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和处置方式代码表代码说明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铬渣)利用方式R1作为燃料(直接燃烧除外)或以其他方式产生能量R2溶剂回收/再生(如蒸馏、萃取等)R3再循环/再利用不是用作溶剂的有机物R4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R5再循环/再利用其他无机物R6再生酸或碱R7回收污染减除剂的组分R8回收催化剂组分R9废油再提炼或其他废油的再利用R15其他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铬渣)处置方式D1填埋D9物理化学处理(如蒸发,干燥、中和、沉淀等),不包括填埋或焚烧前的预处理D10焚烧D16其他C1水泥窑共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铬渣)其他方式C2生产建筑材料代码说明C3清洗(包装容器)医疗废物处置方式Y10医疗废物焚烧Y1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Y12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处理Y13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Y16医疗废物其他处置方式铬渣利用处置方式G21干法解毒G22湿法解毒G23烧结炼铁G24生产水泥G29其他1)为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相对应,废物利用和处置方式的代码未连续编号。2)利用、处置或贮存不包括填坑、填海。3)利用,是指从工业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4)处置,是指将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工业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工业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焚烧,是指焚化燃烧危险废物使之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5)贮存,是指将工业危险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6)水泥窑共处置,是指在水泥生产工艺中使用工业废物作为替代燃料或原料,消纳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方式。7)生产建筑材料,是指将工业危险废物用于生产砖瓦、建筑骨料、路基材料等建筑材料。