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后勤副校长安全责任书分管后勤的副校长负责协助校长管理全校后勤工作。为保证钱财物和全校师生员工的的安全,校长与分管后勤副校长签订如下安全工作责任状一、主要职责1、指导学校后勤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坚强有力的后勤保障,优化育人环境,完善设施设备,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2、加强对食堂、学校水电工、总务管理员、卫生管理员等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3、定期指导后勤处组织人员对校内建筑物、围墙、运动场地、大体育器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4、督促和指导食堂管理责任人严格把握食品卫生安全关,饮水安全关,制订食品卫生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5、经常对学校照明线路及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所有线路及电器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电器设备的安全规定,严禁违规使用。6、严格规范物品采购,特别是药品、医疗器械、电器设备,要求渠道正规,产品合格,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及时处理过期的药品和损耗器材。7、抓好基建和校舍维修,提出基建、维修项目,指导督促后勤部门加强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实施,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因操作不当或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8、搞好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人身与现金的安全。9、为学校安全设施如消防、防雷、用电提供物质和经费保证。二、责任追究:如若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校长将追究分管后勤副校长相关责任。本责任书从签定之日起执行。校长:(盖章)学校(盖章)分管副校长:(签字)2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