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投诉管理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部门工作流程,理顺公司各部门工作的协作关系,提升员工合作意识和服务态度,特制订此规定。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投诉的处理3、职责3.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投诉的信息收集、组织审核,员工违规行为的惩戒等。3.2投诉涉及的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投诉的调查取证。4、投诉范围(1)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事项以及相关决定、命令等拖延不办的;(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的;(3)擅离职守,不能及时办理有关事项的;(4)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5)徇私舞弊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6)滥用职权、处事不公等行为;(7)违反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5、投诉程序和渠道员工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等方式直接向投诉对象的上级进行投诉;员工的投诉经其投诉对象的上级合理、公正的解决后,员工认为还需要继续投诉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多种形式向人力资源部进行再投诉。6、投诉调查与处理6.1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员工的投诉处理,填写《员工投诉书》,及时编号入档并上报行政副总裁。6.2人力资源部根据投诉的具体情况,组织相关的调查工作。6.3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与相关部门协商。6.4人力资源部将投诉的处理意见上报行政副总裁审批,必要时报总裁审批。6.5人力资源部根据最终处理意见,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必要时对投诉员工姓名予以保密),如发现属凭空捏造或虚报真相的,对投诉人予以处罚。7、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试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附件:员工投诉书投诉人姓名职位部门工作证号投诉事项(可附页):投诉日期:人力资源部意见:签字:日期:行政副总裁意见:签字:日期:总裁审批意见: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