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与药剂科工作协调机制一、协调工作组:组长:贾爱芹副组长:杨林组员:狄丕文王翠英马炎生王根仓赵春庆张莉陈文俊李敏二、协调范围和内容。在医院工作运行过程中出现各种与药剂有关的问题,以及对临床用药进行指导、考核,接受各级部门检查等,需要医务科与药剂科之间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时。三、协调的方式方法。1、临床科室在用药时所需药品不足或没有,科室与药剂科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与药剂科进行协调解决。2、药剂科在监督管理医院临床科室用药情况过程中,经药剂科检查,需要医务科配合对临床科室进行管理时,由药剂科将检查情况汇总报告给医务科,医务科进行处理并将考核结果交财务科进行奖罚。3、由药剂科和医务科一同定期组织医院专家对临床科室用药进行评价,确保考核工作公平有效,医务科与药剂科根据工作特点认真分工共同完成。4、当上级部门对药剂科进行检查时,医务科要积极配合,与药剂科一同接待检查,并根据上级部门反馈意见,配合药剂科进行整改。四、严格落实奖惩。依据影响医院工作的严重程度,制定奖惩制度。对于互相推诿,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新任务的工作人员,经过协调和批评教育仍不改的,扣罚当事人的当月奖金,并扣减科室主任考评分,科室当年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因相互推诿、抢揽职责、拒不办理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影响医院整体计划目标实现的,撤消该科室负责人的职务,对当事人进行调离工作岗位、待岗或解聘处理。遇有违法行为的,按司法程序处理。二〇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