财务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经营效益,按月、季度、年度向总经理、监理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9三、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四、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五、参与公司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六、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时、及时、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第九条公司必须建立内部稽核制度。第十条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日结,按期报账。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公司各级领导应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并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第十二条公司的财会人员应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10接手续,没有理清的,不得离职,也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财会人员移交工作时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账目、报表、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财会人员移交工作时必须监交,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第三章会计核算的原则、科目及报表第十三条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第十四条公司采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第十五条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第十六条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均用中文记载,数目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第十七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第十八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11一、资产负债表(年、季、月):反映公司基本财务状况,以及资金运动的流向和经济活动的实力程度;二、损益表(年、季、月):反映公司的财务成果,以及实现利润的情况;三、费用支出明细表(年、季、月):反映公司各项费用支出情况;四、利润分配表(年度):反映现实的利润在国家、企业、股东三方面的分配关系;五、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第四章资金、现金及费用的管理第十九条资金、现金及费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取之合法,使用合规;开源节流,讲求效益;内部牵制,防范风险;管理有序,责任到人。第二十条财务部要加强对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第二十一条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一、内部牵制(一)货币资金实行账款分管,印鉴分管;(二)出纳不得兼任采购、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得填制发票及兼管往来账、收入支出明细帐;12(三)出纳与本公司主要领导人或财务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原则。二、财经纪律(一)现金的提取、保管和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二)银行账户的设立和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三)具体管理办法1、现金管理办法:1)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0元,超过部分应于当天下午送存银行;2)出纳必须凭经过审核、手续齐全的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严禁以白条充抵库存;3)严禁设立账外账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4)出纳必须即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会计每月终了要会同出纳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以保证账实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同上报。5)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132、银行存款管理办法:1)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2)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3)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2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私章由总经理保管,不得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管理人员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4)银行账户往来应序时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出纳应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账项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5)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汇票、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第二十二条结算资金的管理。一、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入帐有据,处理合规;跟踪管理,掌握动态;清理及时,回款迅速;节约资金,力戒损失;职责明确,失误必究。二、债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各类业务发生的应收账应符合确认收入成立的有关条款;14(二)暂借和垫付的款项按公司内部规定报批,附件和手续应当齐全。三、跟踪管理和清理回款:实行“源头负责制”,谁经办的业务,发生的款项由谁负责到底,并纳入业绩考核。第二十三条费用开支的管理。一、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对借款及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财会人员应切实把好借款暂支和费用报销关,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报的原则。二、正常的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外,交财会人员审核后,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方能报销付款;三、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暂支款项及报销差旅费用时,应严格遵守公司对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规定;四、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五、严格资金使用及费用报销的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事项,都有权拒绝办理;六、审批人员出差时,可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入帐备查。15第五章工资及奖金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第二十五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订。第二十六条公司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办法,由财务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第六章税收及利润分配第二十七条公司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第二十八条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七章财产物资的管理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的购置、增加、出售、耗用、减少、盘存、计价、管理作出规定,规范操作。第三十条财产物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全员管理:物资管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