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辉科技1协议编号:商标申请担保注册委托协议甲方:乙方:孝义市孝辉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商标注册一事达成协议如下:第1条合作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事宜[具体见附件《委托人信息、商标标样及商品或服务选项确认表》],包括注册申请书撰写、递交、手续办理和官方费用的代交。代理注册商标情况如下:序号商标名称类别单价(元)备注第2条协议费用2.1商标费用:1580元/件,1件共计158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捌拾元整)2.2支付时间: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第3条双方陈述和保证3.1双方拥有完全的权利或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3.2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签署本协议。3.3双方对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未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第4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1甲方有权利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服务。4.1.2甲方须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协议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义务。4.1.3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乙方陈述与商标代理事务有关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真实合法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4.1.4在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注册地址(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将书面文件传真或扫描后发送至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将由甲方承担。4.1.5甲方可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乙方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孝辉科技24.1.6甲方应配合乙方完善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文书,并按时交予乙方。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2.1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代理服务;4.2.2乙方有权利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协议费用;4.2.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立即启动甲方的商标申请工作,办理商标注册材料编撰、递交、手续办理和官方费用的代交等工作;4.2.4乙方应及时将商标注册相关法律文书交予甲方;4.2.5除为履行本协议所需外,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第5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有效。第6条违约责任6.1如甲方委托乙方的商标代理事务有弄虚作假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等不正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当承担相关一切责任,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所收费用均不予退回。6.2如因乙方工作失误而不能完成甲方的委托事务,并造成甲方的权益受到损失(不包括商标局对该商标“部分驳回”或者“驳回”的决定造成的损害),乙方应退还给甲方所收取的代理费用。第7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其应于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将有关情形通知协议对方,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且即使一方遭遇不可抗力,其亦应当尽力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或防止该等损失的扩大,否则,其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系指合同当事方无法预见、无法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飓风、海啸、战争、政府行为以及非由于本协议当事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技术故障等。第8条其他8.1乙方提供收据作为收费凭证,经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如全部驳回要求全额退款则不再开具发票,如初审通过则正常开具发票;商标注册费用中国家机关所收取部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具普通发票。8.2双方确认,以甲方费用实际到达乙方账户作为付费完成依据,发票及收据均不作为已付费证据使用。8.3本协议内容若需做出任何修改补充,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后,可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4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裁决,其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8.5本协议在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孝辉科技38.6本协议传真及扫描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7本协议约定之商标申请享受乙方提供的担保注册服务,担保注册服务内容详见《孝义市孝辉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注册服务细则》,该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9条汇款方式甲方谅解,乙方因业务需要,现委托孝义市孝辉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合作款项代收单位,款项付讫以乙方名义开具发票。孝义市孝辉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切代收款的行为与乙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将款汇入以下银行账号:企业汇款:(1-3天到帐)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孝义支行账号:6226223900790653户名:孝义市孝辉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乙方:孝义市孝辉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孝辉科技4附件一《孝义市孝辉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注册服务细则》孝义市孝辉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注册服务细则.2015修订一、担保承诺:1、商标注册申请如商标局未受理,客户可以要求全额退款或再次申报。(未受理以本代理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为准)2、申请注册的商标(中文、英文、数字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商标局决定全部驳回的,全额退款。(驳回情况以本代理收到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为准,本项承诺仅适用于购买“担保注册”服务的客户)3、申请注册的商标(中文、英文、数字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商标局决定部分驳回的,担保承诺如下(驳回情况以本代理收到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为准,本项承诺仅适用于购买“担保注册”服务的客户):3.1客户同意进行驳回复审的,原缴纳的担保注册费可用于抵扣驳回复审费用。3.2客户放弃复审,要求重新注册的,本代理免费提供商标普通注册服务。3.3前述2款客户均不选择的情况下,客户可要求退款,客户须将要求退款之商标的商标权无偿转让给本代理。4、申请注册商标为纯图形商标或含有图形要素的商标,客户所购买的“担保注册”服务须为商标+版权担保,此种情况担保承诺如下:4.1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均不成功的:版权登记全额退款;商标注册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商标局决定驳回的,就遭遇驳回之商标根据驳回情况依照本细则一条二款或一条三款进行处理(驳回情况以本代理收到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为准,本项承诺仅适用于购买“担保注册”服务的客户)。4.2版权登记成功,商标注册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商标局决定驳回的,就遭遇驳回之商标根据驳回情况依照本细则一条二款或一条三款进行处理(驳回情况以本代理收到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为准,本项承诺仅适用于购买“担保注册”服务的客户),退款中不涉及版权登记费用。4.3商标注册成功,版权登记在版权登记单位审查后决定不予登记的,版权登记全额退款。二、免责声明:1、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下发注册受理通知书后再次下发补正通知书,客户未配合我代理机构进行补正(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时提交证照、未能按要求签章、非规范商品项申请未能按要求提供说明等)导致注册不成功的,不予退款。(商标申请补正以本代理收到商标局下发的补正通知书为准)2、声音商标、颜色商标、三维标志商标不在承保范围内。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注册不成功的,不予退款。(不可抗力系指当事双方无法预见、无法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飓风、海啸、战争、政府行为、中国商标局、国家版权中心、重庆版权中心等主管单位自身原因以及非由于担保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技术故障等)。三、本细则之最终解释权属于孝义市孝辉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本细则自2016年11月20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