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部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部门正常工作环境,树立内外良好形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部门全体员工。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公司及部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第四条严格按照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请假,不得无故旷工。第五条在工作中应认真负责,不准消极怠工。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第六条要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并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第七条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等不利于团结的行为出现。第八条严禁酒后上岗(矿山杜绝喝酒)。第九条员工要时刻维护公司、部门及个人的良好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要以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的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第十条积极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不得无故缺席。第十一条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第十二条部门员工在上班期间应着装得体、整齐干净,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第十三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上级的正确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到或无理取闹。第十四条提倡增收节支,要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公司设施、物品,严禁浪费公物及公物私用。第十五条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部门安全。下班后要关闭电源开关以及电脑,确保门窗锁好。第三章惩罚第十六条为了维护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为:通报批评或警告、退回人力资源部。第十七条员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对其通报批评或警告。1、上班迟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请假,无故旷工半天的;2、上班不能认真负责,消极怠工,经常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3、工作中不服从上级的正确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到的;4、醉酒上岗不听劝阻的;5、员工之间不能相互尊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破坏团结,未造成严重后果的;6、不以大局为重,不注重个人的形象、行为,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争执,造成恶劣影响的;7、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坏,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8、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经查证属实的;9、经常穿短裤、拖鞋上班,工作期间不注意个人的仪表、着装整齐干净,上级和同事多次劝阻无效的;10、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污染环境卫生屡教不改的;11、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的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退回人力资源部。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5日的。一月累计旷工10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的;3、不服从上级管理,无理取闹,目无法纪、打架斗殴,影响部门正常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4、工作不认真负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5、酗酒闹事给部门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6、不听上级和同事劝阻,酒后驾公司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7、明知不可为却又利用部门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或受他人贿赂是部门利益受损的;8、为泄私愤,盗窃、侵占或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情节恶劣的;9、与其它上述情形相似,情节恶劣的。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条本规定修改及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生产技术部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