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本人公开承诺如下:1.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2.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或担任任何职务;3.不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4.不到居住地以外开展异地有偿补课;5.不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7.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承诺人: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